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朋友出資50萬,貸款30萬買了一套房子,只寫了他媽媽一個人的名字。現在馬上要結婚了,男朋友經濟緊張。我想拿出自己存的26萬用於兩個人結婚生活還貸等花銷。但房子必須加上我的名字,男朋友說只寫我一個人的名字都可以。但有貸款的房子加名或改名好像很困難,何況寫的是他媽的名字。如果不能加名,可以寫什麼協議,或者借條之類的嗎?


換個男朋友啊。重點不是婚前男朋友拿了50萬,買房不寫他自己名字,寫他媽名字明顯就是防著你啊,貸款30萬他還,等同房子是他媽的,一結婚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給他媽還貸,離婚這房子可是他孝順他媽媽的,跟你半毛錢沒有。買房就知道貸款沒還完不可能加其他人名字,再過來跟你聊不是他不想加你,是加不了,你真信?

完全可以兩家出錢劃分份額只寫你們名字啊。早不買晚不買,特意等要結婚了來這一手,說不是算計我都不信。還假惺惺說可以只寫你一個人名字,你也別出錢給他,直接買套房給個首付,小點都沒事,就寫你自己一個人名字,用婚後收入還貸,你看他媽媽跟他啥態度


只有我自己,感覺到悲哀嗎?

馬上結婚了,還在計算錢。

本來就找不到對象的我,現在更是降低了結婚的意願。

從什麼時候開始,結婚,變成了這個樣子?還是說,一直都是這個樣子,只是我現在纔看清楚。

我記得,好像原來的時候,人們結婚,是為了組建家庭,是為了愛情,是為了將來能有個依靠,是見證一個新生命的成長,雖然也會擔心,將來過得好不好,但是都在努力一起往前走。

現如今,人心變壞了,不能這麼說,應該說,戒備心變高了,總是計算著,如果對方負我,我怎麼也才能保證,自己的損失降低到最小,自己的收益保證到最高。

然而,離婚這件事情本身,不就是最大的損失嗎?

錢是個什麼東西,真可惡,因為這個虛無縹緲的貨幣概念,讓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更加惡化,讓本來可以掩蓋的問題,原形畢露。

可是,這又怎麼能怪錢呢?它只是貨幣概念啊,明明都是人為的結果,為什麼要讓工具背鍋呢?

這也是人性,不願承認自己的錯誤。

哎~

想讓男方加名字,要麼大大方方掏錢,等額,共擔。要麼不講道理,威脅,強迫對方同意,不同意就換人。別又想當好人,又想要東西,人男方是傻子嗎?

你防著對方,難道人家就不防著你?為啥房子買到媽媽名下?不就是擔心孩子結婚沒兩年,離了,還被女方分走一半,自己一家子奮鬥了多半輩子的資產,結個婚離個婚損失一半?

不是開玩笑,我認識一個好大哥老劉,劉哥有個兄弟小劉,倆人都結婚了,父母為了兄弟倆結婚,借了很多錢,在農村蓋了兩套房子,兩家都有孩子了,結果老劉媳婦不滿意了,說小劉家的房子大,因為老劉先結婚嘛,當時蓋的也挺好,後來第三年小劉再結婚的時候,買的宅基地大了點,就多蓋了兩間房。大媳婦不滿意了,又哭又鬧,說爸媽不公平,對小劉和小媳婦偏心。其實目的就一個,要錢。這也是大媳婦親媽教的。老劉父母沒辦法啊,倆孩子結婚的賬,還沒擋完呢,這後院又起火了,那就承諾給多蓋兩間房吧,人家大媳婦不願意,就要錢。老劉父母覺得為了家庭和氣,多給點也無所謂,畢竟自己理虧,的確戶型差一點,說現在手頭緊,緩一緩,掙了錢先給老劉家。大媳婦一賭氣回孃家了。老劉也覺得窩火,但是還是低著頭去孃家接媳婦,接了兩次,不回來。老劉也是脾氣大,愛回來不回來,離婚。

現在大媳婦自己帶著孩子,跟著自己親媽過呢。老劉也對婚姻失去了信心。

就因為兩間房嗎?

我不知道,我只是覺得人間荒唐。


我看了一下其他知友的回答,很多有批判婚前算錢的行為,首先說一下我的看法,這房,是婚前你的未婚夫父母買的,給你們結婚用,這房理論上和你的未婚夫沒啥太大關係,和你更沒關係!

但是女人結婚,雖說男女平等,也只是一定理論上的描述,你的26萬來之不易,他的父母五十萬也不是大風刮來的,婚姻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但是婚後生活是建立在經濟基礎上的,有愛飲水飽是美好嚮往,所以你的考慮我是可以理解的!為自己多想想,不是自私,等你的錢沒了,婚姻如果有了問題,一樣有人噴你腦子不靈光!

所以,現在這婚房就和你們倆有了關係,處理方式分兩種,一種是你以借款方式借給你的未婚夫使用,轉賬形式轉給他,留存記錄!和這房,這事兒沒關係,有問題了,好處理!

第二,讓你的未婚夫溝通父母,直系親屬贈予,只有四個點的契稅,其他費用沒有!你的錢用於還款,辦理贈予給你未婚夫,這事兒勉強解決!

最後呢,說實在的,愛情都是美好的,婚姻就不一定了,有多少人因為彩禮而分道揚鑣,所以,保護好自己不是無視愛情或者漠視婚姻,我想你的未婚夫也可以理解你的想法!

你呢,也理解一下未婚夫家庭的想法,互相體諒,你的出發點本來就是想幫助他!加油!


首付50萬,貸款30萬。按30年算,每月還貸1600吧!

你有26萬。你那26萬每月能產生1600以上的收益嗎?

如果能,那就繼續這樣過,並且貸款你來還,你的銀行卡轉你婆婆還貸銀行卡,自己再寫個小本子帳也可以。以後你要是不要你老公了,你還貸的那一份,是要除以二還給你的。需要投資的話,有26萬資金。

如果不能,那就再去借幾萬,把貸款還了,再把房子過戶到你倆口子,寫上你倆的名字。那麼你每月就多出1600的生活費了。而且你以後要是不要你老公了,你出資的部分是要還給你的。需要投資的話,可以做抵押貸款。


一、

(1)有貸款的房子,一般加不了名字(銀行不會同意的)。

(2)即使可以加名字,是男方媽媽的名字。你們之間只能走買賣或贈與,都要加稅。

二、

(1)不管房子了。26萬你拿出來花銷,讓你男友寫張借條給你,錢記得通過轉賬給他。

(2)他母親去做贈與公證,將房產的XX份額贈與給你。等貸款還清後,你們再去辦理過戶手續(買賣、贈與)。

希望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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