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發現自己並不是一個善良的人,有點自私自利,有點心胸狹小,需要違背自己的天性去改變嗎?
我從上高中的時候就發現自己比較自私,生性冷漠,心胸狹小。比如昨天晚上舍友帶它朋友回宿舍住,她朋友阿姨突然查寢了,火急火燎打電話,手機快沒電了,我的充電器和她手機適配,晚上我要用充電器,並沒有在她著急的時候借充電器給她並且我對她的情況沒有任何關心同情。再比如我很討厭別人侵佔我的領地,或是欠我錢不還,尤其討厭別人沒問過我、未經過我允許就把東西放在我的空間內,使用我的東西。
每次發生如上狀況我都會在內心中譴責自己的冷漠自私,小肚雞腸,我也想改變,但是這種事情一旦發生就會成為我心中一個小疙瘩。漸漸地,我開始思考是不是我必須要去做一個善良寬宏的人?是否要改變這些不好的天性呢?討厭別人動自己的東西是不是真的很小心眼?
千萬別為了裝高尚委屈自己,人本來就是自私的,為什麼不喜歡做的事非要強迫自己做呢?
做一個自私的人是很爽的,只要不嚴重影響別人利益,別做壞事就行。
這是世界都在你爭我奪,你憑什麼裝高尚?有什麼資本裝大度?
這樣吧,你仔細想一想,如果你仍然這樣,你會不會討厭自己,會不會難過?
如果不會,那就不改也可以,會的話當然可以改啦。
其實我個人還是建議改的,因為愛是一種很強大很溫柔的能量,你可以藉此撫平自己內心的傷痛,也會變得更好。但這也不是必須的,畢竟是你自己的人生。
愛是我們離開人世時唯一能帶走的東西,它使死亡變得如此從容。
講真,進入社會以後,天性這種東西不存在的----
「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菇涼,這樣說吧。
沒有理想化的純粹的善良的人。
除卻天生的極少數的仁人君子外,絕大多數人類,都是自私的。
只是表現得或深或淺而已。
自私,是人類根存於本能的生存天賦,自私無罪,有罪的,是傷害人的自私。
根據夫子已經進入我們華夏兒女血脈的儒家理論,夫子講究忠信禮義廉恥,為啥呢?因為人犧牲自己的一部分自私,變得對別人友善一些,同樣的,也會收穫別人的一份友善。
和諧社會就此而實現。
那麼,既然能夠在犧牲部分自私的情況下,得到完全自私自利所得不到的美好的東西,人們又何樂而不為呢?
你這是領地意識強。沒什麼不好的。只不過會給你這輩子帶來不盡的不幸罷了。
這個很正常啊,我也很不喜歡,但是,我會裝作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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