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樂:「我也是流行樂,我尋思我咋還看不起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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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是聽得太少,熱衷於搖滾提升B格的入門愛好者與文藝滾青纔有這種錯誤的優越感

真要說優越感,指不定誰看不起誰呢。現在新一代玩各種風格的樂手多了,你要是跑去和玩Neo soul、fujbsion的樂手說:「咱玩朋克吧」,大概率是會被人在心底裏鄙視的…………


其實就是音樂鄙視鏈的問題

歌迷固然可以鄙視不喜歡的音樂,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音樂審美,但不能從潛意識上用固有的音樂鄙視鏈去鄙視。就好比你偶然聽到一首歌感覺很好聽,但仔細一看是一位你不喜歡的歌手唱的就瞬間改口說它不好聽。

你當然可以喜歡你喜歡的音樂,但沒有必要因此就說其他音樂就是垃圾。中國好幾億人聽鳳凰傳奇你能說它不好嗎?高雅藝術可以存在低俗藝術也可以存在,有人喜歡看世界名著有人喜歡校園青春小說,各自有各自存在的合理性。

音樂審美是完全主觀個人化的,音樂風格的演化是歷史的趨勢,我們不能隨意改變他人的音樂審美更不能主導音樂風格的演化,所以只要喜歡自己喜歡的音樂就足夠了!


其實十多年前的我是自卑的

小升初寫同學錄 別的女孩子寫潘瑋柏五月天

我寫了許巍 我們班長說那是中老年婦女偶像

初中接觸槍花 Green Day Linkin park 也不知道什麼是喜歡什麼是不喜歡 可以自己呆在家聽Green Day聽一下午 這一下午的獨處時光 我會突然很開心吼兩嗓子自己跳一跳 把我們家狗舉起來轉圈圈 也會躺在牀上趴在牀上各種姿勢就是莫名其妙的開心

進入重點高中以後學習壓力超級大 我瘋狂迷戀上了oasis 爸媽不讓上網走讀生不可以用手機(但是我還是悄悄用了 當時昂貴的流量費用現在想想仍然使我瑟瑟發抖)鑒於我英語課代表的身份我掌握了老師辦公室鑰匙 午休時間就偷偷溜進去上網刷土豆視頻(現在好像沒了)看oasis看林肯各種視頻,感覺是林肯陪我走過了可怕的高三時光

這麼長久的時間我都沒有遇到一個跟我有共同喜好的同學 我就想是不是我哪裡出了問題 會這麼不合羣 不知道是不是為了合羣還是別的原因我唱流行歌曲一類的唱的還蠻好 每次什麼聯歡會我還得去唱個櫻花草唱個隱形的翅膀 並不是說這寫歌曲不好哈

真正內心小小的「鄙視鏈」是建立在開始有人說我聽的音樂不好 就是瞎嚷嚷 說莉雅娘 我就默默開始鄙視那些人了

其實你聽你的我聽我的 相安無事 你非要diss我 那我就不能忍了 我也不像小學時候那麼的懦弱了

最近樂隊的夏天還有些名氣 有人說彭磊娘 我就炸了 你說彭磊跳舞不好我不生氣 你說彭磊娘我就俏麗嘛了

有很多人說五月天 我覺得五月天唱自己的流行賺錢都沒問題啊 怪就怪在有些粉絲買通稿說自己粉的是搖滾樂隊 這不尷尬嘛


1,搖滾樂是「演奏樂器」的樂趣大於「唱歌」,流行歌手不是沒有會玩樂器的,但是玩得好的極少(雖說中國搖滾樂手玩得好的也不多吧...),大多數流行歌手的樂器演奏水平可以說自己「不會」都行,甚至有些流行歌手連布魯斯是什麼、哪幾個音都不知道~~

