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首先要將他們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具體參照《民事訴訟法》第十五章第四節關於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

第一百八十七條 申請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由其近親屬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向該公民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申請書應當寫明該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事實和根據。 第一百八十八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必要時應當對被請求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進行鑒定。申請人已提供鑒定意見的,應當對鑒定意見進行審查。 第一百八十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案件,應當由該公民的近親屬為代理人,但申請人除外。近親屬互相推諉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為代理人。該公民健康情況許可的,還應當詢問本人的意見。

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申請有事實根據的,判決該公民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認定申請沒有事實根據的,應當判決予以駁回。

第一百九十條 人民法院根據被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他的監護人的申請,證實該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原因已經消除的,應當作出新判決,撤銷原判決。

你要向法院遞交申請,然後將相關證據,如相關醫療診斷證明,醫療鑒定等,這些具體不清楚可以諮詢當地法律援助機構,或者直接撥打12348。

法院經過審理之後會作出判決。

如果判決支持了你的請求,那麼你的父母就會被認定為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進而根據民法總則第十八條,你就自動成為他們的監護人了,當然前提是你有監護能力。

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你要成為你父母法律上的監護人,無非是想代替其行使他們的部分權力,財產權和部分人身權利,我建議你,先找醫院證明你父母已經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喪失部分民事行為能力,然後去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出生證明,有了這兩項證明,看你需要去行使什麼權利,再根據對方要求填寫申請表。如:去銀行,除了這兩項證明,還要填寫銀行的一些表格。有人讓你去民政局,那是申請政府救助津貼。還要在出具醫學證明和戶籍證明的情況下填寫民政局的申請手續。祝你好運!
建議通過律師幫助寫兩份申請書,然後向轄區法院遞交材料,法院會下一個判決書,指定你作為你父母的監護人。
謝邀。我們曾通過訴訟處理,具體如下:申請宣告為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並訴求為其監護人。需要提交相關材料如病歷、司法鑒定等,如有其它前一或同一順序監護人,需出具說明。
先做鑒定,再到法院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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