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約2700元,老公還,車貸1006,我還。車老公開,每月加油我出錢,公司私車公用報銷的錢老公拿。我每月工資四千+,老公一萬+。我負責家裡的喫穿住行,沒錢時孩子奶粉老公買。結婚近3年,沒過過結婚紀念日、情人節,沒有兩個人出去喫過飯、看過電影,沒有給我買過衣服、鞋子,他的工資自己拿著,我花他的每一分錢必問出處,問我為什麼沒錢,讓我工資花完後花花唄和信用卡,不要動他的錢,他的錢要留給孩子買房子,孩子女寶,不到兩歲。

我婚前工資每月需要交給家裡1500元,分期手機一部,婚後更換手機,自己分期購買,舊手機老公用了。有時候心裡很不甘,結婚了,只花自己的錢,一個人養全家,感覺自己好賤,但是對方的錢又要不出來。

9月底偷偷轉了他2萬元,我偷偷豐脣花了1580元,10月份同學結婚份子錢1200元,給他加油花500元。昨天晚上趁我睡著又轉走了。

我的工資真的不夠全家的生活費,是我亂花錢了嗎??


準確地說,姑娘,我判斷你可能嫁錯人了。他精明到如此地步,算計各種與你的利益。而你居然天真到如此地步。

你想,他還的房貸,到今後離婚,房價扣除你支付的部分首付和因此帶來相應升值的部分以外,房子和你沒有什麼太大關係。如果你沒有付首付,那麼就完全不屬於你。

而你用自己的所有工資支付了絕大部分費用,一分也沒有剩餘,等於你白養活了他,而他的錢用於支付房貸。不結婚 ,他買房也得還貸,關鍵他還要基本生活費,現在好了你來了,他啥都不用花了。

買車是高消費品,離婚時能不能作為你支付的有效財產依據?我有些懷疑。你每月還替他支付油費,他居然還能通過這樣的途徑多獲取收入。

在離婚的時候,你能拿到什麼?你為家裡支付的所有開銷,法院會作為你付出的依據,然後折算成對應的有價值的房款麼?還是多分些錢給你。未來法律條款,如果婚姻過錯方是會受到懲罰,受傷害方獲得更多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但房子很可能屬於你老公的婚前財產,你能分割的還剩下什麼?婚姻存續期間的存款。但是你知道他沒有轉移存款麼?另外,未來就算你對婚姻的付出(包括家務,照看孩子等)都可以被法院採納作為依據,你也得提交你的有力證據啊。

你問他要回財政大權基本沒可能,不想離婚的話,就收集之前所有你為這個家付出的主要證據,拒絕支付油費,要求一起還貸,生活費AA制,不足以支付的部分由他來負責。公開雙方銀行存款與工資卡,大家互相監督,統一記賬。

你完全可以列出一個清單,你為家支付的總金額,還不算體力勞動,這也可以按全職保姆的平均市場價格來計算,得出你每月由於家務勞動等換算成的金錢支付。

然後再計算一下他付出了什麼,他獲得了什麼。

你將這些扔給他,不必要同他爭吵,只問想不想繼續過下去?

他不想離婚,就改變,否則你過的日子還不如離婚。但前提是你收集好證據。

我的確比較為你擔心,但法律條文的事,我還不是最瞭解,最好去諮詢下律師。

祝早日順利解決問題!


只有錢麼


臥槽,這都2020年了,還會出現這種事情。不是我挑事,如果我這樣,我媳婦肯定早踹了我。我的工資每月除了自己交房租,留一部分零花錢,悉數上交,不夠再要,但媳婦一般都會給,就問我要錢幹啥用,解釋清楚就行。不知道你老公經歷了什麼,只是現如今的消費觀念有點落伍了,結婚紀念日,生日肯定要有點表示啊,可以不用多少錢,但要有點心意。至於說孩子買房結婚,得了吧,以後孩子有孩子的想法,他都不一定接受你的安排,為孩子儘力就行,但不要影響自己夫妻生活,要麼感覺人一生就不值得了,個人觀點~

BTW,後天媳婦生日,偷偷買了100元的花,和其他動輒送幾百上千元的禮物,我顯然不夠大氣,但有就行,我也不富裕,但生活必要時候需要點儀式感~

怕別人認出來,匿了


我表示沒有老公


算得真夠清的,你們那不叫夫妻叫搭夥過日子。建議你們商量一下吧,你能掌財政大權最好,不能的話建議把自己的工資交對方管理,請對方管自己和家裡一切開銷。最後如果你寫的都是真的,你老公咋想的我們男的心知肚明(自己體會)


應該請你老公也上來發言,單方面敘事不完整


應該都有點


如果這個描述基本屬實,感覺這生活有點兒乏味,啥驚喜都沒得,還自己負擔家庭大頭經濟支出,好好談談,看行不行吧,不管男女,都需要一些驚喜、刺激,不然久而久之生活沒得新鮮感,很可怕(當然,還沒成家,不能做到「在其位,謀其事」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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