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是在爺爺奶奶名下的但我們一家人都住著18年了,


您好,若您爸爸先於爺爺奶奶去世,那麼您做為您爸爸的子女,有權代位繼承爺爺奶奶的房產。姑姑作為爺爺奶奶的女兒,也有權繼承。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法定繼承第一順位繼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順序。

按照現有證據。這套房子就是應該你姑姑和您父親共同繼承的,跟你們是不是在房子裏住了十八年沒有任何關係。

現在您父親先於爺爺奶奶去世,那麼你代位繼承,所以這套房子你和你姑姑各有50%的法定繼承權。

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讓爺爺奶奶立個遺囑,公證一下,把這套房子給你。


這和是否長期居住無關,你爸和你姑姑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嚴格上講你是代位繼承,要比你姑姑的份少一些,但那是自然繼承,真正決定人的是你爺爺奶奶,他們當然傾向於給你,而你能問出這個問題說明還是有些不放心,直接去做一個公正把房子給你就好了。但是一定要照顧到老人的心情哦!


孫子和爺爺奶奶子女同時有均分的法定繼承權,但孫子有居住權。


這就要看老人怎麼決定的了


爺爺奶奶的房子,你和姑姑都有繼承權,但從感情上來說,你爸爸不在了,爺爺奶奶應該願意把房子給你獨有,不過得立遺囑,免得節外生枝,如果姑姑通情理的話也應該放棄吧


按法律程序你能繼承的比例應該不如你姑姑的高,現實情況怎麼樣還是要看你姑姑的態度,如果家庭關係很好,他們也不爭,那應該是給你吧


先問一下,你爺爺奶奶的父母應該都不在了吧?現在90多的老人也常見,如果比如奶奶的媽媽還在世,分遺產會複雜得多。

假設爺爺奶奶的父母,4位老人都不在了。

假設你爺爺奶奶的贍養,你媽媽沒有作為實際主要贍養人(否則她可以成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我不知道這種情況下你和你媽媽算一份還是兩份。

假設你爺爺奶奶沒有立遺囑。

按照法律,假如房子是你爺爺奶奶共有,你爺爺去世了,房子首先分成奶奶一半爺爺一半,爺爺的份額分成三份,奶奶,你(代位你爸爸),你姑姑,各一份,所以是奶奶2/3,你1/6,你姑姑1/6。

如果你爺爺奶奶都去世了,你1/2,你姑姑1/2。

如果你姑姑有錢又愛你,可能會放棄這筆遺產,你就一個人繼承了。但是這並不是你應得的,是你姑姑選擇送你一大筆錢,希望你能知恩圖報,記住這個情分。


都有份 孫子是代位繼承


看你爺爺奶奶想給誰


你爺爺奶奶還在世嗎?(冒昧地問一下)

如果還在世,考慮這種問題,未免有點那啥了。

如果不在世了,這個問題,就還是看爺爺奶奶有沒有之類的安排吧。


哎?這個問題下面不講究男女平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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