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招標流標之後,保證金應該退還,你可以根據保證金合同和收據等證據材料要求對方公司退還


你文件如果沒有實質性響應,那麼就不可能是第一名。說的不太清楚,沒辦法直接下結論


第二次招標你們不是做的新投標書嗎?怎麼會用之前的時間的?


謝邀

題主其實是兩個問題:

1、購買費和押金未退

購買費應該是標書購買費,這個屬於費用,一般情況下不退的;押金,應該是投標保證金吧,這個不退就要看流標的原因了,會不會你方存在招標文件中明示的不退投標保證金的情況,如虛假應標等。如果沒有違反招標文件中不退投標保證金的情況那可以投訴到當地的人招標管理站。

2、標書時間為之前

如果你方投標文件直接沿用第一次的投標文件,包括投標截止時間,簽字時間等都是第一次的時間的話肯定是廢標,你沒有響應第二次的招標文件。


描述不清,不好判斷。


招標文件二次公告後成文的時間,而你單位比這個成文時間顯示更早了,那肯定是有問題的,簽署投標文件時間要在招標公告及購買標書之後,開標時間之前或當日。


購買標書費用不退合法。

押金是投標保證金嗎?投標保證金是否能退還招標文件應明確說明不退還的情況。

第二次投標為什麼你知道你們是第一?誰告訴你們的?

第二次投標項目名稱,編號是否有變化?開標日期變了之後報價有效期就變了。貴單位的第二次投標文件這些地方是否也做出了相應的調整?如果沒有調整那麼確實可以算非實質性響應。


關鍵看你標書信息是否實質性響應,以及第二次招標文件是否有改動,如果這些都不存在,且評委評出第一名,那麼就是有效的。


標書成文時間?這個時間有什麼關係?我對自己的標書有信心,二招時仍用原來的標書怎麼不可以?專家評審都第一名呢!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建議提出行政複議。

購買費不退,押金中標不退,非中標就退。

標書時間為之前的,有理由取消,因為你沒有響應第二次招標。

可以起訴,因為第二次走正規評標流程且認定你司第一了。


標書購買費無需退還,投標保證金需退還,第二次投標文件名稱編號需與第二次招標文件一致,日期應在第二次購買招標文件至開標截止時間之間。


關鍵是沒經驗,並認為是同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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