2,搖滾樂的創作不需要假借他人之手,樂隊內部即可完成從詞曲到配器到錄音縮混一系列過程,流行歌手多少還是要靠製作人的,極少數唱作人是一體機~~

3,搖滾樂的表達「忠實自我」,創作題材廣泛一些,不像流行歌曲是「為歌(jin)迷(qian)而唱」,最後只剩下小情小愛了~~

其實也就是這三方面能找到點優越感,剩下的優越感都要看個體上限能到哪~~

更多音樂作品都在蝦米,歡迎關註:十方的蝦米音樂人主頁


在如今的市場渲染下,搖滾樂變得越來越有「精神內核」,由於其誕生的歷史時期比較特殊,搖滾已經不單單指某種音樂風格而成為一種文化滲透進了美術設計影視文學等多種藝術形式。而流行(pop)作為流行音樂中當之無愧的第一把交椅,在其表達上要融合多種風格,較之搖滾樂,流行在發展的歷史中缺乏特殊歷史時期的推進,而且因為其龐大的受眾羣體從誕生起就與小眾無緣,這也導致了流行很難有某一種特殊的「精神內核」。但如果真的要論孰優孰劣恐怕二者難分伯仲,流行與搖滾都是順應音樂市場出現的音樂風格,兩種音樂風格中也都誕生了很多優秀的音樂人,如果有某人發表XX就是比XX強這種言論

那人一定是個睿智


誰小眾誰牛逼


來自於自負,中二,偏激,蛋疼,胡思亂想,自以為是,知之甚少。


滾青裝逼罷了。。

其實也就是現在流行音樂都太差了。。

而搖滾又太小眾了。。能聽到的作品都是在圈子裡頭不錯的作品。。

而流行音樂現在是能讓很多人聽到的是粗製濫造的作品。。

你看華晨宇搞流行音樂的。。蘇打綠也弄了流搖。。搖滾圈憑什麼看不起這類流行音樂啊。。但實際上。。華晨宇還是蘇打綠的近些年的作品在流行音樂圈子裡都算小眾的作品了。。

意思就是。。搖滾圈裡頭。。東西做得好就能在圈子裡獲得一定知名度。。而流行音樂圈裡頭。。反過來了。。做得好的沒有知名度。。做得爛的反而獲得知名度了。。

所以搖滾圈鄙視流行圈。。。鄙視的是華語流行樂壇的這種怪現象罷了。。

當然也不乏一堆音樂沒聽多少隻知道裝逼的(這個提問下面的大多數答主)。。


你還記得上學的時候,那些和老師對著幹,說校長沒穿褲子的孩子們嗎?

那就是我們。

並不是我們優越,而是我們有知道校長沒穿褲子的眼力和知識,又有敢說出來的勇氣。

我們只是心疼你們又蠢又怯懦罷了,別給自己貼金,說得好像你們還有旮旯哈似的。


這問題我覺得我有資格回答

因為我經歷過從最開始的優越感到後來的包容再到現在重新審視自己

搖滾樂大概是我從初中開始聽的,那已經是十幾年前的事了。當時見人就誇,Queen多牛逼,Led Zeppelin多牛逼,你們怎麼在聽周杰倫,林俊傑。我覺得原因在於,我知道了一些別人不知道的東西,所以產生了優越感。我相信很多剛接觸搖滾且年紀較小的孩子,很容易有相同的感覺。

到了高中之後,我除了聽音樂外,我看了不少搖滾書籍,除了一些自傳,還看過張鐵志寫的一本《搖滾樂能改變世界嗎》,這本書對我影響很大,書中的那些搖滾英雄們,諸如U2,The Clash,Bob Dylan(早期)在用他們的聲音影響世界。我也一度相信,搖滾樂能改變世界,搖滾樂是有內涵的,有意義的,能引發思考的。我相信國內不少南京市民李先生的粉絲有同樣的感覺。

但回到這幾年,我其實一直在內心對搖滾樂「去精神化」,我更願意把他當作一種娛樂方式,一種生活方式,這也和我在國外的生活經歷有關係,滿大街彈著我曾經自以為小眾的歌,酒吧裏放的都是我熟悉的音樂,到了週末我夾在一羣大爺大媽中間去劇院,音樂現場聽那些老牌樂隊。這個年代,他們似乎也沒賦予搖滾樂太多憤怒的聲音。在這個前提下,我也更包容流行樂,但前提是好的流行樂。21世紀第二個十年,不管國內還是國外,流行樂水準已經讓我匪夷所思,當然也可能是我審美過時了。

