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怎麼理解「干涉」了

是只給意見還是必須聽取意見

更要看親子關係

是可以相互理解,徵求意見,還是各做各的主


我覺得應該。父母老到一定程度,最終還是會要子女照顧,除非他還沒有衰老突然去了。所以父母的老年最終都是和子女捆綁在一起的。先不說財產繼承問題,夫妻一方可以支配對方的財產,對重大事件(比如選擇保姆、是否手術)有決定權,對另一方的晚年生活有重大影響啊。前段時間鬧的沸沸揚揚的瓊瑤的事情就是個例子,她有權決定她老公該不該插管續命。要是子女不想管老人的晚年生活,自然不用干涉,想管的話,還是要干涉下。


為了有代入感。。就用第二人稱了。。如果幹涉,主要是指阻撓,從法律上說你沒權利。。從道德上說這是不孝。。從道理上說你子女離異後令娶嫁你干涉嗎。。從邏輯上說父母養你這麼多年回頭還要被你限制人身自由,估計悔不當初生了你。。


我一直覺得婚姻是自己的事情,即使很多人說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還是不要干涉的好,成人可能有很多成人的煩惱,在這個壅亂的世界,至少可以和喜歡的人在一起,也是一件幸福的事。而且,子女很多時候都不能夠給老人足夠的陪伴,如果他們能夠找到合適的人,應該會是件好事。


當然不應該,父母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不應該


換位思考。你想別人干涉你的,那你就去干涉別人的咯!


分兩種情況,法律是不允許干預的


必須干涉呀,當時他們咋干涉我們的,我們都還回去

要求:不能遠嫁(娶),對方長得必須好看,最好自帶房車鈔票和娃,最好洗衣做飯帶娃全包,最好會三從四德,不然攪黃他們,哈哈哈。

老人:女兒啊,你看看這個人怎麼樣吶?我好喜歡他哦。

我:這都什麼人啊?咋長得跟土匪似的,矮丑挫,不行不行,你要敢跟他(她)在一起我就跟你斷絕關係,哼

老人:我就看他(她)對我好,我要愛情

我:神馬愛情不愛情滴,這不靠譜,你看誰這輩子不是湊合過的,差不多得了。我這是為你好呀。

(有一天,跟親家坐一起談結婚適宜)

親家:我家沒多的房子了,讓他們跟我們住一起吧。彩禮俺家也沒這習俗。

我:神馬?沒房?你拐賣良家婦女(男)吶?你看哪個人結婚沒房的?彩禮沒習俗?騙鬼吶?別來這套,我可打聽啦,你家那裡彩禮可小几十萬吶,我們就要十幾萬你們就不樂意啦。沒誠意。

親家(氣得面紅脖子粗):……

我:散啦,這都什麼人家呀,強搶良家婦女(男)呀。老頭子(老媽子),我跟你說,以後再把這樣兒的往家領,我把你們全轟出去,有本事你們自己出去住。你們趕緊斷啦,斷了後家裡房車鈔票還是你的,要是不斷就別想從我這拿走一個子兒。

(老兩口哭哭啼啼斷了關係,不得不屈從女兒的安排跟別人相親)

哈哈哈哈,編不下去啦,笑死我啦。


我以前自私 干涉過一次 後來發現我的母親天天都在受委屈 換位思考了一下 他們不強求我干我不喜歡的事 我為什麼要強求他們 後來我就不干涉了 他們的事情讓他們來處理 不應該去道德綁架父母


就像父母對待子女一樣就好啦


如果一起生活,就給出合理聯繫。


不應該,如果涉及財產方面的可以提醒


不應該


可以保留意見,但不應該過分阻止。


離婚了,丫頭跟他。還小,我不知道她長大了會不會幹涉,最起碼現在為了顧及她,我也不會再婚。等她再大點,能自主選擇了,如果她想跟我,我也會毫不猶豫的把她帶在我身邊。如果不跟我,我也會努力去愛她,這是我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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