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wjx.cn/m/40974967.aspx 問卷調查


沒有足夠資金也沒有足夠技術力量支撐,能夠維繫高層建築運行安全的地區,對於高層建築的新建審批需慎重。

若干年後,社會發展趨勢如沒大變化,類似前述地區,高層住宅同樣會成為曾經的筒子樓,一樣的破敗不堪,更致命的安全問題也不是這裡的住戶與政府能夠有財力去改變。

可惜這麼十多年,看到的不是貪婪,就是被貪婪遮蔽而成的蠢與壞。


高空拋物是一種極不文明的行為,而且會帶來很大的社會危害。

一、尤其是高層小區還會造成許多安全隱患,對他人的人身以及財產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脅。

二、高空拋物現象嚴重影響居民的生活環境,甚至生命安全。

三、高空拋物在造成人身傷亡和重大財務損失的嚴重後果以及高空拋物者的主觀惡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責任的問題。

四、高空拋物會破壞公共環境衛生。

溫馨提示:請勿在陽臺外沿、窗戶外沿上擺放花盆、拖把等物和懸掛物,以免發生高空墜物等意外。


法律規定,有證據證明拋物行為人的,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是誰所為,可以起訴所有的可能拋物的住戶。住戶必須自行舉證證明自己無責,不能舉證就要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高空拋物的社會危害,最高人民法院已於2019年11月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法發〔2019〕25號),嚴厲懲治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目前,國家已經印發了相關意見來制約高空拋物的行為。相關意見的印發當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杜絕此類行為的發生。

但我覺得更值得思考的是,這樣的行為為何已經上升到了需要國家印發相關意見來進行制約的程度呢?雖然現在我們回顧國家出臺的一些法律法規,其歷程基本都是這樣的幾個步驟,「發現問題——教育引導——規範整治——強制約束」,比如目前的《交通法》等。就目前看來,法律法規的出臺和實施確實是一種最簡單最有效最公平,也是最強有力的舉措,

最簡單是指:劃線定標,越線則罰。

最有效是指:欲行其事,必濾其果。

最公平是指:施於人人,人人平等。

最強力是指:國之號令,莫敢不從。

而我們每一個人中國公民都在受其制約的同時也受其保護。

可如果說某一種行為真的到了需要法律來進行制約的話,那麼是不是隻能說明這種行為問題已經非常嚴重了呢?我們都非常清楚高空拋物的這種行為所會造成的嚴重後果,可為什麼這種行為還是屢見不鮮,屢禁不止呢?在我們中國這樣一個以儒家思想為正統文化的國家裡,這種行為的出現我們最開始稱之為沒素質,沒教養。可如果僅僅只是沒素質沒教養的話,我們完全可以採取教育引導的方式來進行提升。我們已經能夠看到精神文明建設取得一定的成績,人民的整體素質已經有了讓人可喜的提升。可就是在這樣的一個大環境下還是出現了這樣需要頒布法律來進行制約的行為,這時我們是不是需要思考幾個問題。

比如:

我們的國民素質已經這樣岌岌可危了嗎?

關於精神文明建設的推進力度是否還有待加強?

我們作為個人,在杜絕此類行為上我們能做些什麼?

當然,我永遠都相信,我們中華文明能夠這樣綿延五千年而經久不衰,其中最必不可少的因素就是我們中國人擁有的自查、自省、自製的優良品質,我們不否認我們存在的問題,但我們必須正視問題,同時我們也要相信我們有能力更有信心解決問題。

以上就是我的一點點看法,如果能對您有所觸動,將倍感榮幸。


今天剛被高空拋物砸了,被19樓丟下來的絲瓜砸中頭部,索性沒有受傷,自己都覺得很後怕,19樓啊,因為沒有受傷,而且監控視頻顯示是樓梯間丟下來的,不確定是誰丟的,police根本不上心,維權難,沒有任何說法


一切的不道德行為,歸根結底就是司法體現跟懲戒力度。靜待刑法對高空拋物按照故意殺人罪量刑。


對自己對別人都有著極大的危害


不懂,你家在哪個城市啊,還越來越多 高空拋物的?傻逼越來越多的意思?

北上廣深等等高樓林立的大城市,沒人反映過這個問題。。。

都是封閉式陽臺,拋啥呢。。


高空拋物是個人的素質問題,應該提高個人的修養,同時物業也可以安裝從下到上的攝像頭來警示住戶 國家也應該出臺相關的政策和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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