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6歲,我在第四人民醫院住院的時候泄露了我個人隱私,我父親給我買了一套房子,然後一個人仇視我,還在我水杯裏放 尿想讓我感染艾滋,他還讓醫院裡和他關係好的人合夥幹這件事,他是個孤兒,21歲,姓沈,男性,身高一米六五,學歷大專,出院了還在嗶哩嗶哩上讓別人恐嚇我要變屍體,還說要把我水泥封屍,還讓別人用二十四個比利的故事恐嚇我,就是外國精神病殺人無罪釋放的故事。他殺人的動機是臨時起意,我之前覺得他講話陰陽怪氣就說了他,還有就是他錯誤的認知,認為我是暴發戶,現在100萬房子不算什麼,他是個很慫的人,他還說他以前在外面經常被人否定,見到我爸卻怕的像孫子一樣,我說的在網上恐嚇是一個月前的事情,大家認為他殺我的幾率大嗎?他知道我沒有艾滋病想追殺我,我晚上睡不著覺,我昨天還做噩夢他把我殺了,我報警了,警察不管。我爸是公司總裁,我爺爺是特種兵,都說讓我不要怕,我還很恐懼怎麼辦,怕到我現在看普法欄目劇一個人開車把另一個他的仇人撞死了,我就想他會不會開車撞我,我真的很怕,報警的場景我回憶一下,我在警察局說了兩句警察就讓我走了,根本不管,我該怎麼辦,他身高比我矮20釐米,我要怕他麼


不要害怕,沒有人要殺你。

試著做一件自己感興趣的事情,讀書,畫畫,運動等等。做一些能讓自己開心的事情。


殺人都是犯法的,精神狀態有異常的人殺人也不會說無罪釋放,只是在刑罰上與正常人有異,不能相提並論,但是也是要由社會監管起來的,否則放著傷害值爆棚的不定時炸彈危害公眾安全嗎?我是不清楚躁狂症屬不屬於精神病的範疇,也不清楚躁狂症需不需要像特定的精神病患者一樣在精神病醫院一類的機構進行治療和監管,題主可以諮詢下。一、警察對未發生犯罪行為的人無法做出執法行為,已威脅行為也需要提供證據把,大概。二、既然他沒有被管控,說明沒有嚴重的傷害史也就是前科,究竟是躁狂症還是暴躁,不排除他裝躁狂症的可能性。三、能說出來的,都未必真去兌現。真的想殺你,難道還提醒你提高警惕注意安全給你時間空間去報警?四、感受到人身安全不安全的人不是我,是題主,所以我並不想說是題主過度反應之類不負責任的話,但是題主真的可以冷靜看待下這個人和你們之間的摩擦衝突,也許沒那麼嚴重,如果他是個能溝通的人,可以試著在可靠的人的陪同下與他溝通下,也許會放下敵意,不用繼續提心弔膽呢。(祝好,如以上言論引人不適,敬請無視,無意冒犯。)


可以報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有關責任能力的規定,「精神病患者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注意要滿足【】裏的條件才能免除責任,而躁狂的病人一般是可以辨認或者控制自己的行為


不會的,沒事,他要真動手早就動手了。還有,精神病殺人不是不犯法,只是有個緩刑期好像,病好了再服刑這樣的,或者在醫院服刑等等,無罪釋放還是很少的。比利的事情很早了,而且是國外的案例,畢竟曾經多重人格也很稀有,法律不完善。現在法律都修訂了,沒那麼輕鬆脫罪的。安心……

再說了……我天天都想著搞死身邊的人,然而一個都沒掛_(:з」∠)_


你放心,不會有人殺你的。你應該好好聽醫生的話,按時喫藥,好好睡覺。


他現在是口頭威脅,也可能變成實際行動,也可能只是說說而已,躁狂症一般都是比較暴躁,如果說追著你到家裡面或者尾隨你過,那你也得提高警惕,做好防範措施了。但看你說的,我個人觀點是否這是你自己想的。四醫院是什麼醫院?你們那裡的專科醫院嗎?個人感覺,勿噴。


告訴他,如果他實施了實際傷人行為,是要被強制關進精神病院不能出的,比死難受比坐牢難受


這名沈性狂躁症或者,以於前日凌晨3:20,入室行竊,不甚摔下高樓身亡,安心生活,並且我已經安排了特工在祕密保護你。


放心吧!只要你乖乖聽話喫藥,好好休息,照顧自己,不用害怕的


你跟警察講,你有心臟病,被恐嚇了,被威脅到了


那個。。。

你的知乎個人信息。。。

把你自己的個人住址給寫的很清楚了誒。。。

明確到門牌號了啊。。。

快改一改吧。。。


你是在成都第四人民醫院住院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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