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是她家老大,三姐妹,我舅是她家最小的唯一的男丁。我舅很早從國企辭職出來單幹,賺過很多錢,基本自己就吃喝嫖賭揮霍完了,家裡老人沒贍養過,還時不時找老人,我媽我姨補貼。尤其我家算他們姊妹中條件相對好一點(但也並沒有太好)我媽給他補貼最多。外公的房子就留給舅舅,寫的他的名字(買的時候也是我媽和幾個姨湊錢買的)我媽42歲那年才住進自己買的房子,外公年紀大了後就一直跟到我家住的,生活費都是我爸出。我媽自己的錢都是自己存著。但我舅沒錢了,揮霍完了,小到幾百元,大到幾千上萬我媽邊罵他還是要給他。題主本人女,工作後除了給我買房我爸媽出了首付,此外哪怕借了我媽幾百元也是要還她的。我家裝空調我媽只給她自己房間裝,不給我房間裝的。沒結婚住家裡我媽也讓我自己買房子不要跟她住在一起。跟他們住一起沒交生活費,但也時不時買菜,買各種東西,拿回家各類節令物資,我媽還時常說我住家裡不給錢,白吃白喝。過年疫情期間我媽怕我舅舅亂跑一直讓他住在我家,我千辛萬苦各種高價買來各種防疫物資,買菜,給我爸我媽我外公每人包紅包,我舅一分錢不給,也不給我外公他爸爸紅包,我媽還讓我給我舅舅紅包。疫情結束後本人就把之前他們幫付首付的房賣了,另買了一個小的,多出來的錢裝備裝修,然後剩餘的錢投資還房貸。買房,裝修,一分錢沒找我爸媽(我爸爸的工資全用來付我家加上外公的生活支出,他也沒存款)。然後昨天突然發現我舅舅把我媽們湊錢給外公買的房子拿去抵押高利貸貸款,逾期加利息可能有30多萬,貸款公司準備起訴他要拍賣房子。問舅舅也支支吾吾謊話連篇不說真話,我媽罵他,他就說把外公的房子賣了去還錢。我媽剛哭了一場,然後過來跟我說,她擔心舅舅以後沒房子住,要我出20萬,我媽再出10萬,幫他把高利貸還了,當然這個錢也就不必指望我舅舅能還了。題主目前手裡有一些余錢,但是也是普通工薪收入,每月房貸比工資高出一大截,如果幫忙還肯定是自己接下來要省吃儉用很久。加上我爸爸身體非常不好,常年吸氧,我媽也才原位癌出院,我媽把她的錢給舅舅還了自己也沒有了,以後我爸媽萬一生病,我肯定要把應急的錢多備一些。說實話心理感覺很傷心。我爸這樣的情況,加上我這個親女兒一起,都還不如她弟弟重要。我應該不會同意幫舅舅還錢,就是心理還是想不通,大家遇到這種怎麼辦?


姑娘,這種問題是這樣的,你得先摸清楚你媽媽的心理,摸不清楚,老是懷揣希望,那你即便想解決,也是不可能的,被道德綁架是必然的。

現在,我就告訴你,你媽媽這樣扶弟魔的心態:老公沒了再嫁,孩子沒了再生,只有弟弟才是打斷骨頭連著筋的一家人。

你母親和你姨的思維,其實是傳統封建觀念和現代女性獨立意識結合的產物,但是,這種結合是畸形錯位的,把一切糟粕繼承了下來,同時把權利和義務錯位,例如封建的父權和夫權,以及新時代的女性當家奮鬥,錯位異位嫁接成了:全心全意為娘家老X家皇太子皇位繼承人,一個姓的根、寶和香火奮鬥終身,已經成為頭腦里信仰。而獨立生活、個人意識、為人母為人妻的責任感,通通沒有,斷絕了與丈夫和子女的義務權利。

所以啊,這樣的母親是可悲加可憐,一輩子沒有自我,沒有繼承,最終結局是原生家庭榨取一輩子,新生家庭離心離德。

現在,你問怎麼辦,只能先從心理上斷絕和你母親的親子關係,要不然,你就是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

然後,從生活上、經濟上斷絕關係。

  • 事做絕,和你爸爸談心,建議你爸和你媽媽離婚,最差分居,全心治療你爸爸,不給你媽媽就後路,防止你媽媽心存僥倖全力扶弟。
  • 話說死,滿足你媽媽的信仰和追求,讓你媽媽回家和你舅舅相親相愛一輩子。你外婆你沒有義務贍養,你爸爸重病也沒有義務,能讓你外婆搬走最好,不能你們走。把話說死了,明面上斷絕關係最好。
  • 錢管緊,經濟大權絕對管死,自己的利益千萬注意,尤其是房產等,防止你媽媽惡意轉移你父親應當的夫妻共同財產,保留證據。對你媽媽的所有經濟要求全部不管不問,不回應。保存好證據,一旦你媽媽背著你們貸款借債,一概不認,寧可法院起訴,決不能認。