所有搖滾樂的意義在哪裡,精神內核是什麼,這是沒有一個永恆不變的答案。它跟年代有關,也和地域有關。越苦難的年代,越有滋生它的土壤。

至少在這個娛樂至死的時代,搖滾樂其實已經褪去聲音武器的外衣,我也當然希望音樂回歸音樂,因為對萬物皆可zz已經很厭煩。當然,如果能多點人文關懷,多點社會議題的討論,那也再好不過。講到這裡,自我矛盾已經躍然紙上了。所以答者同樣處於一個迷茫期。

感覺越聊越偏離主題了。真要說現在是否對流行樂有優越感,那依然是有。但那只是建立在我的個人審美上。除了因為我是學樂器出身更關注樂器在歌曲中的表現,還有因為大多數流行樂的歌詞,無法引起我共鳴,在我眼裡,就是沒有靈魂。

還有可能一點的原因是,流行樂樂迷相對來說,審美視野更加狹隘,從而帶來心態上的狹隘,這我已經在樂隊的夏天見識過了,畢竟有些國內「搖滾」樂隊的樂迷,本質上和流行樂樂迷沒差別。


鄙視的是粗製濫造,無病呻吟,跟風抄襲的作品。

1歷史角度

搖滾樂是流行樂的祖宗之一。

搖滾樂本身是前幾代流行樂。

沒有搖滾樂,沒有現在的流行樂

2內容真實直接

搖滾樂 自我情緒表達的比重&>取悅觀眾。

內容更真實,表達直接。

3帶有強烈的價值觀導向

也就是所謂的態度,搖滾樂的流派真的是太多了,但是基本都有態度。

音樂只有好聽與不好聽,這是主觀思想決定的。不存在誰高級誰低級。但是有 垃圾的音樂, 無病呻吟的音樂, 唱功差的歌手,後期修聲嚴重的歌手,音樂素養低的歌手,抄襲的歌手,跟風的歌手。

搖滾圈子有幾個人會去抄襲?喜歡搖滾樂的人對音樂更尊重,這個是客觀事實。

換成古典樂, 爵士樂,布魯斯樂,也一樣。

但是為何被揭露侵權的歌都是大火過的,受到市場歡迎的呢?有思考過這個問題麼?

因為聽眾音樂素養低,根本不在乎,也不可能會發現。

真正優秀的音樂無論是什麼風格,都不會有人去噴。

瞧不起的永遠是垃圾的東西。


流行樂哪方面可以和搖滾比對? 腦殘粉數量嗎?

流行樂是罐頭音樂,明晃晃告訴你它要收割金錢。你以為臺前亮的發光的哥哥姐姐是天上的星星,其實卻是運營公司給你打造的幻夢

他們不食人間煙火、 美若天仙, 個個都是幾千年容顏, 音樂都是些卿卿我我, 看我不順眼都是壞蛋。 甚至有的還把平時的練習當作吹噓本錢,對音樂有過理解嗎?

流行樂手只是音樂行業裏的演員。憑什麼蹭搖滾樂?


流行樂基本就是情情愛愛,以個人的感情和生活經歷為中心,軟綿綿,聽多了感覺很無力,很難上升到社會整體層面。

搖滾樂相比之下帶勁多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優越感時面對的不是流行樂,是低品質的流行樂。

很多低品質芭樂歌套個和絃就是一首新的,樂手基本不懂樂理,不會樂器,毫無作曲能力,唱功平平,魅力靠外表和人設。

搖滾樂手雖然有很多混子,但是至少樂器有個職業水準,作品創作靠樂隊自己,不管是不是會撲街,至少有一定創作,基本來說和低品質流行樂手都不是一個工作屬性的。


謝邀。

1 搖滾也是流行音樂的一種。

2 音樂類型有沒優劣之分,但是作品有。

3 現在的潮流就是吹爆小眾,彰顯b格。

搖滾是小眾,所以要吹爆。

大概如此。


還真不是滾青裝逼,前幾天周杰倫沖榜那事兒,朋友圈那些玩搖滾的玩金屬的朋友轉得比誰都開心,但是大家平時聊天壓根兒就不會往當代國產流行樂方面聊,優越都不願意秀,就純粹無視了。因為當代國產流行樂是真的垃圾,當代偶像們本身就是隻是公司生產的消耗品而已,他們的那些音樂根本就不值得討論。當然你可以反駁說誰誰誰的什麼歌其實還不錯,我也不否認,但是大家這麼忙,沒那麼多時間在垃圾堆裏淘金子。垃圾堆也不會因為有那麼一兩顆金子就變成金礦。


