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朋友發,她整天憂慮的睡不著。我比較客觀描述下。

女31歲,1米6左右。7年婚姻離婚,一兒一女,都在老家幼兒園,男方媽媽在帶,有個30幾萬的車在還貸,無房。

男40,7年婚姻離異,一女兒,一年級,平時前妻帶,但是週末,或者前妻工作就男方帶,男的自己二線城市中心有房.也要600萬了,豪車兩輛。市值400萬吧,一線城市公司有300多萬的車?有司機。

現在兩個人交往近半年。居住男方家,因為疫情,天天在家沒復工。每天男方早上去接男方的孩子過來,他爸媽會過來煮飯,傍晚小孩被前妻接走。女的每天就負責陪他女兒玩。

平時家庭支出都是男的在付,家務基本不用女的做。女的不會做飯,然後也不用洗碗,他爸媽都會做。

男的缺點,不高,跟女的差不多,那方面不行。

女的,不會做家務,生育過,家庭資產不多。

兩個人每次吵架不管誰錯,都是女的哄。所以女的很糾結,不知道要不要繼續?因為感覺沒有未來。大家給個意見


這個不是二婚的問題了,也不是年齡差的問題,我覺得是互取所需了。男的可能也是貪圖這女的年輕,好看,脾氣好,好相處,女的無非也就貪圖男的有錢而已,連家務都不會做的,一點煙火氣都沒。如果這個平衡不被打破就這樣吧。如果女的注重這男的那方面不行,那這個平衡絕對維持不了,她才三十多歲的年紀,剩下的日子煎熬得很。人就是想得到這個又想得到那個,哪有這麼美的事情。

如果是我絕對離開,找個差不多的。因為這男的雖然有錢,但要給她留多少錢也不太可能,只能說給點零花錢,表面風光而已,而且每次吵架都是女的去哄,明顯不是真愛她。而且婚姻如果沒有性的話,何談幸福!趁著現在還年輕可以去拼搏 不要做人家溫室的花朵,等到時間久了花朵焉了你也就沒有價值了。


女方三十歲的年紀,而男的那方面不行,吵架並且都是女的哄,這種感情女方肯定累。


明顯女方看中的是男方的經濟實力,而男方對女方~男方肯定有更好的選擇,所以才會一直是吵架女的哄男的,不在於幾婚,而在於男的最後願意不願意娶女的,或者說女的能不能把男的哄進婚姻,能不能繼續,那看需求,玩沒有問題,結婚,夠嗆!


就看題主想要什麼了?現在這個階段圖錢就安心的過這樣的生活。

圖性生活,那就離開去找。

要懂得取捨。


看下來,很不好意思說,這女的有選擇權嗎?但凡有盤花生米都絕對不會到這來說了

這不是擺明瞭看中男方有錢嘛,但是因為有缺點,想想又不甘心,其實男的有對她表態非她不娶嗎?並沒有,糾結個毛線,一個天天陪地主家千金玩耍的人,感覺養寵物的既視感

人身自由並沒有被限制,現在還沒走那就是不想走,所以你隨便聽聽過就好了


看女的想要什麼吧我覺得,因為我覺得「門當戶對」雖然現在大部分人覺得不是首要因素,但個人覺得是不可不考慮的點,雖然不是決定性因素,但是是考慮的重要一點,文章中兩個人經濟差距如此之大,又是這種年齡,女方一沒有那種年輕的衝動,二沒有努力就奮鬥出經濟大轉機的基礎,三沒有自己拿得出手的專長(我個人感覺煮飯已是基礎,不要求每天煮,但是抓住男人的胃是很關鍵的),這種單方面女的哄固然很累,但是如果明確自己要的是感情還是經濟應該就沒這麼糾結了。然後,看文,感覺這個男的要是沒有那方面問題,估計也不會選這個女的……


性關係不和諧能走得長嗎?

女方有本事就堤內損失堤外補。

沒那個千金鑽就別攬這個瓷器活。


這女的也沒需求嗎?才31,根據描述女的就是看中男的資產,那方便不行,也並不在意女的,吵架都要女的哄,我想知道如果女的提出領證,男的會同意嗎?

看自己想要什麼吧,估計這男的不會跟她領證的,如果在一起可以得到她想要的,那就繼續,如果啥也得不到就是每天混喫混喝,那莫不是腦子有病吧,有手有腳的為什麼不自己掙錢去。


你要跟我說女的對男方是真愛,我真是打死也不信。

男:矮,性功能有問題。

女:窮。(至少和男方比起來,很窮)

所以女的不是圖錢?那圖啥?圖他矮?圖他陽w還是早x?

你朋友要是隻圖錢,那就結婚唄,反正大家都有孩子了,指不定還能從對方那兒搜刮些許錢財,但是如果是想結婚再離婚分對方家產,那還是省省吧,人家不會這點心眼都沒有的。

配肯定是不配的,即使男的有以上缺點,但是人家有錢,你朋友依舊配不上對方。


男的是真心待女方再說吧,人家沒確定要這個女的呢女方糾結啥


想要什麼纔是最主要的!


