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於風格化的服裝,並非是為了售賣目的而設計,更多的是作為一種潮流導向。

比如LV上海秀場,吳亦凡背了個超級大的玩偶出來走秀,正常情況下這麼大個玩偶幾乎不會有人日常背在身上,也不會有人去買。但是作為一種新的潮流導向,LV是在用這個玩偶告訴消費者,也告訴下游品牌設計師,今年該流行穿搭玩偶了。

於是,可以看到,各個品牌聞絃歌而知雅意,服裝,配飾,各個品牌的設計師搭上了LV發的這輛車,讓「玩偶風」在接下來一兩年變成時尚圈的一道大菜。

衣服:

包包:

而作為這個風潮的引領者,買了這件衣服這個包包的消費者,在事後看到LV的秀場時候,會恍然大悟「哦原來我這件衣服的靈感來源是LV秀場」。

一方面,LV增加了知名度,另一方面,下游服裝品牌設計師有了靈感來源,再一方面,市面上出現了新的服裝元素,消費者多了一種選擇。

它們並非「只是為了走秀」。

這就是這些「沒人會買」的衣服的意義。


因為奇奇怪怪的設計是為了吸引眼球,並且給品牌本身加持一個強烈的讓大家一眼就記住的標籤,達到快速擴大知名度的效果。

所有的時裝品牌都會有一個產品規劃,奇奇怪怪的設計只佔一小部分,人家也沒指望有人買,也不指望靠這一部分賺錢,所謂的「賠本兒賺吆喝」。

那麼就這樣幹賠本喝西北風麼?不是的,比如麥昆,他的發布會款式那麼誇張,那麼天馬行空,除了ladygaga也沒有什麼人可以駕馭,可是大家都好喜歡啊,我們也想成為lady Gaga一樣的女孩可現實中臣妾做不到啊,穿成這樣會被我媽打si吧?

這時候發現原來麥昆的店鋪裏還是有很多可以穿出街的衣服和鞋子和包包的呢,那麼四捨五入我們既可以成為lady Gaga那樣的女孩,也不用擔心被我媽打si了。

所以品牌的主要收入還是來自適應市場的爆款。


藝術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

這個是最佳解釋。

如下圖,如果你把它當做誇張的藝術形式,強調腰線,也強調力量感,性感,是不是就成立了?

如果是你,你帶入一下是否能表達的更好?

比如 下圖這是秀場圖,誇張的配飾。

這是成衣,普通人肯定是不會這麼穿的。但是在秀場是為了突出藝術效果,呈現出來的。你想像下如果像普通人穿上T或者黑色高領,是不是這套衣服看起來就要便宜很多了。

奇怪的衣服。不知道題主說的是哪種?是否誇張的藝術形式?

以前覺得LOLITA的衣服很奇怪,現在很多年輕人穿出街。

COSPLAY以前也覺得很怪,現在街上也有人穿。

古風以前也冷門,現在我自己也買來穿。

世界越來越多元,就算有天有人穿著一顆樹,也沒什麼奇怪的,那就是他想表達的。

你只需要知道他想表達什麼,不用覺得他怎麼那麼奇怪,不用管他多少錢買的。

學會欣賞這個世界,和奇怪的思想,你的世界才會更加寬闊。


因為人家壓根就沒有想要把這些衣服賣出去,只是用來走秀而已。


秀場形象款 和 銷售款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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