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知道才華和思想哪個重要,這很簡單,做一個極端對比就可以了。

極其優美的文筆,和,極其有深度的思想。

你選哪個?

一般的文筆,和,極其深度的思想(余華)

你選哪個?

極其優美的文筆,和,一般的思想(郭敬明)

你又選哪個?

也許對於普通的作品來說,同等重要。

但是對於寫作大家,才華反而顯得並不是很重要。

他們的出名並不是靠華麗的文筆,而是敏銳的洞察力,和對於人性的剖析,對世界的理解。

而這,才是最最重要的。

比如:《復活》我並沒有看出列夫托爾斯泰有多麼好的文筆,但是確實是世界文學是上的經典之作。

再比如:郭敬明的每篇小說,都是華麗的文筆著稱,他的描寫細緻入微,不得不說此人極具才華。但是,一些矯揉做作情情愛愛,又怎麼能稱得上經典呢?不過是暢銷的青春文學罷了。

當然,也有寫愛情寫的特別好的。

《霍亂時期的愛情》


然則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辭巧,乃含章之玉牒,秉文之金科矣。

思想和才華是互補的,同樣重要。


才華是本身的修養,思想是後期的塗改。並成熟的表現。相輔於太極之象。從而達到要求。並成長


姑且把才華理解為文筆吧。

文筆重要。這就好比臉面,是把人吸引過來的條件。

人都是視覺動物,是懶得進行深度思考的。收到的信息90%都是通過眼睛獲取,大腦的加工不過是條件反射。具體過程早在童年時期一遍又一遍的練習中無比純屬,以至於以後再看到相似的東西都不用細想,甚至都不過腦子。

過去大把大把的文盲都活的好好的。他們的經驗已經足夠生活了。作用範圍就是方圓幾十里地。再遠的不去想,也沒機會想。現在環境變得很快,但人的惰性是很難改變的。有的人做什麼都提不上勁。喜愛短暫的快樂,短視頻刷的飛起,金幣嘩啦啦的小遊戲點的飛快。做更多的思考就像是要把他核桃大的腦子榨乾一樣,令他害怕又難受。

也有些人被工作壓彎了腰。拖著身子回到家只願意放鬆,不再費腦子做什麼提高。他們願意閱讀直觀的文章。最好是把淺顯易懂的內容鋪開了遞到他面前。用妙筆生花的文字做精神按摩才是最舒服的,而不是嚴肅的教導。

大多數人應該是勞累的人,並且日子總能過得下去。再接收高深的思想好像除了令自身迷茫外也沒多大用。

雖然毛思想是偉大的武器,但真正能融會貫通的恐怕沒有幾個人。更多的人對於毛詩倒有幾番說頭。

文筆好愉人愉己。寫作內容很寬泛,不一定要很高的主旨。


才華是外衣,思想是軀幹,如果這樣比喻可能思想更重要,因為讀者的審美在提高,低級趣味讀者不會買賬,然才華橫溢必能增光添彩,為思想服務,如果空有思想卻說不出人話,你的思想永遠也不能與別人交流


才華決定你作品的表達方式和藝術效果,思想決定你作品的內容和主旨。個人覺得才華相當於一個美人的臉,思想相當於一個哲人的心,應該是不分上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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