吵架都要女的哄,想想這句話


一句話:不要看吵架誰哄誰,要看男的好的時候對女的有多好?這樣哄他也無所謂。這個好不是就給女人買東西給錢,想想是不是知疼著熱


如果想把自己以後的生活寄託於男的身上,還不如自己趁著年輕去打拚一下,好好對自己的孩子。


只要平衡,應該可以。不過很難


這題目一看,好像說的就是我和隊友。但是看看內容又覺得好像完全不搭噶。

首先來個對比(我知道沒有可比性,但是就是具體看看和樓主朋友不一樣的地方在哪裡,也許就是這些地方不一樣,所以結果不一樣)

第一。不知道樓主朋友的孩子多大。我們家姐姐(隊友和他前任的女兒,家庭重組以來兩個一直姐妹相稱)今年10歲。我女兒(我和前任的女兒)今年9歲。離婚後女兒的撫養權歸我,當然,我也不需要前任的撫養費,我自己養得起。姐姐在我認識她時,才5歲,當時處在隊友和前任打官司(他們沒有結婚)爭奪撫養權期間。後來,姐姐也多數跟我們一起生活。

第二。公公婆婆住在我們家附近,一般來說,沒有邀請,或者電話預約或者特別好事情也不會來我們家。跟孩子玩不玩一塊,更多取決於個人時間安排和當時狀態,與是否親生無關。要是我上完課,或者工作完,感覺需要一些時間休息,她們就可以彼此一起玩,不會打擾我。如果她們吵架(當然這樣的情況也不多),通常我會跟她們說,吵架沒必要,不喜歡玩一起就各自回自己房間坐自己事情就是。當然,如果我看見隊友累,孩子們欺負他的(女兒奴性格,經常做牛做馬慣著孩子們),我也會說,今天爸爸很累,我們就不打擾他,讓他休息一會兒吧。當然,我們一家人玩的時間也是有不少的,但是都是在做好自己事情的前提下去盡量安排。或者,只要誰在外面受委屈了,我們都會陪伴對方。

第三,經濟方面,我們家不像樓主朋友,隊友不是土豪,沒有豪車,沒有司機。我們就兩臺舊車,一臺是真的舊車,就是那種古董的開蓬車,一般不開就房車庫。一臺就是家用的普通大眾。更多時間,其實我們是更喜歡騎單車。

房子方面,隊友在這裡兩個房子,其中一個他住,一個我住,我住的這個房子他還在還貸中。兩個房子是同一層樓,兩個不同的房子,我們打通了,但又設計成可以保留單獨空間的。沒辦法,我從少就習慣了要有自己的空間,和別人共用一個空間不是不行,但是對方要遷就和改變這是很難的,我也不喜歡別人改變自己或者在一段關係裏感到彼此壓抑,也更不喜歡改變自己,我們喜歡慢慢的互相的潛移默化中的影響,而不是對方的刻意改變。而且計劃,以後退休後,我們也許可以把房子出租出去,也算一種保障投資。公公婆婆有兩套房子,一套自住,一套出租中,婆婆有自己診所,是內科醫生。公公以前是牙醫,也是自己開診所,退休後主要陪孫子們玩。開車帶孩子們去爬山,攀巖,游泳,博物館之類,或者一起打理花園和孩子們的寵物。

我在廣州的天河有一套兩室的電梯房,是婚後買的,雖然寫我名字,但是也有前任的份,反正前任也不缺少住的地方(他是獨子家裡四套房子和兩個店鋪,父母公務員退休,收入也穩定,他自己也有車),就讓它放著先把,暑假我和女兒也會回去住。我自己父母目前在村裡有一棟房子,就快拆遷,也有退休金和村裡分紅,也夠他們生活。我們在結婚時都沒有做婚前財產公證,彼此都覺得沒有必要。

沒有嫁給他之前,我自己有工作,年收入50萬左右,他也是差不多。但是,結婚後我就全職了,家裡經濟主要靠他支撐,反正也夠開支,我們都不愛追名牌。我就更多時間是進修讀書,和協會的人打球,跟損友們有些時候拋夫棄子一起去其他國家旅遊,或者去社區中心教小朋友們做粵菜,其他時間就是種種花和陪陪隊友和孩子們。當然,有些時候也會接一些朋友的Minijob,我的興趣是烹飪,朋友們喜歡喫粵菜,幫他們做一下飯(他們給的錢也不低,當然也是有質量保證的),陌生人我都不會接這活。

最後,關於夫妻生活,可能我們都還沒有到退休的年齡,無論質量和數量我們彼此還算和諧。身高差方面,我們家和樓主朋友也很不一樣,隊友185,平時有健身,所以不胖。我152,但是由於平時都有固定和協會的人打球,所以也不算胖43公斤左右。

有些人說,重組家庭最好就是也再生一個屬於彼此的娃。這方面,我們的感受是,我們都不相信一段關係是可以用孩子來維繫的,特別是他,他的前任就是曾經覺得未婚先孕,這樣就可以綁住他,結果,他覺得孩子撫養就是孩子撫養,和結婚與否無關,如果兩人關係不能和諧的,在一起也是對孩子不好。共同撫養孩子需要的是兩個人的和諧關係,並不是婚姻。所以最後他們分手了,後來我們認識之後,他覺得,這段關係裏,大人小孩長輩每個人都很開心,所以決定求婚(求婚過程其實也被我間接拒絕了三次),後來他說他是真的考慮清楚,並計劃好一切,而且很想馬上就實現。看見他的誠意和通過了時間和背地測試的考驗,終於三年前答應了嫁給他,並放棄了自己當時的工作。


男的那方面不行……

女的圖啥?


和四十歲的男人結婚不是圖錢圖你什麼


想清楚自己到底想要啥 就不用糾結了


如果你們真正相愛的話,可以的。但如果只是相互之間沒有了選擇纔在一起組成家庭,相當於是組成一個小公司一樣,我覺得是沒有什麼必要的。

相愛的話,至少你們這個家庭還能有一定的基礎,在孩子以外的基礎。但如果只是因為選擇而選擇,以後肯定也會因為很多原因磕磕絆絆,甚至於發生你倆都不願意看到的事情,再次離異。

希望考慮清楚以後再組成新家庭,不然二次離異對於孩子的傷害也是很大的。

最後,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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