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男子幾乎每天中午至下午,及夜間8:00至10:00在家門口大聲的打電話,均為吵架語氣,極擾民,周遭居民都已經勸說過呵斥過,但無果,依舊來。這種情況僅算道德問題嗎,還是可以通過相關途徑解決?


雜訊標準夜間雜訊,標準限值會更嚴格,一般相差10分貝(22:00—6:00夜間,6:00-22:00晝間)

但雜訊標準應該解決不了你這個,沒參考性。

國家的雜訊標準一般都是針對設備設施發出的聲音,針對公司企業,能找得到負責這件事的人,人為聲音大小不可控,爭議性也大,不好量化,沒辦法根據國家標準從技術上干預。

只能找街道或居委會或110協調解決(物管不管一下嗎)

鏈接這篇文章具體寫了各種雜訊的分貝限值,有需要的話可以看一下,不過你關於你這個人聲解決不了,雜訊標準都是針對企業,店家的設備設施的聲音。

鹹鹹小鹹魚:這樣算不算環境噪音或者噪音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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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55分貝,夜裡10點以後是45分貝。這情況只能報警了,而且民警來了也就和他聊聊,讓他不要這麼不道德。


雜訊標準根據所在地區的功能區類別確定,一般居民區執行1類標準,即晝間(早6點至晚10點)55分貝,夜間(晚10點至早6點)45分貝。

按部門管理職能劃分,社會區域的雜訊歸公安管理。題主這種情況建議聯繫物業,或直接報警。


有專門測試噪音的儀器啊,安裝隔音窗可以有限隔絕百分之95的噪音


可以報警處理110,之前我家門口飯店唱歌擾民就是報警解決的


早上50分貝,晚上40分貝,超過就可以投訴,至於怎麼檢測?可以買專門檢測的機器,或者有的手機可以下載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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