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人社局辦事,到門口了慢騎電動車找停車位時,突然從旁邊小車之間走出一位中年男人,一下碰到了我後車輪。我感覺只是輕輕碰了下他,畢竟車速幾乎為零。可他馬上怒氣衝天,不依不撓地一下跑到我身旁,說我撞傷了他,猛地抬起受傷的腿踩著我車尾,要我看著辦。一瞬間「碰瓷」划過我腦海,但畢竟第一次碰到這種事,我也沒證據,便跟他道歉解釋剛剛的經過,確信自己沒把他撞骨折,只是淤青了。因為我在醫院上班,也骨折過,真正骨折了,疼都來不及,哪還能輕輕鬆鬆地抬起骨折的腿踩到我車尾部?那男人一副我不解決誓不罷休的樣子,想跟我講狠。我說那去醫院檢查,看醫生怎麼說。他不同意。我更加確定他就是碰瓷,也不甘示弱:難道您想私了?我告訴您!不可能!大不了您報警!反正這裡有監控!可能對方看出來我不是表面上那麼好惹,馬上改口:去醫院?這裡有醫院嗎?我說我騎車帶您去前面中醫院!真有問題,全部費用我負責!那人這才悻悻地坐上車跟我去了醫院,很快拍片結果出來了,一切正常。醫生也專門跟那人說沒骨折,不要緊。我故意當著醫生面問是不是只用噴一下雲南白藥就行?醫生答可以用。中年男人馬上換了面孔,沒那麼咄咄逼人了。我又帶他到馬路對面藥房買了雲南白藥氣霧劑,告訴他怎麼用,然後他飛快離開了。那走路姿勢和速度,瞬間恢復正常啊!我直到今天都在疑惑:到底我是不是遇到了碰瓷?可能只是碰到了個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