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孩子,今年20多歲。

我三四歲時,父母就離異了,原因是爸爸出軌。我雖然說是跟爸爸生活,但實際上一直是跟爺爺奶奶住在一起。媽媽當初是從安徽嫁到江蘇來的,離婚後就回了安徽。

爸爸離婚後沒多久,就和婚內出軌那女的在一起了,後媽還有個兒子,比我大幾歲。

可能是報應吧,後來後媽又出軌了,於是他們兩個一拍兩散。在我十歲的時候,爸爸又找了個很有錢的女人,開始吃軟飯。沒過兩年,我初中時他又勾搭上一個上海的女人,帶了個三四歲的女兒,這次領證了,二胎開放以後,他們又生了個女兒。

自從第二任後媽開始,我就一直跟著奶奶生活,爺爺很早就去世了,奶奶一個人把我撫養長大。在這段時間裡,爸爸沒有給過一分錢撫養費,也很少來看我,每年僅僅在過年或是清明的時候才會見一面,父女感情極為冷淡。

媽媽雖然不和我生活在一起,但每年也經常會從安徽過來看我,給我生活費,帶我買衣服,這些年一直沒有斷了聯繫,所以我們感情還親近些。

現在我20歲了,去年我們簽了份合同,我的撫養權轉移到媽媽那裡,作為交換,以前離婚時法院要求給爸爸的一筆錢,大概十幾萬,他不再追討,我和爸爸之間就算是斷絕關係了。(這筆錢本來是婚內共同財產,法院判夫妻一人一半,屬於爸爸的十幾萬媽媽沒有給,她說是因為婚內她出了大部分錢買的房,被我爺爺和爸爸設計拿走了,所以這筆錢她無論如何不會出,當年我還小,問奶奶,她吞吞吐吐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所以我不是特別清楚,這筆錢到底屬於誰)

我查了下法律,父女關係是不能斷絕的,而且即便是他以前沒有撫養過我,如果他開口要贍養費,我不能拒絕,贍養費和撫養費也不能相互抵消。

現在我已經工作戀愛了,我媽那邊也比較擔心,萬一他要贍養費怎麼辦。給我是肯定不會給的,我們之間不僅沒有任何感情,我還很恨他,以前後媽當眾對我惡言相向,他也從沒出言維護過。

但爸爸和現在這個後媽的二胎女兒才四五歲,他都快五十了,按我對他的性格了解,以後很有可能會管我要錢。

給吧,不甘心,這錢打水漂也不想送到這種人手裡去,不給,不孝女的名聲我倒不擔心,只是萬一法院強制執行,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你不主動聯繫就行了。真到了那天他找來了,給他指條明路,讓他去法院告你,判你給多少錢就給多少錢。對沒有感情的人就別講感情了,按規定來也沒人能說你什麼。我相信法院綜合你的成長情況,也不會要求你付太多的。

當然,如果你打定主意一毛錢都不願意給他,就當我沒說吧。。。

現在沒必要為沒發生的事擔心太多,過好自己的生活就好了。


法律規定的贍養義務每個人都要遵守,這是一個前提。

具體到你個人這個情況來看,現在不必擔心太多。首先他比較年輕才快50歲,大概率要到十幾年以後才能提出贍養的要求。(除非在此之前徹底喪失工作能力)如果他獅子大開口,你可以拒絕。只需要走法律程序就行。其次因為他沒有很好的完成撫養你的義務,就算走法律程序判定的撫養費也會相對比較低。到時候法院會根據你個人的經濟情況來進行判定,不會讓贍養費變成你的沉重負擔。最後要說這種扯皮的家務事,你講清楚緣由之後,法院也不會有太大的主動性進行強制執行。基本上是反覆的協商,協調,給一個你還能接受的判決。

所所以現在不用擔心,好好過日子就行。祝你幸福。


贍養是作為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的一種義務。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係變化而消除。

如果老年人與家庭成員因贍養等問題發生糾紛,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對老年人追索贍養費或者扶養費的申請,可以依法裁定先予執行

對此,《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民法典》都有相應的規定。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九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第二十一條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係變化而消除。

第七十五條 老年人與家庭成員因贍養、扶養或者住房、財產等發生糾紛,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其他有關組織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其他有關組織調解前款糾紛時,應當通過說服、疏導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糾紛;對有過錯的家庭成員,應當給予批評教育。人民法院對老年人追索贍養費或者扶養費的申請,可以依法裁定先予執行。

第七十六條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對老年人負有贍養義務、扶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扶養,虐待老年人或者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的,由有關單位給予批評教育;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21年1月1日廢止)

第二十一條 父母與子女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三十條 尊重父母婚姻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第四十八條 強制執行

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 ?依法負擔被監護人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後,應當繼續履行負擔的義務。

第一百九十六條??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不好意思幫助不到你,但你可以問他先要以前所有的撫養費,再給他贍養費…


讓他起訴,法院判多少給多少就完了,畢竟法律不講人情,是不可以違反的。


謝邀,別多慮,現在離你認為他要錢的日子還早,不要為了未來焦慮,而是做好準備。如果真要到那個時候,你就走法律程序,雖然你跟著父親的戶口,但是他如果沒有什麼證據證明自己給過你撫養費,可能法院也會根據事實去判斷你需要支付多少的贍養費吧,既然沒有什麼感情,那就離的遠點兒,過好自己的生活。


level1 不管不顧,任由對方起訴,法院判多少也不給,讓法院來執行,噁心人很好用。

level2 兩敗俱傷,你自己也不工作,或者收入剛剛好夠自己生活,就算起訴,法院也不會向你要多少的甚至可能不會要求你支付贍養費

level3 財產轉移,所有收入都不在你自己名下,類似第二條,這樣法院會覺得你很窮,就算起訴也沒有可以執行的財產,但是有可能會成為老賴

leve4 海外移民,移民了就算你在國內工作,國家也沒辦法要求你履行義務了。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我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這裡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儘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按照你說的,其實奶奶在替你父親養著你,所以從道理上講,你也應該回報的。


不能拒絕,那是你的義務。


為什麼要拒絕呢,子女贍養父母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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