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是可以,但是有擔保人可以減少欠款無法追回的風險!

因此,在進行借貸時,最好有擔保人,在有擔保人的情況下,就算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後無法償還債務,出借人也可以向借款人和擔保人共同主張債務!


1、這個是可以的;

2、只要借款人的信息齊全就沒有問題,除了借條可以在收集一些別的證據,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電話錄音等,這樣勝訴的幾率會大一些,除了起訴還可以委託第三方催收機構幫忙催收;

3、上述方法都可以去嘗試,目的是把錢要回來。


可以。

沒有擔保人不會影響借條的法律效力。借條經借款人簽字,出借人提供借bai款,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 【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二百一十條 【自然人間借款合同的生效時間】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擔保人不是必須的,擔保人的存在,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債權人的權益。


可以的,借條寫清楚出借人,借款人,借款日期,借款用途,利息,還款日期等,某度有相應的借條可以搜索,特別是借款用途,借款用途不明確的也會造成追回失敗。增加擔保人可以降低欠款不還的風險,當借款人無法償還相應債務時,出借人可以要求擔保人承擔與借款人同等的還款義務。同時起訴時也可以借款人、擔保人同時起訴,在法院執行過程中也是可以將借款人、擔保人同時執行的。


借條,寫清楚 出借人 借款人 ,借款額,利率,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基本上就可以了。

擔保人,是指萬一借款人不還了,你還可以找擔保人要。 萬一借款人和擔保人都不還,你可以把借款人和擔保人一併起訴。


這個是合法的,擔保人只是起保證還款的作用,不是必須要擔保人的。當然有擔保人最好。


可以或不可以,取決於你對借款人的風險評估。你認為有還不上的風險,找個擔保人,萬一找的擔保人也沒還錢的能力呢?

所以問題不在於有沒有擔保人,而在於借款人本身的還款能力,另外哪怕找的擔保人有還款能力,法律規定,借款人存在的情況下,你追債訴訟還是得先借款人。除非,借款人跑路,或則死亡情況下,你可以考慮訴訟擔保人


可不可以,取決於你的風險承受能力。


當然可以,有擔保人相當於多一個可以要賬的對象而已


可以的,如果有擔保人最好,這樣當借款人沒有能力償還的時候,可以追究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可以的,多個擔保人多份保障,根據新的民法典,如果需要擔保人最好明確連帶保證。


沒有擔保人不影響你去起訴對方,有擔保人的話,如果借款人不還錢就由擔保人還款。


可以的,多一個擔保多一分保障僅此而已


可以啊,一個給錢,一個借錢。如果給錢的人怕借錢的人還不起或者有錢不還,就可以要求加個擔保人,但不是必須要。關鍵看給錢的人放不放心。


私人的話是可以的,但要看你相不相信!其實做任何事情都要保險一點好。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