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簽了離婚協議書但是未辦理相關手續可以反悔。由於離婚協議書是附條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需要當事人以解除婚姻關係作為生效條件,因此即使雙方當事人自願簽訂離婚協議書,但未辦理相關的婚姻關係解除手續離婚協議書是無法生效的,未具有法定效力的離婚協議書對當事人之間沒有約束力,當事人能夠隨時反悔。

2. 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並辦理了相關手續,能否反悔視情況而定。

(1)對離婚決定不能反悔。離婚協議書是以解除婚姻關係作為條件雙方自願簽訂的民事合同,雙方一經簽訂並在民政局辦理了離婚登記後,婚姻關係立刻解除,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以離婚反悔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對財產分割內容視情況準許反悔。當事人解除婚姻關係後,對財產分割內容並非一律不準後悔,後悔必須滿足前提條件:即該離婚協議書是在欺詐、脅迫的情況下籤訂的,非真實意思表示,且需要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3)對未約定內容可以反悔。若離婚協議書未約定關於子女戶口、探視時間和形式、撫養費給付方式等問題而對離婚協議書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離婚後發現對方隱瞞、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事實可以反悔;若離婚後一方纔發現對方有隱瞞、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事實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的財產行為,為了保護受害方的相關權益是允許對離婚協議書反悔的,此時受侵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是要在上述行為發生的兩年內及時主張權利。


只是簽了協議,在法律上是還沒離的,要拿到離婚證才叫離


如果只是簽了離婚協議,而並沒有去婚姻登記處處辦理離婚,則雙方都可反悔,協議對雙方無約束力。

一旦辦理離婚且協議在登記處備案,則該協議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一般不得反悔。


離婚證是最後一關,協議內容不滿意可以嘗試一下變更


還沒登記離婚可以變更協議內容


你的反悔是指不準備離婚,還是希望重新簽訂協議呢?

協議一旦經雙方簽字確認,即產生效力,雙方須遵照履行。假如想要在簽訂後變更,需要對方同意。


用我知道的一點點法律知識來瞎說一下

如果你們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不具備法律效應應該是可以修改。

另外,反悔什麼。是簽完以後突然覺得自己又愛上對方,還是說突然覺得自己要的少了。

「離婚協議」是指雙方在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時所提交的「協議」,是已經生效的協議,而不是指在協商離婚事宜過程中籤訂的「離婚協議」。在沒有離婚之前,就離婚相關事宜達成的「離婚協議」是附條件協議,沒有離婚,協議就沒有生效

這個是我給你網上搜的,不知道對不對。參考這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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