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被一個逆行騎電動三輪車的撞了,撞人的是個大媽,完了之後這個大媽下來就罵,一點都不覺得是自己問題。事後去醫院檢查。也不配合,不願意出錢。朋友最後沒辦法,就上訴了。上訴之後才知道,這個大媽離婚了,兒子因欠賭債,兒媳婦也和她兒子離婚了。現在自己帶著兩個孫子。

當我知道的時候,我覺得這個大媽挺可憐的,我朋友還是要堅持對方賠償。作為一個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是我們是不是也應該寬以待人呢? 我覺得我朋友做的沒錯。但是我就是覺得那個大媽可憐?我是不是有點同情心泛濫?


首先先糾正一點,上訴的意思是起訴後不服從一審判決,提請上一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行為。你說的上訴,其實應該是起訴。

以下正文。

其實應該先分來看看,可能會更清晰一點,當然,以下分析都是基於題主給的信息,至於具體情況如何,只有當事人才知道。

這裡其實是兩件事情,一件是大媽逆行撞到了題主的朋友,並且拒不認錯。另一件事情是大媽離異,兒子因欠賭債也離婚了,生了兩個孩子由大媽帶,生活較為艱難。

那麼我們分開來講。先說第一件,大媽逆行已經是有錯在先,撞人後更是拒不道歉,題主的朋友走正常流程,獲取應得的賠償自是理所應當,沒有什麼問題。

第二件,大媽因為各種緣故,生活需要自理,沒有依靠,還需要照顧兩個孩子。確實較為困難,值得同情。題主因此而心生善意,再正常不過。

兩件事結合起來分析,首先,我覺得大媽應該是知道自己錯了的,畢竟是逆行,當然也不排除大媽不懂,不過可能性不大。但是大媽堅持不承認錯誤,那麼目的就是為了不賠償或者盡量少賠償。

結合大媽的生活條件,這個動機也很明顯,就是生活所迫,或許對於我們來說這些錢可能是一個月的開銷,或者一次旅遊的花費。可是對於大媽來說,這個可能是兩個孩子的生活費,甚至是學費。

其實我們都說貧窮不是盜竊的理由,可是真到了一些極限,我們可能也會做出一些我們嗤之以鼻的事情。比如我小時候,當我生活費夠的時候,食堂阿姨少刷了我五毛錢,我會跟阿姨說,阿姨少刷了,讓阿姨再刷一下,阿姨把我當做誠實的好孩子。但是當我生活費快用完的時候,我食堂阿姨給了我食物,問我還要不要。我卻以為阿姨以為我刷過錢了,就準備直接走了。然後被阿姨叫住了,還說了我一頓。

其實說這些,不是要為這些行為正名,只是我們大多數普通人,可能並不會懂得很多很深的道理。更多的是生活所迫,做一些符合自身利益的行為。套用一句賊道三痴小說里的一句話,世上大多都是普通人,行善作惡全看機緣。

大媽這樣做不對,但是我覺得以她的情況看,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給些幫助無可厚非。如果力不從心,不幫也不用心懷內疚。畢竟世界上每時每刻都發生著不幸,如果因為這些不倖存在,就一定要去幫助的話,那我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就沒有辦法進行了。


願你的善良都帶點鋒芒


人的一切,因時、因地、因人而變。

孔子云:貞而不諒。


你若真善良 你就幫大媽墊錢吧! 別為難你朋友


收穫這個世界善意的人會一直善良下去,直到他看到了社會滿滿的惡意。


在題主的問題下面,我看到了這樣一個回答。

這是最常見的一種道德綁架,你若是真的善良,就…………,這句話的潛在台詞是——你不這樣做,那你就不是真的善良,你的善良只是偽善。是的,我承認你說的沒錯,但若是對待善良的態度非要這麼較真,那這個世界上是不存在善良的。

你想要怎樣做就怎樣做吧,不必有任何的心理負擔。這件事情的當事人如果是我,我不會幫助那個大媽,因為我的這種善良大概率不會傳達給她,只會被認為傻,我要自私的保護自己的善良,留存到這輩子終了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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