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不要有交集,不然你會一直痛苦。


刪了 就當個陌生人吧 就跟我一樣,喜歡6年9個月17天 表白72次 被拒72次 為她哭過103次 但是還是義無反顧的去喜歡她,總是會幻想,如果他是我女朋友該多好,哪怕一天,但是並沒有。直到8月24號那天 她有男朋友了,我才知道,挺犯賤的,對不起 是我打擾你了,從那以後,我不會再進入她的生活。


1- 不再聯繫,基本就是你說的了

2- 可以聯繫,成為朋友,但是作為異性,各自成家後保持聯絡的概率也不大

3- 人都是有目的傾向的,後續你希望你們有交集的目的是什麼。


這個不一定,終點即起點......結束總是短暫的.....總會有相遇.....也許不會是你和她相遇.....也許你和她相遇了會有驚喜.....也許你們會經歷一次遺憾的相遇.......時間會改變很多....


不一定,畢竟人緣這個東西是靠自己去運營的


這種她不喜歡你的建議直接放棄,如果說倆人至少曾經彼此喜歡過或者有感情基礎可以繼續堅持一下。


時間那麼長,以後的事兒誰說的好呢……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