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張交行信用卡,之前忘了是支付寶還是微信信用卡自動還款開始收費的時候想綁定到藉機卡還款,但是交行買單吧根本不支持我的借記卡還款(垃圾)為此還打電話問交行客服如何才能讓我實現自動還款,回答是暫不支持以後改善

然後一天突然收到一條簡訊說已經超出寬限期,趕忙先把信用卡還了,然查詢前後十天沒有任何形式的還款通知和提現,直到你超出寬限期直接扣滯納金並且上傳徵信有逾期記錄!!!

多次致電客服說明情況不是惡意拖欠均被告知不可更改,交通銀行app買單吧不支持我的主動還款計劃沒有任何臨期還款提醒,為了扣滯納金直接登用戶超出寬限期上報徵信有逾期記錄,哪怕這條提醒簡訊提前1天發也能及時還款,而此時已經沒有更改餘地,接下來5年在買房和其他貸款上都會受影響,而銀行客服說這情況也很多現在的法律下他們是完全沒有問題的,這個我承認

但是 你們這個服務沒有問題嗎? 給用戶帶來多大的影響就為了那幾塊錢滯納金??客服職責所在不說了,制定規章制度的人呢?不說用戶體驗,這是直接把往死里坑啊,回復字裡行間都是用戶承擔責任反正受影響的不是你們交行工作人員,打上海銀監局電話直接推給交行投訴中心,打中心電話說給回電然後沒消息了如此反覆,異常處理的流程變成擺設和應付。太噁心了,為了送自己的用戶上徵信真是用盡心機,有什麼好處?就為了那幾塊錢滯納金嗎?


1.借記卡不支持自動還款並不是你可以逾期還款的理由。真的想用自動還款就用本行借記卡。

但本行還款其實也有很大問題。尤其是你行數多的時候你借記卡也一大堆錢沒放在正確的地方它扣不到那就逾期了。

那些卡多的最起碼你裝個手機app提醒賬單日還款日 工行手機銀行好像能做到說跨行轉賬給他行信用卡然後給你加個日曆提醒。

你有錢的借記卡總有手機銀行吧,進手機銀行用跨行轉賬功能,轉賬賬號寫你要還的信用卡,銀行選發卡銀行,用跨行轉賬的方式能還中國大陸境內幾乎所有的人民幣銀聯信用卡。

VISA萬事達這種境外專用卡一部分銀行不能用這種方式還, 部分銀行可以用跨行轉賬往裡面還人民幣。

但我其實也算是被交行坑過了,交行的外幣卡神鹿卡有一段時間改成了出外幣賬單,需要購匯換外幣。但是買單吧app垃圾不能還外幣需要使用【交通銀行】app還,就需要跟客服撕然後讓客服給你購匯。這種情況下你去撕銀行有可能成功。

2.有本事的話你去找人行徵信中心申請異議。但你這個明顯是本人逾期的情況下基本上通不過(如果你覺得哪條逾期真的冤的可以試,但你這種....銀監同理)。你自己逾期去法院起訴告也基本上不贏的。交行已經把賬單發給你了你自己逾期再怎麼樣你都搞不贏它。

3.你可以選擇郵箱帳單自己設置一個提醒,

4.90天以內的一筆逾期不至於說你以後就不能申請新的信用卡和房貸,但交行最起碼你還是遠離為好。尤其是交行砍里程兌換和沃爾瑪,估計你正在等待銷卡。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用信用卡要還,更沒什麼好說的,但是作為一個自然人而言,把交行所有員工拉出來,不設置自動還款,有多少能做到按時還款不會忘?人工都會遺忘,所以才需要提醒功能,好,這是我用戶自己的責任,那您交行口口聲聲的服務在哪裡體現的呢?

使用交行信用卡,我主動研究買單吧app,雖然我是個不入流的PM好歹也做過幾款功能流暢的app,買單吧這個app我就不吐槽了,但是我沒找到如何為我的信用卡設置自動還款,並且打客服電話請教客服,最後被告知,交行暫不支持招商借記卡(我工資卡)還款,這至少說明我是有主動還款意願的客戶吧?

