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A(女)當年17周歲和某男性由於家庭原因定下了「娃娃親」,沒有領結婚證,不屬於法律上的夫妻,隨即發生性關係並生育,過後由於不明原因,孩子一直由男方撫養(孩子戶口未知)。

問:1 小A要是再婚後對原來的孩子是否負有法律上的監護權等?

2 小A這些年是否構成遺棄罪?

3 小A若再婚,義務為何?


謝邀。有監護權,不構成遺棄罪。


有監護權,不夠成遺棄罪。
謝邀。1 小A仍然有監護權。母子關係這個事實存在沒法改變 2不構成遺棄罪 3 再婚可以,但是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具體就是給錢了。

1.有監護權。

《民法通則》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2.不構成遺棄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孩子的父母都是對其負有撫養義務的人,孩子一直由父親撫養,所以不構成遺棄罪。

3.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有監護權,不構成遺棄罪,有撫養教育義務----支付撫養費。


非婚生子女等同於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其父應當承擔50%的撫養費分擔義務。無論,父母再婚與否,均應承擔撫養、教育費用 b
小A和孩子之間是親權,除非民間送養之類,這個關係是持續小孩的整個未成年時期的不構成遺棄,還有父親在養。


具體看這人與之前的男友的約定。一般來說需要承擔一半的撫養費,至於遺棄得看情況了,一般不會構成遺棄。

由於小A與該男性並非夫妻關係,小A作為孩子的母親,無論再婚與否都對孩子享有撫養權,以及你所說的監護權,如果孩子由男方撫養,男方有權利向女方索要撫養費。

另,遺棄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應當履行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如果沒有上述行為,則不構成遺棄罪。


還是有監護權的,至於遺棄罪,因為孩子在另一個監護人監護,所以不應該認定。以為你沒有結果婚,是可以結婚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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