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讀高中,然後我爸我媽年輕時候獻過血,就說不要獻血,但是我還是想去獻血,我都十八了,我想做一件有意義的事在我這麼一個美好的年齡,我們高中是一個月放一天假,差不多是中午放,第二天下午去,我還是外縣的,差不多下午三點到家,然後我就去洗洗澡啥的,第二天上午去獻血,然後下午直接去學校,這樣可以嗎,我媽就不會罵我,時間夠嗎
還有一個多月20歲。以下是我的獻血證,共十二張,全血1200ml,成分血18個單位。你所說獻血該是全血,一般十來分鐘就能完事兒。首先保證你滿18周歲,體重45kg以上。一定要吃了飯再去。說實話我媽說特別反對我獻血的。我是根本不敢給她看。我有這麼多張證。就算是自己默默做的一些貢獻,自己心裡感到幸福就好。嗯,獻血小問題。獻完犒勞犒勞自己,都是優秀的人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