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沒錢吧。分開以後,媽媽如果要小孩,工資夠用嗎?有地方住嗎?所有的事情一個人擔,能力行嗎?

婚姻有多種,可心,可忍,不可忍。

可心就是幸福快樂。

可忍就是可以忍受,你明白吧,不幸福,也不太痛苦,痛苦可以忍受。

不可忍就不解釋了。

大部分人離婚,不是為了追求幸福快樂,而是因為痛苦不可忍受了。

不離婚,基本上就是知道,離婚以後的生活不會更好。現在沒有愛情,難道離婚以後帶著孩子更容易得到愛情嗎?

大部分的婚姻都是這樣,偶爾溫情,時常吵架,或者冷戰,然後又溫情和好,再吵架……周而復始

特別特別有錢的女人,不大害怕離婚。她們有房子,不用上班,可以僱人幹活。即使如此,像周迅離婚,還是被人看笑話,這個社會普遍把離婚看做失敗,不光彩,女人尤其受歧視。


這個話題,有點意思,應該也有一定的代表性,所以也過來湊個熱鬧,談點看法:

第一個原因應該是責任,現在不愛了,不等於以前沒愛,對於很多人來說,結婚時最初的願景應該都是一生一世的,從沒有想過分手這個事。維繫著婚姻的狀態,其實也是一種責任的體現。

第二個原因應該是無奈。人性都有惰性的一面。湊合著過,也是相當一部分人的生活選擇。因為分手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而且有可能是兩個家族、兩個家庭,涉及到的方方面面比較多,處理起來比較棘手。

第三個原因應該是羈絆。爸媽他們不愛對方了,但不等於對自己的孩子不愛。出於對孩子健康成長的需要,許多父母寧願選擇犧牲自己的幸福,也要把婚姻進行下去。

第四個原因應該是代價。誠如大家分析所言,兩個人的分手,不管是個人精神上的,還是物質財富方面的,可能都要做出很大的犧牲,有些犧牲是當事人所不能承受的,所以選擇隱忍就順理成章了。

當然每個人的具體情況不盡相同,箇中原因也應有所不同……


多少父母都是早就沒愛了,純粹就是搭夥過日子,就為了孩子還有個完整的家。


也許看到很多的回答說是因為你爸媽有了你所以不愛也不分開,我不知道這些回答會不會讓你有心理壓力,感覺都是因為自己所以他們才勉強在一起了。但我想告訴你的是,這不是你的錯,也不是你的問題,你不用因為自己的存在而自責。

感情是肯定會在現實的生活中慢慢走向平淡的,也許你看到的不愛只是你認為的不愛,而你的爸媽他們之所以還能維持下去,那是因為他們還能在這種相處模式中找到平衡。經營了十幾二十年的家庭不是說一句不愛就能輕易的把它打碎的,這裡面牽扯了太多的人和事也牽扯了太多的利益。所以當他們還想維持下去的時候,自然有它維持下去的理由,作為子女,不防想下自己能做些什麼讓父母的關係更加融洽


可能是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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