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威脅我說這事沒完,讓我等著要賠償他的一切損失,包括認識到現在出去約會的飯錢,他開車的油錢過路費,他買婚房(他名下)的中介費。我說,你覺得有理可以去給媒人說。他說,沒你想的那麼簡單,叫我等著。中間經過他和他爸翻臉不認人各種打電話威脅我爸和我,不給錢就讓我在單位混不下去,在本地出名到再也嫁不出去。我家一直說,你覺得有理就叫上媒人做見證,談。他家不叫。擱置。二十天前,男方來我單位鬧事,說我騙吃騙喝還拿錢。我報警了,他遛了,警察來打電話給他,讓他認為有經濟損失可以起訴。警察走後,他又發簡訊給我,說不給錢他還會來的。我擔驚受怕。我爸鄭重告知他爸,要錢,先把見證人叫齊,否則免談。對方說他不叫。再次擱置至今。二十天過去了,我好不容易以為這事兒就這麼不了了之了,今天他爸來我單位鬧事,我剛好不在,主任接待的對方,對方拿了一張單子,上列舉了他家親戚過年給我多少紅包(2200),說我騙錢不給,揚言他就是氣不順,就是想讓我不好過。我爸前些天出差了還沒回來,我媽上月做了小手術還沒完全康復,我都不敢給我媽說。現在我離崩潰就差一步了

……………………………………以下是原問題

本周二在雙方父母和媒人的見證下退婚,退給男方所有彩禮、五金(折成現金)、衣服(現金)、訂婚宴大半花費,雙方家長好聚好散,我和他未到場,下午他打電話給我說「家長的帳算完了,我和你可沒完,我們認識到現在,你吃我的喝我的,我開車來回的花費,你都得賠,不賠就等著,你們主任不管,還有你們科長,科長不管還有院長」(我從未收到過他任何的禮物和紅包,反而是我給他送過兩次禮物,出去約會也是他出飯錢我齣電影票)

我沒搭理

昨天發微信道歉求複合,我拒絕,拉黑

今天騷擾我爸,我再次發簡訊給他「覆水難收,請你不要再打擾我和我的家人,謝謝」

他「話不要說的太滿,我的損失你還沒有賠償呢,你高興啥呢!」

我該怎麼辦?

今天晚上他和他家一幫人把我爸交出去各種威脅恐嚇,讓我賠錢,不然就要讓我在這裡混不下去,揚言他家有公安局的人,報警也沒用

——

今天早上他變本加厲發微信要挾我爸,不止23000還有他爸的損失,一共33000,少一分都不行


嗯,怎麼說呢。

法治社會。最近反黑比較厲害。

所以,你懂的。


首先,你們沒有結婚,暫且說之前的關係屬於戀愛關係,戀愛關係不受民法調整;

其次,你也沒有私人接受過他什麼貴重禮品,其他的吃飯看電影,在合理消費範圍也不存在給他造成損失,不用賠償;

最後,如果雙方家庭已經將結婚的彩禮等財物,退還核對無誤,建議與他最後商談,和平分手,不要互相糾纏,如果他還是不停騷擾甚至是恐嚇家人,建議保存證據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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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他說的數額的詳細賬目發出來,分析一下。如果確認無理取鬧,就別理他。他胡作非為就報警


無視他。

他如果真的想弄你,他早就動手了。

你也和他放狠話,他發現你不好惹,如果弄你的話得不償失,他就放棄了。


我和你差不多,這種人家你沒嫁過去是該感到高興的事,問下你們發生關係了嗎?


這種就是無賴流氓,肯定不能複合,雖然他有反社會人格,但是我覺得報警是沒有用的,你沒被嚴重傷害前他們不會管的,前幾天最火的社會新聞里的退婚妹子就被殺害了,你這個前男友和新聞里這位有點像。

對待流氓的最正確方式就是你可以打服他,如果你家路子野就讓他服了不敢鬧了,你也去他單位鬧找他領導,如果你家是普通人,就花錢了事吧。


首先,保存固定證據,不管你們的事情是否協商解決,這個事情都是要做的,為以後報警甚至訴訟做準備。其次,就事情本身來說,你們交往期間發生的比如吃飯、看電影、互送小禮物等產生的合理費用是不需要返還的。第三,男方如果以此為借口對你糾纏不休的話,可能是對你還不願放手,試圖用這種方式挽回你。當然也有一種可能,男方性格上存在缺陷,是一種過激性人格。第四,一旦男方存在侮辱性的語言或過激行為,建議立即報警,在當前嚴峻的掃黑打惡形勢下,不能容他囂張,也會對他起到威懾作用,避免不好的後果發生。


可以協商就協商不能就報警,報警不行就去法院,他家有誰都不管用,看見檢察院監察委都得老實。不用害怕任何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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