對於你母親來說,你只是她獲利的工具,飼養場的豬牛羊進屠宰場前需要感激主人嗎?父母沒有父母樣,子女也不需要有子女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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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了,我媽也曾是想讓我扶舅的,但我舅是賭債。

我怎麼做的呢?我家沒什麼資產(我爹也賭鬼傾家蕩產)父母離異,我媽不僅要養我還要扶弟,有的剩有鬼了,童年一直在租房我不知道為什麼我這麼乖很少要錢我家還是一直買不起房。但後來發現問題就是老媽娘家不斷吸血,我有收入後把家裡經濟大權掌握了過來,盡量隔斷了她與原生家庭的聯繫(因為有個天天怪她沒本事找大老闆扶弟腦子有坑三觀不正的外婆),房產全用我自己名字買的她娘家想也想不到(就是二套後貸款利率多了很多),很少存錢盡量投資,手上余錢從不留多(當然抗風險還是要放一些應急的不是一點不存)。

在封建宗族家庭里我估計就是大逆不道了,但工業時代我不需要依靠他們活,在我的生活里他們才是侵入者。

都是成年人了,不要整天你媽你媽的,重點是你怎麼想,重要決策自己做,自己對自己負責。

這個問題本質是原生家庭與自己小家庭核心利益起衝突選哪個的問題。要讓扶弟魔們明白,世間哪有那麼多雙全法,必須選一個,選了哪個就要承擔選哪個的後果。選了小家就別做夢小家還有資源扶弟,選了原生家庭就別想再用親情綁架孩子,你不配,你自己都沒長大你教別人怎麼做人?


給,必須給。

給了以後舅舅對你媽感恩萬分,痛哭流涕發誓:「姐,我以後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然後,舅舅給李老闆打電話:「李老闆,你看我姐那還有套房,我侄女那也有套房,怎麼說這次也能多貸點出來唄。放心放心,你看三十萬這次都有人替我還,50萬那還叫事兒。」

半月後,你為你的房貸每天996,加班熬夜,吃糠咽菜。舅舅每天在賭場上醉生夢死,天天盼回本。

……三月後,我來繼續回答你的知乎問題:「已經替舅舅還賭債後,舅舅再次欠債,媽媽苦苦哀求,我該怎麼辦,是要賣掉房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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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笑開過,說正經的,我們國家的不動產抵押實施的是登記制,意思就是如果房子一直在你舅舅的名下,你就說替他還千百次,那套房子還能抵押,另外,2020年8月20日,新的民間借貸法律規定,民間借貸利率的上限統一由以前的24%/36%調整為同期銀行1年期lpr 的4倍,今年lpr 3.85%,4倍就是15.4%,意思就是超過15.4%的年化利率到法院是得不到支持的。

再談你事情的解決方案:建議等你舅舅的房子變賣還債,你讓你媽出錢替舅舅租房子居住即可,若必須要買房子也建議房子寫在你自己名下,寫你媽名下感覺也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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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媽就是從小被洗腦,認為她要為弟弟奉獻。

她對於親人,遠近親疏的定義,永遠停留在她未成年時期的原生家庭里了。她的伴侶,她的家庭,她的孩兒等等,都不及她弟弟金貴。她雖然年紀大了,她認可的第一身份還是老某家的大閨女,小某的姐姐。至於妻子和母親的身份,遠遠排在後面。說不定還要拿出來用一用,為前面的身份服務。

比如現在,她弟弟有難,她就拿母親的身份,逼迫閨女給舅舅還債。她盡全力不說,要求你也儘力。至於你們生活會不會艱難,都不及你舅舅重要。

現在問題很明確,你要受你媽的情感和道德綁架,繼續為你舅舅添磚加瓦嗎?你扛得住嗎?

