民間借貸的年利率超過24%的,也就是月息兩分的,為高利貸,對於高利貸部分可以不予償還,只償還本金和年利率24%的利息部分就可以了。


承認債務,承諾分期還款,屬於民事糾紛,一般不會判刑,且法院只保護2分利息,其他超出的可以不用還。你們只承擔還款責任。如果是故意詐騙而借款揮霍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擔保人如果是以其財產為你提供擔保,其財產可能被變現,變現後仍不足的還會要求你償還。如果是以其信用提供保證,目前規定其會與你本人共同提供連帶清償的責任。只要債務不是信用卡的形式,一般不至於產生刑事責任。超過兩分的利息部分,只要是沒有支付的,就不用按照原來約定的利息支付。


應該不會判刑吧 就是坑了擔保人 你還不上催債的就會叫他幫你還


法院目前支持的是24%年利率即2分利,如果擔保人是連帶責任保證,你們都還不上欠款時,你跟擔保人對債務承擔共同連帶責任,直到債款還清為止。如果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是民事糾紛,通常情況下不會涉及刑罰。


請問你問的是什麼問題


有書面合同嗎?對於高息部分法律是不予保護的。

作為民間借貸關係的債務人,是要履行還款義務。

刑事責任倒是沒有,可能會在後期執行中拒不執行判決文書涉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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