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問題重新編輯了,我發在這裡沒有意義,除了能夠發泄一些情緒,不過謝謝大家的建議和安慰。既然事情已經是這樣了,我盡量去解決,如果解決不了我就接受。謝謝大家


做了這麼多妖,就是想多要錢。

這錢如果你們有,就給了吧。

如果沒有,打個欠條分期給。

但是,一定要簽好協議做好公證,斷絕一切關係,不再養老。此生,老死不相往來。

50萬,說多不多,說少不少。買下一個光明的未來。

挺好!

尊重是相互的。內心得多自卑,才會動不動就覺得別人不尊重自己?

女兒都懷孕了,尊不尊重自己和女兒的終身大事之間,到底哪個重要?

你媽這麼作,為你以後在婆家的生活著想過嗎?

她從初二開始養你,並不是從小…這手也夠黑的。

真是人心險惡。


給錢,找律師,簽協議,做公證,給錢後以後所有贍養義務全部取消,和你媽攤開說。


姐,雖然是你媽媽的錯,但有時,該忍還是得忍。

我覺得還能再溝通一下。


辦什麼婚禮。見什麼家長呀!領個證就行了。

把你媽拉黑了,天高皇帝遠的。別告訴她你男友是哪裡人住哪裡。

別說什麼沒孃家受欺負,這樣的孃家才受欺負呢


看了看大概

正所謂血濃於水………

是出於人類繁衍保護族羣的本能延伸出來的道德觀念

遵守,既視為有道德,不遵守,既視為白眼狼。

以上,是你不管哪種行為獲得的成果。

接下來,就是我本人的脾氣了:

公交車上我看到老人必然讓座。但如果他很囂張的讓我起來並表示我應該給他讓座,我只會讓他滾蛋。

這裡不存在親人與非親人的前提差別

而是說,我可以做,但你不可以用道德壓制的方式強迫我做。

  1. 你用道德壓制的前提是我認可你的道德標準,但是這麼看來你的成長軌跡讓我無法認可她已經道德達標,因此我不認可你的標準,於是我不喫這套。
  2. 尊重是掙來的,不是別人給的。所有描述的行為中我沒有看到一個年近半百的人應有的智慧和處世。她這種敏感性的性格,加上錙銖必較的思維,在我看來是深深的自卑感。你的成長環境我推測你也是個不夠自信的人,退讓不是包容,而是一種積攢情緒的下策。這算是一種性格上的缺陷,而這個缺陷,巧了,他們給你的。 又不是給了你什麼好東西,還要問你要錢?(這條為猜測)
  3. 退一步。要錢?好的。既然要,我們就算清楚。這世道給錢沒有說一方就能定價的。我們仔細覈算一下所有成本,加上時代溢價和利息,算出一個具體客觀公正的金額,簽好協議,這個錢給了就真的不管了,說好了,反悔要付2倍違約金。

有人要說我親情能當買賣做嗎?這件事情可是賣方先提出來的,這只是保護雙方交易權益的最好做法。

最後,愛國主義是流氓最後的庇護所。

同樣,道德綁架也是無恥最好的盾牌。

你敬我你養我你給我最好的,我自當把這些年的成長當作陪伴你最好的溫暖。

你拿給我一條生命這樣的方式壓我欺我,當做你無恥的遮羞布,抱歉,我比你還無恥。


還好,你男朋友父母沒問你男盆友要50萬撫養費……氣抖冷……

不開玩笑,你以後在老公家的日子不會太好過,要低調做人。

像這種乘著女方懷孕,被女方老媽乘機敲竹槓要了50萬,這口氣只是看在要出生的孩子的份上才嚥下去的,等你生完孩子,你難熬的日子就來了。

只要是正常人,都會覺得惱火,以後天天見到你,潛意識裡就會產生你這個老婆是他們花五十萬買來的,這時候他們欺負你就會覺得無所謂,是應該的。因為你只是他們花50萬買來的物品,他們想怎麼處置都是合理的……

