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邀請。

一、離婚以後另一方享有有法定的探視權。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二、如果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內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按照協議履行,協議作為一項重要證據,法院認可之後出具判決書就具有強制執行力了。

當然,如果你們離婚的時候直接是法院判決離婚的,那麼在判決書當中,對探視權直接約處理了,你就省去了起訴的這一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就可以了。

三、法院判決後,被告拒不履行判決配合原告行使探視權利的,可給予罰金或拘留處罰。拘留處罰在十五日以下。

《最高人民法適用&的解釋(一)》第32條規定;「婚姻法第48條關於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


別給撫養費,當孩子不存在,他們追你要撫養費了,提出看孩子,不看就不給

離婚了,就過去了。既然不給看,逢年過節的不管對方什麼態度,衣服零食拿過去,對方啥態度是對方的事。你是什麼態度是你的事。然後就開始過自己的生活……沒啥好難過的,等二婚有孩子了,就都過去了


這個要看你們什麼原因離婚的,如果是你背叛了婚姻,絕大部分男人不會讓你看孩子!如果你沒有出撫養費,更不會給你看孩子!以上問題都沒有,那你探視孩子大部分男人都會同意的,而且很高興你去看孩子!


我也是這種情況,男方各種理由不給看孩子,相等孩子上學後去學校偷偷看。


怎麼辦?法院傳票。


上面律師已經把程序回答得比較詳細了。

我只能表示同情。

因為離婚的家庭很多,對待撫養權問題卻大不相同。有的比較和諧,有的是共同撫養互相幫助,有的反目成仇,有的封建遺毒嚴重,教唆孩子離間親子關係。。。

但目前情況是,去法院起訴,請求執行。拒不執行,可以讓法官採取類似凍結賬戶,限高等懲罰失信人一系列措施。

但如果人家不吃這套,那你就要當心想點別的辦法了。

說實話,法律的懲罰真的無法誅心。他們家要真的有心為難,你這些手法都是一時的。


想想如果是家暴,感情不和,我想離婚以後沒有一個男的不會不讓看,如果是背叛欺騙,明知道男的有家有孩子,道德有問題,那真是男的會徹底絕望,老死不相往來,見孩子就會見到你肯定一輩子不想讓你看


離婚2年孩子一直跟著我,今年男方接走了,就不叫我看孩子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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