抗過去,你跟你媽有可能翻臉,但是你會獲得清靜;抗不過去,從此你給你舅舅獻血。

你舅舅即使這次混過去了,會從此安分嗎?應該不會,畢竟賣了你外公的房子,你媽不是還有房子嗎,你不是也有嗎。只要你媽肯,這都是他可以間接支配的資源呢 。

你無需理解你媽咋想的,因為你永遠不會懂。你只需要堅決拒絕,毫不含糊地拒絕,一點也不退讓地拒絕,被罵地狗血噴頭也要拒絕,哪怕斷絕關係也要拒絕。


猜測一下,你母親對於婚姻並不滿意,恨屋及烏到了對你漠不關心的地步。

以下是具體分析。

  1. 你媽在你父親身體極其不好的情況下,將僅有的一點醫療費補貼給小舅子。這對你父親並不尊重。

加上我爸爸身體非常不好,常年吸氧,我媽也才原位癌出院,我媽把她的錢給舅舅還了自己也沒有了,以後我爸媽萬一生病,我肯定要把應急的錢多備一些。

2、你作為一個獨生女兒不僅補貼你父母(這是天經地義的),還要負責你外公外婆小舅子的紅包。這對你也不尊重。

過年疫情期間我媽怕我舅舅亂跑一直讓他住在我家,我千辛萬苦各種高價買來各種防疫物資,買菜,給我爸我媽我外公每人包紅包,我舅一分錢不給,也不給我外公他爸爸紅包,我媽還讓我給我舅舅紅包。疫情結束後本人就把之前他們幫付首付的房賣了,另買了一個小的,多出來的錢裝備裝修,然後剩餘的錢投資還房貸。買房,裝修,一分錢沒找我爸媽(我爸爸的工資全用來付我家加上外公的生活支出,他也沒存款)

3、你母親把自己和你小舅當自家人,把你父親和你當做取款機,只有對你索取金錢的要求,沒有相對等的回報。在財產方面,她自己的財產是留給自己和她娘家人的,和你無關。

我媽42歲那年才住進自己買的房子,外公年紀大了後就一直跟到我家住的,生活費都是我爸出。我媽自己的錢都是自己存著。但我舅沒錢了,揮霍完了,小到幾百元,大到幾千上萬我媽邊罵他還是要給他。題主本人女,工作後除了給我買房我爸媽出了首付,此外哪怕借了我媽幾百元也是要還她的。我家裝空調我媽只給她自己房間裝,不給我房間裝的。沒結婚住家裡我媽也讓我自己買房子不要跟她住在一起。跟他們住一起沒交生活費,但也時不時買菜,買各種東西,拿回家各類節令物資,我媽還時常說我住家裡不給錢,白吃白喝。

你母親既不尊重你父親,也不尊重你,說明她對這段婚姻和她的子女並沒有真正的重視起來,更談不上尊重。

這說不好聽,但是如果答主的描述是客觀真實的話,是可以下這樣的判斷的。

很多人說這是母親「扶弟魔」,這只是粗淺的現象描述而已,並不是深入到本質的分析判斷。

第一,你母親並不傻,她懂得自己的財產不用專門貼補娘家,說明她認為自己的財產貼補娘家能夠帶來心理的慰藉和補償。

而這種心理上的慰藉所帶來的情感價值已經超過了她對自己子女的情感價值了。

簡單來說,就是你舅舅或你母親娘家人在她的情感價值排位中是處於食物鏈頂端的,你們屬於底端,而且已經持續了許多年了。

第二,如果是一般的「扶弟魔」,就算幫弟弟幫娘家,她也不至於如此忽視自己的子女。

而忽視自己的獨女甚至不惜在財產上分道揚鑣,持續多年的漠視只能表明在她的心理上你並不重要,你的父親並不重要。

而為什麼對你的父親和你既不尊重也覺得不重要了?就在於她對她的這段婚姻並不喜歡,連帶著恨屋及烏地對你父親和你不感冒。

否則無法解釋她的動機。

第三,你要明白一個人長期的作一件事情,必然有深刻的動機在裡面的。而動機的來源於需要。

在不惜抱著可能傷害到你父親生命健康和你的個人財產的情況下,還要補貼娘家。

而且一手補貼娘家,一手把自己的財產保留住專門向你們索要,在財產觀念上已經是將自己置身事外了。

說明她對家庭的渴望和想像都源於對自己娘家人的想像中,而非對自己家庭的基本假設中。

人家都沒把自個當你媽看待,你還急個什麼勁兒?

至於說什麼倫理道德?

首先,你要明白權利和義務是對等,這是道德律的基本原則。

不對等的道德義務那都是耍流氓?

子女為什麼要對待父母孝道?

因為母親懷胎十月辛苦,生你養你花費了巨大的精力和時間以及金錢。

父親為了支持你在經濟獨立前的花銷在外面辛苦勞動獲得一點微薄的薪酬來給養你。

但是小舅子生你養你了?他為你做了什麼?

你要承擔贍養他的義務,還要為他填平本不屬於你的債務?

現在很多人一講起道德就得是責任無上限,唱高調。

其實道德是有明確的界限來限定權利和義務的,

但是這樣的道德被你母親這類人士濫用了,對你的要求無上限,損害你和你父親的利益來補貼他們娘家人,已獲得一點從娘家人身上獲得的情感價值。

這很可笑,也很無趣。

如果提出一點解決方法的思路:

第一,你自己的財產只負責對你父母尤其是你父親的基本義務。

第二,你父親的財產要說談清楚,你如果是作為獨女(從文中猜測),那麼你具有繼承權應該掌握住家庭的財產,這是你的合法權益,也是對你父親的保障。

第三,搬出去住也是對的,但是自家的房產證你要自己收著,這是你父親的財產,理應由你這個繼承人負責。

其他的話就沒必要多說了。以上三條做到位,基本問題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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