所以,乘著這段懷孕期間,趕緊跟父母劃清界限,多討好老公和他們的父母,還有,孩子生下來後,對小孩多用心些。

看在孩子的份上,他們應該會對你好一些……

如果沒給50萬,直接就別給了,給個15萬意思一下,給的越多,你婚後的日子越難過……

還有,15萬分三次給,每次五萬,你媽態度好,在給下一筆,跟她明說,態度不好,一分錢沒有。態度好,以後未來幾十年,還會不定時的給點生活費,這樣你媽也不會說話太難聽…


LZ,能和平解決的,盡量和平解決吧。親媽雖然不著道兒,但是她是你無法不面對的一個人。既然無法不面對,那就不要一次性把事情做絕了。

彩禮按著你覺得合理的數目給,只要不委屈自己的想法就行。這錢是一次性給你媽的補償,相當於補償過去她對你的付出。但她的養老在世俗眼光裏你一樣得要負責。

你可以私下示個弱,表示已經懷孕了無能為力了,現在如果不接受這個價位,以後未必再有現任男友這樣的擔當和責任心而且還願意出這麼大筆錢。事已至此,大半夜鬧你也沒用,不如嘗試接受低一點的彩禮。

往後常常找機會就跟孃家哭窮,讓她覺得你這邊沒什麼油水可撈。就不會一直一直來鬧你了。


一分都不給,你好好養胎。她要是鬧你就報警,抱著肚子喊疼,你姐跟著鬧一樣,報警,警察總得保護你一個孕婦的,再狠一點隨身帶個紅藥水瓶,見事不對悄悄撒出來就說你見紅了,然後交給警察解決,你婆家想幫你撐腰也有說法。(還是要保護好自己,不要真受傷)

你媽跟你要錢你就讓她去法院告你好了。她養你是法定義務,就算付了你大學學費也一樣。你沒跟她借過錢,你不欠她什麼。她這輩子能跟你合法要到的錢就只有贍養費,各地標準不同,你還有個姐姐,每月給她1000頂破天了。讓她拿著法院判決每月來你這領錢,其他時候滾。


首先法律上不支持任何形式的父母子女斷絕關係。

即便題主選擇給錢,讓母親從自己的世界裡消失,那麼如果未來,題主母親喪失了勞動能力,題主仍然是需要承擔母親的扶養義務。

其次,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所以題主母親和題主索要撫養費也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對於成年子女的婚姻自由權,父母沒有資格阻攔,如果她以不提供戶口本等結婚證件等條件要挾,可以到當地公安機關進行情況說明,辦理相關手續,或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實在無法忍受母親騷擾,可以先選擇冷淡處理。

讓母親有一個冷靜期。

拉黑刪除屏蔽。不交流,不給錢,一毛錢都不可以給。

男方出彩禮,你自己收著。母親家親戚有看不清事實,胡亂幫的,就一起拉黑刪了,沒必要聯繫,親戚是連鄰居都比不上的關係。

當作母親不存在。畢竟有孕在身,肩負自己的幸福和肚子裏孩子的幸福。

如果期間母親以違法暴力手段阻攔題主的婚姻自由,可以選擇報警處理。讓警察叔叔給母親上上課,普普法。

如果有必要,可以選擇佔領道德高地,先下手為強,以自己身體原因向母親邊的親戚朋友賣慘,敘述母親無理行為。

冷靜期過後,帶著外孫外孫女再嘗試交流溝通,如果無法交流,保證自己履行贍養義務就行,沒必要過多聯繫。

人生就該是自私的,只要不違背法律,以自己的利益為出發點沒有任何問題。


如果是我,撫養費是不會給的,這個撫養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給多少撫養費將來還是要贍養她。成年人婚姻自由是受法律保護的,她沒有任何理由阻止你結婚。如果你覺得男朋友靠譜,你們踏實結婚,有彩禮也自己握在手裡,首先要過好自己的生活,而且現在懷孕,不要太受不好的事情的影響,一定要有自己的決斷。


也難為你媽媽了,演了這麼久的戲,唱了這麼久的譜,你居然不知道她說「不尊重」是想要50w撫養費,估計演不下去了,就直言50w。

真辛苦。幾天的演出費50w,不知道在演藝圈算是什麼水平收入。


和你媽說要麼收下二十萬彩禮,要麼從今往後一分別想要,至於撫養費讓她去法院告判多少給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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