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什麼七年之癢,三年之痛的。我覺得只要心裡有他/她,再怎麼膩了也依然覺得對方很珍貴,真正的不好,這些詞就是藉口


我是越愛越深。他之前主動跟我說不明白其他人為什麼會有七年之癢,他跟我都沒覺得膩過。然而實際快到七週年紀唸的時候發現他嫖娼。而且事後的態度,讓我不得不接受這麼多年感情對他來說早就麻木,他已經不在意我這個事實


個人見解,就是婚姻的瓶頸期


關鍵問題是如何才能一直像從前那樣心裡有他(她)?畢竟,娛樂圈裡面的一對對 ,曾經愛的有多深,現在撕的就有多慘 。雖說娛樂圈可能有點誇大,但我們跟他們那些明星分手的時候也差不多吧?


每隔7年 人從骨骼到皮膚裏裏外外都換過一次細胞了 也就是換了一個人哦原來的那個已經消失 保持的只是記憶


就是握著她的手,就像左手握右手。


不知道啊,戀愛一年半,結婚兩年,目前還沒癢


審美疲勞,心裡的小鹿老了


就像你和你的兄弟姐妹一樣,成了親人,你不會對他們有啥齷蹉的想法,也不允許別人欺負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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