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兩個突出的攝像頭和並不小的下巴還有滑稽的1TB我就知道我的Pro2買對了


它甚至不是最好看的白色鎚子手機。

(目前最好看的我竊以為為是魅族15汝窯白)


謝邀

明顯違反了新廣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相關規定

第九條 廣告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怎麼看,違法了唄


先不說羅精日違背了廣告法,他可能對很多詞產生了誤會,比如最好看,比如重新定義


1.老羅真以為這是最好看的,是一句發自肺腑的評價

2.一個精美商人的營銷手段

我更偏向是後者


唉╯﹏╰同志們,這不過是羅老師相聲表演中得一個包袱而已。不要當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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