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大佬能用馬克思哲學來解釋一下感情的問題?
最近在複習政治,突然就想到了這個問題。比如單相思,對方說個什麼話就覺得對方是不是真的在暗示自己,這種算不算主觀唯心,這種類似的小解釋,突然覺得有意思
呵呵,這個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問題。算是給朋友們開心一下。
1、作為世界觀。
這個就說「單相思」這個問題,就是一個典型的「唯心主義」的世界觀。怎麼這樣說呢?首先唯心主義,就是一種「觀念主義」統稱。
單相思,之所以是單相思,只是因為只是一種「觀念」,只是一種「我以為我是喜歡他(她)了」,或者是我「認為我是金融一種戀愛的狀態了」,而那個對象就是我身邊的這個或者那個「他(她)」。
而這種之所以是一種「單戀」,只是因為,僅僅是一種觀念,是一種唯心地「認為」。
2、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是否是進入戀愛期,不是一個理論問題,而是一個實踐問題。所以,是否是喜歡,還是被對方喜歡的問題,是一個「實踐」的問題,而不是一個「觀念」的問題。
所以,或者表白,或者不表白。都是實踐的問題。
這樣問題就被區分為兩個,一個是表白,或者是成功,或者是失敗,失敗後,或者繼續失敗。
還有一個可能,就是不進行實踐,依然是一種單戀。
3、為什麼依然可以存在一種「單戀」的狀態。
這個就要用「價值」——經濟學解釋。
其實,你進入戀愛狀態,一種是動物的本能,而更重要的是一種「社會功能」——社會價值。
也就是說,這個時候,所戀愛的對象就具有一種「價值」評價功能。
這個時候,人之所以保持這種「單戀」,只是因為他(她)在進行「價值評估」——我的交換價值能否得到認可,換言之,在價值的天平中,我們兩個是否等值。
所以,就可能用種種的評判因素來進行評估:年齡、身高、家庭、收入、學歷、相貌、性格、城市等等因素進行估算。得出一個自己的「價值量」,然後,這樣的一個價值量,運用到對方的身上,又得出一個「價值量」。如果二者差別太大,自己就認為是一種不等值的交易,所以,這個交易還沒有開始,就已經被自己給否定了。
4、物質決定意識。
自己的價值量,作為一種客觀存在,是產生自己「觀念性」的根據。
所以,怎樣的一種行動,是自己的客觀物質存在所決定的。
5、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走出單戀
而意識具有能動作為,所以,不能被自己的客觀條件所束縛,所以,應該發揮主觀能動性。
實踐的態度——愛情是一種行動,不是一種自我欺騙的幻覺。
不要用價值天平來衡量自己和對方,
所以,勇敢一些,再勇敢一些!
還有萬一呢!
不是嗎?
馬克思在《穆勒摘要》裏有一段針對現代消費社會的文化批判,他是這樣說的:『我們彼此進行交談時所用的唯一可以瞭解的語言,是使我們彼此發生關係的貨幣。我們不懂得人的語言了,而且它已經無效了,它被一方看成並理解為請求、哀訴,從而被看成屈辱,所以使用它時就帶有羞恥和被唾棄的感情;它被另一方理解為不知羞恥或神經錯亂,從而遭到駁斥。我們彼此同人的本質相異化已經達到了這種程度,以致這種本質的直接語言在我們看來成了對人類尊嚴的侮辱。相反,物的價值的異化語言倒成了完全符合於理所當然的、自信的和自我認可的人類尊嚴的東西。』『物』的語言完全湮沒了『人』的語言,這正是現代消費社會的文化邏輯。所以朋友們不要談感情,如果談那也是建立在「物」的基礎上的感情,是一種先看段位再匹配最後談合作的形式,並不是基於人彼此本身的修養、文化或者心靈美所產生的共鳴,所以不要輕易相信感情,愛情亦然。
小老兒覺得這句最絕:
「我的對象只能是我的本質力量的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