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經歷少到可憐,最久半個月。在一起的時候也沒感覺很喜歡,分手了也會難過。但假如期間有另外一個男生每天陪我聊天逗樂,我反而有種錯覺是喜歡,但又感覺只是依賴。

反反覆復的,煩的很,所以我現在也搞不清楚到底什麼是喜歡,什麼是愛,什麼是依賴了,像喪失了喜歡一個人的能力。

三者能混為一談嗎?還是有區別?


依賴:只有他一個人和你聊天,沒了他就找不到第二個人,而你有聊天的需求

喜歡:和許多人有來往,不缺他一個,但就像想要去找他,一次又一次,和他聊天在一起你很開心

愛:在喜歡的基礎上,增加了性方面的互動與承諾


那你覺得你前男友愛你嘛?

你能不能真真切切的感覺到他的好


你依賴你爸媽是因為你還不能經濟獨立

你喜歡你男神可能是因為他長得帥

你愛你另一半是因為他就是他,看到他就開心,在一起就滿足,看到好的都想給他,眼裡全是他的優點,跟他在一起就是全世界。

你愛你爸媽是因為他們就是你爸媽,愛你爸媽是無條件的,應當作人的本能。


喜歡=有好感,願意和他在一起,可能單純因為他身上的一些特質吸引到你

愛=已經相當熟悉的喜歡,你可能已經在腦子裡幻想過和他的未來

依賴=喜歡或者愛的加長版,我覺得只要是時間到了,同時這個人值得你信任,都會產生一點依賴心理。


都是感覺,共生共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所以沒有具體的區分界限


依賴是習慣,喜歡是時常,愛是唯一


依賴的對象不僅僅是異性,可能是父母,也可能是長輩,是那些愛你關心你的人。而喜歡,可以說是一時的好感,一般多為異性,少數是例外,喜歡是一時的激情與衝動,如果你喜歡上了一個人,一般是ta某一發麵的與眾不同吸引了你,你不會一直都被ta吸引,當下一個更加不同的出現,你就會立馬移情別戀,所以,喜歡是短暫的,它不等同於愛,但它是美好的。愛,這就不一樣了,這是這三種之中最高的存在。當你愛上一個人,你會想去了解ta,你會一定程度地放低自己,可以說是一種卑微感。你會想著為ta去付出,你會為ta去改變,你會寬容ta的一切,你會為ta胡思亂想,你會時不時地想見ta。即使ta不愛你,但你卻依然愛ta,並不斷地努力與堅持和等待,對ta所做的一切,你一點兒也不後悔。


愛是海

像海般深沉颳風下雨還是匯入海里

喜歡是風

就像一陣風風吹了來又散

依賴是雲

是雲賴在天空裏的每一寸形影不離


依賴是好的事情你願意和他分享,壞的事情你會找他商量。

喜歡是好的事情你想和他說,而壞的時候你未必想和他提。

愛是你知道好的事情他會和你一樣開心,壞的事情他可能未必能解決但他願意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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