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凱諾拆遷律師提醒您首先可以有先與之進行協商,若是協商未果就建議您及時的找專業的征地拆遷律師來進行諮詢,律師會根據您案件的情況來為您詳細的分析其強制拆除行為是否合法,究竟該怎樣維權。

一般來說若是征地補償在規定的簽約期限內遲遲未能簽約的,則相關部門會有權作出責令交出土地的相關文件,唯有合法的作出此文件其實才有可能有權實施強制拆除的行為。一般來說具體的案件需要具體的分析。


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是提起行政訴訟


首先依照您的描述,您的土地性質應該屬於集體土地,您被徵收的土地應該為耕地。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也就是說,您的合法地面附作物是應該得到補償的。

其次,先補償後徵收拆遷,是符合立法精神的,因此政府征地沒取得您的同意,是不應該對您的地面附作物進行強推的(只有一個例外:即您的地面附作物按照法定程序已經被認定為違章建築)。

最後,遇到這種情況,您可以先報警,取得被強推的證據,落實強推主體,然後,起訴強推單位行政行為違法。在確認其違法後,要求其恢復原狀或是取得相關賠償。


申請附著物的賠償。


先找拆遷部門協商解決,解決不滿意的話,找專業的律師代理介入辦理,讓律師辦理賠償事宜。


如果有告知,也沒轍


只能認了

現在政府征地這塊挺嚴格 辦事基本沒破綻


我家的情況和你一樣!沒簽字就動工!本人不攔著!被打了一頓!


你要是有心就安排上監控


你蒜了吧,拉到吧,你還能咋地啦,打工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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