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兩年了,前男友不願意把當初我給他織的圍巾還給我,為什麼?
喜歡(認識)他九年,之前在一起一年多,現在分手兩年多,除了19年12月打了一個電話(我請求的,得知他有女朋友之後我也很識相的沒找他聊過天,保持了距離),兩年多期間無聯繫。電話裏他告訴我他有了新女友也見了雙方父母,然後就說到我很多年前給他織的很長的圍巾還有送他的禮物他還放在家裡,然後有想法想要還給我。我認為他有了見父母的現女友,我送他的那些東西他現女友想必看到了也不會開心,女孩子嘛,看到前任留下的東西會想要丟掉。我不想我的心意哪天就被突然丟了。所以我放假回家之前給了他寄還給我的地址,因為年後沒時間了,就讓他儘快寄給我,結果他現在又不願意寄給我了。提出還給我的是他,現在不還的也是他,我搞不懂他是怎麼想的,不排除可能想留紀唸的可能性,可是我都說想要回來了,也不是其他什麼我花錢買的禮物要回來不厚道,是我花時間和精力以及心意織的圍巾,為什麼不還??(圍巾是喜歡他第四年的時候織和送的,那時候還沒在一起)請知乎er們分析分析,謝謝謝謝謝謝
當初分的時候我跟他說好了雙方東西自己處理留著也行送人也行扔了也行 不知道他最後怎麼處理的
不過既然真的放下了就不會因為一件東西怎麼樣
他給我的圍巾現在還戴在我媽脖子上
真的放下了真的沒什麼
有兩種可能性1.扔了或丟了,仍顧念舊情,不好意思說,就告訴你不給你
2.沒有扔,顧念舊情,仍然留著
為什麼?
直接問不就知道了嗎?
圍巾我覺得是親膚之物
又是你親手織的
還給你轉手送別的男性?
想想都不舒服
不如放著
還能禦寒
不用另外花錢買
一舉多得
以上是亂猜的
如果你喜歡那條圍巾
或者想知道他的想法
直截了當的問吧
祝好
估計是扔了吧,他又不好意思直接說。。。
早就扔了唄,都分手兩年了,還想那些幹嘛。
分手兩年了你還要這幹啥?地攤上十塊錢買一條不能戴?
快拉黑了吧 你就當捐給貧困山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