這有什麼好問的,學霸面對學渣有優越感不是很正常。。。。


首先,謝邀。

流行樂是一個大的概念,搖滾樂也歸在流行樂之中。做個比喻的話,流行樂就是一棵大樹,有很多枝椏,有的枝椏生得好,有的枝椏遜色一些。流行樂的基數大,所以經典作品的比例就會相對比基數小的搖滾樂要小,這也是有時候會出現搖滾樂有優越感的原因。但這個優越感只是一種表象的心理錯覺,實際真的能有優越感嗎?一支枝椏生得再好,也不可能脫離大樹而獨自存在,所以即使有優越感,這個優越感也是相對別的生得不太好的枝椏而言。對流行樂?不存在的。

還有個現象是,有人覺得搖滾是小眾,小眾就是高端的,就是有品位的,因此生出了優越感。但真正高端有品位的不是小眾,不是隻有一小部分人能接受的那些音樂,而是能夠兼容並蓄,打破常規的壁壘,能夠觸動大多數人的音樂。李白寫詩尚且要問老嫗,搖滾樂又何須故作姿態?

最後,我認為不管什麼音樂,都應該尊重,畢竟每個人的經歷、生活、心境及年齡階段都有差異,但我還是希望大家能聽好的音樂,那些經過時間驗證,大浪淘沙留下的經典,不管流行、搖滾還是其它,纔是真正能陶冶情操,激勵向上的「補品」。

最後的最後,放一張「流行之王」king of pop的照片鎮樓。 我邁笑而不語。


優越感在於

搖滾歌手跑去唱流行歌基本不會出問題

流行歌手去唱搖滾有可能出大問題!

搖滾歌手唱流行歌,參考一下,蘇見信近年來參加的綜藝也不少,唱到流行歌時候輕輕鬆鬆。

而流行歌手唱搖滾,參考《無地自容》的各種翻唱(車)版本。

還有就是,金屬樂中用到的極端嗓,這個沒有一定的聲樂基礎是很難練出來的,而大部分流行音樂有聲樂基礎基本上就能唱了。很多人接受不了極端嗓的金屬樂,覺得那就是在亂嚎,其實不然,這些「亂嚎」的人,比小清新的人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當然,面對部分流行音樂,滾青有可能優越不起來,比如劉歡老師、韓紅老師的作品,因為他們雖然號稱「流行歌手」,但是功底比大部分流行歌手深厚。但是,面對近年來流行的口水歌、抖音神曲,搖滾圈的人有絕對的優越感!


優越感這種東西從不止是從搖滾面對流行樂。

大概就是這麼幾個背景導致的。

眾所周知,流行樂實際上是個商業的東西,音樂本身有明確的受眾選擇,是的,就是大眾。人越多越好,人越多越盈利。林子大了,紗布就多了。從利己的源頭出發,人不想把自己和紗佈劃到一條線上,自然就會鄙視。

單純的鄙視並不會有優越感。

搖滾本身的起源,是近代音樂人通過音樂表達對生活理解的一種表現方式。可以說,搖滾是一個龐大的音樂體系。而流行音樂是糅合了各類音樂元素的綜合表現形式。在這裡兩者沒有本質的區別,只不過世面的流行音樂題材趨於單一,搖滾樂題材、風格、內容更加寬泛。你看到的東西更多,內容形式更豐富。對比流行音樂,你的選擇就更多。

聽搖滾樂,是人選歌。聽流行音樂,也是人選歌,但是流行音樂存在的本身就是一種市場選擇。

這裡就是優越感的來源:有選擇權的和被選擇的。

本身搖滾樂也是三六九等水平參差不齊,但是你聽搖滾,就有了一種被貼了上等標籤的感覺。

優越感是虛榮心的一種表現,這很正常,把這種虛榮感到處說,大概就是人有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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