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回答過這類問題,裡面強調要醫生負責任,不放過任何疑點。現在補充一下。

精神科醫生接診患者時,一般是先聽陪送人員講述情況,然後觀察患者並向其交談詢問一些情況,此時精神檢查也就開始了。想想也沒那麼複雜,只要你的想維是正常的,醫生在交談中是可以發現的,所以只要如實的和醫生交談就行了。切忌急於申明自己沒病(這是「自知力缺失」),也不要強調是被人害了(被害妄想)。醫生會將在陪送人員那裡了解到的情況向你詢問核實,你對事件的解釋是醫生判斷的主要依據,如實回答就行,任何加工或誇大都是不利的。即使醫生不會馬上就判斷你沒事,你合作了最少是「病情不重」,會得到「從輕發落」,然後醫生會對疑問進行追蹤的,那樣你就「有機會了」。


既往精神衛生法沒有出台的時候,收過正常人,2天後趕走了。精神衛生法出台後,是自願住院了,正常人不會被強制入院了,應該沒有了吧


這個可能真有一點點運氣成分,目前絕大多數公立醫院不太可能發生被精神病,因為一線醫生沒有動機硬要把一個正常人診斷成精神病,這樣病歷無法寫,公立醫院對這個要求還是比較嚴格的,特別是越大的醫院病歷要求越嚴格,醫生把正常人收住院純屬給自己找麻煩,病歷上無非自圓其說。不過不排除個別私立莆田系之類的醫院胡亂操作。比較麻煩的是一些類似人格障礙,衝動性障礙,短暫精神病等患者,癥狀或者屬於一過性,或者介於正常和明顯異常之間,被強制入院後患者不認可醫生的診斷,旁人因為缺乏足夠的知識也會誤認為醫生亂診斷。當然還有一個可能是家屬或者旁人故意編造事實誤導醫生診斷,但這個現象對於一個稍微負責人的醫生來說通過幾次的觀察基本是能分辨出來的。


很遺憾,民營醫院似乎沒有啥方法。我就是醫生,我就說大實話,信不信由你。

精神病院的醫生靠什麼判斷一個人是否正常?精神疾病大部分是功能性的,比如常見的精神分裂症,實驗室化驗,影像檢查啥的看不出啥問題。怎麼判斷?用我的說法就是「口供」。誰的口供?家屬的。大部分都是家屬送病人來。那不是家屬呢?如果是幹部,民警也可以。當然這裡的幹部不是說誰都可以,比如稅務局,教育局的幹部就不行。鄉鎮幹部,村幹部簽字,我們敢收。派出所民警簽字我們也敢收。然後我們就會問送病人來的人,這個叫病史採集。我們也會問被送來的人,這叫精神檢查。民警,村幹部送來的都是暴力問題或者明顯行為異常,如果是流浪的需要民政局救助站工作人員出面(費用也他們出)。如果你是醫生,你信誰?家屬把人送來了,那個人堅稱自己沒病,你信誰?精神病大部分都說自己沒病。所以先收著。我們敢不收老闆會罵我們。因為我們不收,他們也會送他到其他醫院的。我們什麼情況下拒絕接受?1.年老體弱的,2.伴隨重大軀體疾病的,3.年齡過小的,4.懷孕的,5.管不了的。1到 4好理解,因為不好用藥,出了事老闆反而賠錢。5呢?其實也是怕賠錢。比如有個病人多次咬傷其他病人,我們對他爹說「你還是另請高明吧」。大部分病人是可以管理的。我說的那個是特例。

你說你如果被家人送精神病院,你怎麼證明自己正常?我愛的精分姑娘就是這樣。我告訴她父母來了就說好話,別惹他們就對了。她父母還是疼她的。看她好了就接回去了。如果她堅持自己沒病,一輩子回不去。所以想出去只能和家人妥協,而不是證明自己沒病。


就像有個人說你是胖子而你自己,不覺得自己是胖子,那個人偏偏說你是胖子,那你,有這麼想不開嗎?你這個問題不是自相矛盾嗎?


不需要證明,不看病不惹事的話沒人在意你


沒辦法的


精神病院,病人太多,都是傻子。醫院裡的醫生護士人手又不夠,院長就想了一個主意,用病人管病人,每層樓里選一個病人當樓長。當然的選那種神志比較正常的。

於是,院長就來到了一樓。他拿著個蘋果問他們,這是什麼?好多病人搖頭。

這時候突然有一個病人舉手,說我知道。

院長說,你說,你說。

蘋果。

院長說,幹什麼用的?

吃的。

院長說,好,你就是一樓樓長。

院長又來到了二樓。他拿了一個香蕉問病人。誰能告訴我這是什麼?病人都表示不知道。

忽然有一個病人舉手,是香蕉。

院長問,幹什麼用的?

吃的。

院長問,怎麼吃啊?

剝開吃。

好,你就是二樓的樓長。

院長又來到了三樓,他拿了一個,有一大喇叭,還一搖把,那是什麼來著?

留聲機。

你就是三樓樓長。

———電影《大腕》經典台詞


證明不了,我有個叔叔貌似就是正常人給關精神病院去了,沒用,精神病院就是你說你自己沒病別人不信,你說你自己有病那肯定是更有病了,包括我認識的人也有去年就因為和別人有點摩擦他們家親戚就打電話給關精神病院去了,然後就被關起來了,後來是他朋友給弄出來的,還給他打了什麼安定針,我那個叔叔精神病院出來以後感覺神色獃滯,不知道是吃藥吃傻了,還是關傻了。


幾乎無法證明,只要被關進去,這一生都毀了,你的權利和尊嚴,還有自由,都會被剝奪,淪為畜牲,被人關在籠子里,等著一個又一個醫生,護士,馴服你,不聽話,就綁手綁腳,甚至還會打你,把你不當人,你說的話,也沒有人聽,聽了,也當瘋言瘋語,那裡面的醫生幾乎沒人性,出來後,找到陷害你的人,先討好他,讓他證明你沒病,他既然有本事關你,走後門,塞紅包,也有本事,讓你「痊癒 康復」,先哄著他,證明拿到手,不要跟他糾纏,趕緊離開是非之地,跟你說吧,那種人,告他是沒用的,大部分會敗訴,而且浪費錢和精力,只有認栽,君子報仇十年不晚,離開之後,等到他落魄,窮困潦倒的時候,再將他一軍,告到他傾家蕩產,如果你心狠一點,你完全可以做到


證明自己的想法是符合邏輯,可被驗證的。


和醫生進行必要的交流,現在是法治時代,一般醫生也有職業操守


首先你得自己覺得自己正常,跟正常人一樣吃飯,跟正常人一樣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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