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近日在某寶官方旗艦店,購入一個iPhone手機的電池,於2020.1.8收到貨,打開一看,包裝塑封完整,上面印著的生產日期是2019.1.8,也就是說 該電池是一塊庫存貨, 整整放了一整年的時間……聽說鋰電池會有自放電的情況,這塊電池經歷了那麼長的時候沒有啟用,對 電池本身的壽命,或者說 循環次數, 影響大不大?


這要看你在多少電量下一年不啟用。一般的手機供應商會要求其電池供應商的電池在出廠後一年內不使用還可以正常開機充放電。一般電池的出廠電量為30%-60%。電池自身會有自耗電,包括電路板的損耗以及本身自放電,但這個自耗電都很小。如果你的電池電量在10%-20%,放置一年就會有過放的風險,過放後的電池容易發鼓,不建議使用。長期不使用,建議隔段時間補充電30%,我們倉庫里有超過兩年都還可以正常使用的。。。


能開機就沒問題, 鋰電池儲存怕高溫以及滿電/虧點, 只要能開機, 說明剩餘電量沒問題, 一般出廠是不充滿的, 記住,如果要長期儲存, 電量衝到70% 左右,千萬別充滿.


如果放了一整年後還開得了機的話就沒事,不會影響壽命。


電池的最大蓄電量可能會有所損耗。


只要還有電(20%以上)那麼電池不會有不可修復的損傷,長時間放置後一般是電池活性降低但經過正常使用會恢復(活性降低幅度一般很小)

鋰電池有保質期一般是6-8年,超過這個時長電池有效容量、穩定性會下降,在這個期間一般沒什麼問題。


電池如果滿電放置的話,影響不大。

如果是空電放置的話,我覺得起碼容量會下降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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