然後,一直到收到交行的超出3天寬限期的簡訊之前,我沒收到任何形式的交行還款臨期(10天內)提醒,當我收到這條唯一的提醒簡訊時,已經超出3天寬限期,就直接上報徵信逾期記錄。這事交行上報,且交行有權力刪除的逾期記錄。而且收到簡訊的下一秒我就把信用卡還了,至少也能說明我也不是惡意拖欠信用卡吧?

那麼對於一個用戶而言,我的行為(忘記如期還款)如果是過失,那麼對應在交行「服務」的結局就是承擔逾期記錄上報徵信並扣滯納金,扣錢沒什麼好說的,但是這個上報徵信意味著什麼樣的代價,難道交通銀行不比用戶更清楚??今後任何貸款特別是房貸等都會嚴重受影響

這個時候交行客服說,交行的行為完全是合法的,打官司我也是告不贏的,我在多次撥打上海銀監局、交行信用卡投訴中心,查詢了解下相關規定後對這句話我沒有任何異議

我的確是不可能告贏的,甚至想去投訴一下都沒有相關規定支持,那麼我和像我一樣使用信用卡的所有用戶,是否都充分了解這種簡單的非惡意遺忘欠款行為和對應的上報徵信逾期記錄的嚴重後果是否對等? 如果不對等是不是就必須認了?

那麼所有正在使用交行信用卡的和將要辦理交行信用卡的人,是否知道交行不會發任何形式臨期提醒通知?

為什麼交行在有能力去區分用戶動機,也了解用戶情況的各種情況下,依然選擇給用戶最大的傷害?除了多收幾塊不到幾十的滯納金還能有其他什麼好處讓你這樣做?

為什麼交行有那麼多(知乎就能搜到好多同樣案例)用戶反饋,每次都說會改進而至今仍在這樣繼續傷害用戶?這就是你們工作迭代速度的體現?服務的優化?業務能力的提高?

這件事情,自始至終,交行受到過什麼損失?在我超出寬限期當天收到通知立即還上,收取滯納金還不放過客戶,站在規則支持的一方的時候,就一定要最大限度的傷害對方嗎?

更何況是這還是你的客戶!

@交通銀行信用卡 垃圾


被坑過的來報道。

用了好幾年了,每個月都有2000左右的消費,也一直按時還款,沒有任何逾期。然而,這種良好的記錄還是被打破了。因為個人的疏忽導致還款日後第四天才想起來,然後就產生了逾期費用。

交通銀行信用卡的坑就在於他的主觀性上,表面上他是給客戶提前提醒了,但是一般人很少會在提醒的當天立即還款,因為還沒到還款日嘛。好了,一旦你在還款日忘記還款,交通銀行是不會給你任何提醒的,即使你有預留電話,下載了買單吧APP,關注了微信號,只有過了規定的寬限期,產生逾期了銀行才會告訴你,然後堂而皇之地收取高額違約金和利息。

或許有的人會說,這是你自己忘記導致的。對,這點要承認,可是交通銀行設的坑就是利用用戶的疏忽。看看其他金融是如何提醒的就知道了。

還款失敗主動提醒,用戶會馬上處理,沒有能力還款的那你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但是投機取巧的從客戶手裡賺錢那是雞賊的做法。

@交通銀行信用卡 賺錢要點臉。


我也遇到這種情況了,真得都是坑。5年優質老客戶,從來沒有逾期。疫情、洪災期間,也是規規矩矩還款。7月份事情太多,也沒有接到銀行的賬單郵件簡訊電話,確實是忘了這事,一般是24號之前還款,28號突然記起來,跟客服打電話,按她的要求還了500多,也反映了沒有收到賬單這個事情,客服說7月16號跟我發賬單的,我翻遍手機沒有找到,跟她們溝通滯納金利息能不能免除,她說第2天給我回復,第2天我事情比較多沒有收到銀行的電話,第3天早上給我打電話,當時正在高速上,跟她簡單說明情況,她非要我等她一分鐘,當時正在變道,出了點小事故,我就把她的電話掛了,等我處理完手頭事情已經很晚了。第4天的下午突然接到簡訊,說我逾期900多,已上報金融信用中心什麼的。當時立即打電話諮詢,客服說已逾期已上報,會有徵信問題。很氣憤,要求她們重新核對,結果她們核查後說是下個月的賬單,我逼問:為什麼在我還了的基礎上,會出現這種一個月還2次賬單的情況。她們讓我不用理會。我說那我的徵信問題呢?客服讓我等3個工作日,她們會給我回復。

