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挽留,看她回不回頭,不回頭就放手,回頭就悔改,能走的一定是留不住的,願意回來的一定是有所期待的,下一次對她好點。


舉個例子:

孩子丟了,父母會用盡手段,竭盡全力的尋找。然後一種是絕不停止,找到為止有的幾年就能找到,有的幾十年,有的這輩子也找不到;另一種是堅持了很久最後認命不再尋找,慢慢自己生活恢復平靜,雖然偶爾想起,也只願孩子平安順遂。

所以,我想說,努力之後,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肯定是你和她在一起沒有好好對她而導致分手的,沒有女人會離開一個能夠帶給她快樂的男人,不過得看你有沒有心思去挽留了,所有事都貴在堅持。


你提出這個問題,就知道你太局限了,或者說不懂得珍惜的你本應該承受失去。


如果她也愛你,那就找回來,不然就忘了,徒增煩惱。


謝邀,我也想知道怎麼辦。我七年女友分手啦 ~ 她不會回頭啦,起碼這一年兩年。男孩的話,你儘力主要我異地,他在國外,我也可以去,但我覺得該賺錢的時候賺錢,平靜的時候平靜。現在生拉硬拽的回來,他影響我工作,我也不能好好對待她。既然她想分開,我雖然很不舍,但是先分開。如果以後她結婚或者什麼,那她就不是我的。能挽回就挽回,挽回不了就先放一放,你也不光愛情這一件事。


找回來


我把我愛了七年準備共度餘生的人弄丟了,因為工作的原因,家庭的原因,個人的原因,我們分手一年半了,偶爾會想起她,有時也會傻傻的問自己,如果她對我要求複合我要不要答應她呢? 有時想到這裡會笑著笑著就哭了,因為她已經找了對象,對象很愛她,祝她幸福


第一,回頭去找

第二,有沒有可能是你年齡太小,還不懂最愛的含義,那個人不一定是最愛,你還會遇到更好的人


看你們雙方是否想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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