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過,男朋友執意要去。


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事情,違法這個範圍太大了,分事情吧,如果是殺人放火強姦,那肯定是攔,攔不住報警,要是為了送孕婦闖紅燈,為了保護你或親人把流氓無賴打傷,又或是因為小時候收到一些傷害而不贍養老人,那就堅定的站在他身邊陪著他一起,還有一些比如偷稅漏稅,酒駕什麼的,一邊勸他一邊和他一起想辦法


你好呀。

這一段是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你一定一定要攔著他,因為法律是人行為的底線,僥倖心理最可怕,即使是這一次他沒有受到懲罰,在天網恢恢中也疏而漏漏了,他的僥倖心理只會更強烈,在下一次依然會選擇違法犯法的方式去行事而獲取利益。從「對他好」的角度出發還是從「對你好」的角度出發,你都應該攔著他。

如果真的真的攔不住,你要先保護好自己。

首先,反思一下這個人真的值得你去愛嗎?你打心裡是一個遵紀守法的人,是一個知道犯法嚴重性的人,你提醒過他勸說過他但是他不聽,他真的是一個能對你對他自己的人生都負責的人嗎?

其次,你要保護好你自己,保證自己真的和他斷的一乾二淨,乾淨到他以後即使是犯事了也找不到你頭上,乾淨到他想下墜的時候也不會拉上你。也許這裡有一點危言聳聽,但是大家都是好姑娘或者好小伙,不應該承擔責任承擔風險的事,就爭取不要去承擔。冷血一點也沒什麼不好。

最後,人性是不可估量的,如果他已經決心要去犯法了,你還是不要觸怒他比較好,誰知道他會不會因為你的隻言片語某些言行,就起了報復的心呢。

希望這個回答對你有用。

明天一定會更好的。


任何借口都不是違法犯罪的理由,如果我的另一半去做違法犯罪的事,我一定會攔,如果攔不住,最好離開。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


及時勸阻,講清犯罪的後果,聯繫家人幫忙解決


這樣問說明你怕攔著對你造成的傷害無法彌補。他既然讓你知道這件事情,說明他心地還是善良的,可能就是對現實不滿的一種報復性行為。

你可能攔不住,去找個能攔住他的人吧。

最後特別注意:好人別作惡,特別容易受到懲罰(因為他沒做過)。


我反手就是110,讓他感受一下共和國制度的美好


肯定要拚命攔著啊。

好在還只是男朋友。

攔不住可以換一個。


看見這個問題深深體會到男朋友和丈夫的差別了。男朋友可以不愛彼此 如果攔男朋友,還是要犯法的男朋友,那麼,請慎重。保障自己人身安全是第一位。在確保可控的前提下,勸一勸就好,攔的話,彷彿帶著動作,有點可怕…


分析法律風險,繼續執迷不悟的話,果斷分手。


會啊,攔不下來就拜拜,沒那個想法去和社會作對,當然灰色地帶可以涉及一下但是犯法堅決不行


做犯法的事就別在一起了吧

又或者你倆一起做?


肯定要攔著,如果攔不住那就祝他單身快樂


只要沒做就不是犯罪,皆大歡喜。

最不濟你也可以帶他自首從而從輕處罰。

《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並非出於犯罪嫌疑人主動,而是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公安機關通知犯罪嫌疑人的親友,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應當視為自動投案」。

刑法第六十七條 自首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我肯定攔啊!

可是我沒有男朋友,為啥邀請我


謝邀。

請果斷分手。


我沒有男朋友,這是一個悲傷的故事


攔,雖然一般沒有法定義務,但作為女朋友,他有可能是你未來相伴一生的人,不攔應該不是真的愛吧,彼此負責不是?


攔,攔不住就立刻分手吧


一定要是非分明,但要用對方可以接受的方式或婉轉的方式,使對方明白你的意思,接不接受看他自己了。一旦要堅持犯法解決問題,你要做好事件評估如何應對之後的問題,包括你是否還要與他保持男女朋友關係。


考慮下犯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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