也就是今天,客服跟我打電話說已逾期已上報,我有不良徵信記錄,5年內不能消除,買房貸款都會有影響。

每次跟我打電話的都不是同一個人,我每次都得重複重複再重複。今天我又重複了一遍,她說銀行6月29號發賬單的,說我手機有問題,讓我自己跟手機出廠商、通信公司溝通,責任不在她們,這個事要我自己承擔,不良徵信5年是消不了的,買不了房貸不了款,她們表示抱歉。我逼問為什麼這個月我要還2個賬單,她說我逾期了沒有還款,我說我還了的,你們銀行有記錄有錄音,她說我沒有在規定的時間還款,導致的逾期和徵信要自己承擔。我說逾期有滯納金利息,是你們說要給我回復的讓我等電話,我沒有收到你們電話,並且一直都是我再跟你們溝通,你們就是這麼解決問題的,客服說你可以往上反應。

本來不是什麼大問題,又不是幾百萬幾千萬還不起,就幾百塊錢,是在她們要求下還了,是逾期了,有滯納金和利息,可還了基礎上,為什麼會涉及到徵信問題;7月份要我還2個賬單是系統發的還是人為的?

信用卡是正常消費,沒有其它業務,我還了500多,又要還逾期900多是什麼意思(在買單APP上查了到目前為止8月份的賬單只有300多)銀行方面沒有正面回復我。

準備明天打銀監會電話詢問。

整體感覺交行都是坑。

後續進展情況如下:

8月14日接到一電話,說是第三方(XXX中心),說是交通銀行委託他與我溝通:是否接受調解,調解可能成功可能失敗。

1對方明確表示我方口說無憑,要我去通訊部門將所有的簡訊回單列印出來。(這幾天一直再跑這個事)當即提問這能說明什麼?對方的意思是銀行系統顯示發送賬單的,並且表示在上報徵信的時候向我發送了簡訊(突然冒出來的,我明確表示沒有收到,我是28號收到逾期和上報徵信的簡訊,是我主動與交行溝通並且還款的,在這之前沒有收到賬單和任何提醒。第三方說法和之前交行跟我溝通的又不一樣。交行說27號已經上報到人行的徵信系統了,並且當時交行客服人員表示交行沒有提醒的義務。)

2第三方說我逾期是事實,要我承擔自己的責任。我表示願意承擔自己責任,但在沒有賬單的情況下,銀行沒有任何的提醒下(明確表示我主動溝通後跟我發的簡訊打得電話不能算數),把所有的責任推給我,要我承擔所有的後果(滯納金利息徵信),作為一個受害的消費者,我不能接受。

3第三方強調因為自身的原因導致沒有收到賬單簡訊,這個後果由客戶自己承擔。追問:什麼叫自身的原因?第三方說如果銀行系統顯示已經發送了,客戶這邊手機屏蔽了簡訊電話(我是有多閑,為幾百塊錢去屏蔽交行簡訊電話,我又不是只有一張信用卡,別的銀行收得到交行的收不到?)第三方表示跟我沒有利益衝突,他是站在解決問題的角度上來溝通。在什麼是客戶自身的原因問題上,第三方沒有給出合理的解釋,只是強調口說無憑,讓我去通訊部門調取簡訊回單。

其次之前與交行溝通時,交行客服表示只要銀行系統發了,客戶這邊有沒有收到,責任都不在銀行,後果由客戶自己承擔。那麼,第三方讓我調取簡訊回單,這個意思是我是過錯方嗎?正常的不應該是銀行出示他們的證據,再與我調解,順序是不是錯了?

再者如果是信號屏蔽或者信號不好導致的信息流失,這個責任算誰的?第三方有點含糊其辭,說手機軟體攔截了簡訊導致用戶沒有看到,銀行是沒有責任的,對於哪些是客戶自身原因這個問題沒有回應,只讓我先調取簡訊回單。

8月17號今天上午利用空閑時間給中國銀監會打電話,本想問問之前投訴情況如何,竟然一直是忙線中,等會換個手機繼續打。(之前打通過)

給金融消費者權益協會的電話打通了,情況跟對方說明後,客服人員表明只受理湖北省內的,對方讓我打上海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中心,直接反應上海交行總行的問題。有踢皮球的嫌疑,但我決定試試,有空多打幾個電話的時間還是有的。

後續情況不知如何,等發生了再來更新。

今天9月18日,消費者權益中心剛剛打來電話,很湊巧,他每次打來電話都是晚上6點多。上次打來電話,說是和交通銀行溝通了,別人表示銀行發了郵件、賬單(我確確實實沒有收到),要我方準備證據,列印出6、7月份的簡訊記錄。這一次,他明白的告訴我,銀行不同意取消逾期徵信,原因是我沒有按時還款,後來由我自己承擔,說是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60條有規定:客戶要按約定還款,不能以沒有收到賬單和簡訊為由拒絕還款,要主動以多種方式進行查詢主動還款,這是還款義務。我表示,在沒有收到賬單和簡訊情況下,是我主動打電話跟交行客服溝通,並在她的要求下主動還款,為什麼還是有逾期的徵信記錄。(我表示我是主動還款後收到說我逾期,要上報到什麼金融基礎服務中心,當時我主動與交行客服聯繫,她們說系統顯示已還款,但錢沒有到賬,她們會在3個工作日跟我聯繫,但後來打電話問的時候一直沒有處理這事,總是說我沒還款,交行和我有錄音有記錄都查得到)對方表示我方可能是太忙了,沒有看手機或者誤刪了郵件,我方表示願意上交個人委託書,由第三方對我方進行核查。消費者權益中心表示跟他沒有關係,他只是傳達,我很氣憤,竟然你們不能站在我們消費者立場上,憑什麼要叫消費者權益中心,你們沒有體現你們的職責,你現在只是一個傳達者,包括上次你讓我準備資料,我準備了,現在告訴我沒用,這是讓我們消費者申訴無門,逼著我們走司法程序。對方表示隨你走什麼程序。太氣憤了,把電話掛了。


沒被坑錢。是這樣,學校贊助辦的信用卡,用不到想要註銷掉,在買單吧說好了客服說過幾天打電話確認一下就行,然後過了幾天電話打來我就說銷卡她又羅里吧嗦說了一通最後我說好就是銷掉就行,需不需要把卡剪掉她說不用。嚯最後沒給我銷卡免了年費到2024年,現在還是天天提示我更新信息。只想銷卡不行嗎真煩死了


我也是同等遭遇,逾期一周才通知我,自動還款還不了,需要5年才能消除記錄,今年第三年。


我說我19年為了幫同學任務,辦了交通銀行的信用卡,除了剛開始客服幫我激活自此以後一直沒用這張卡,然而我某天心血來潮上中國銀行查了自己徵信,結果泥馬發現2020年今年一年它查了我四次徵信屁都不放一個,我要是用了它查就查了吧,我擱著沒用,它為啥可以那麼頻繁的不經過我同意查我徵信,侵犯人隱私權,明目還是貸後查詢?我貸什麼了?打算找出這卡把它銷戶以後再也不用這卡


我辦卡時候說免費,扔了一年沒用過,讓我交500元年費,真他媽黑


我是剛剛準備還款,因為最近刻意減少了信用卡消費,所以只有幾比消費很容易一目了然,發現賬單消費金額跟還款金額不對,經過銀行發送的消費扣款簡訊和支付寶消費記錄對賬,確認憑空差了12塊錢,並且沒有那12塊錢的消費信息才來搜相關問題的。這次差的錢不多,但是作為一個用了8年沃爾瑪卡,並且從不對賬的人,現在有了疑惑 這八年有多少次被多扣過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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