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

喜歡。


題主你有錯別字,應該是「再」而不是「在」 喜歡她和她開不開演唱會沒有關係我喜歡的是她的全部而不僅僅是喜歡她的演唱會


我會很可惜

也會很愛她


當然會一直愛她下去!很早之前她說過,一切終將散去。我們也說過,如果到了那一天,只願把從05年起她失去的所有,完完整整的還給她!只要有有她在的回憶就夠了!


把題目的錯別字改一下?


喜歡她不僅僅是因為她的現場很棒,不僅僅是因為她對每一場演出的用心

更多的是她音樂給我們帶來的核心價值

是她帶我們正確的三觀,和積極向上面對現實的勇氣!


會啊。

05年的賽時米,是因為舞臺才認識她的。可是她對我的意義,不僅僅是舞臺這麼簡單。

如果有一天她不開演唱會了,那她一定是因為找到了她更想做的事情,她依舊是她,我依舊是我。

這份崇拜也好,感恩也罷,在時間和空間中都是永恆的。


有人邀請我回答這個問題,我還挺驚訝的。說實話,我從來沒有喜歡過她呀。就祝她發展越來越好吧。無關喜歡與不喜歡。


不論如何 會愛她一輩子


會一直喜歡她,喜歡她更多的原因是因為她給大多數玉米能帶來正能量,不管她演唱會開與不開,玉米們會追隨她一輩子,我們有一顆牙的約定哦


喜歡不喜歡跟這個有什麼關係呢,反正都搶不到票


只能說,會。

畢竟我愛了她十年,李宇春這三個字於我而言,是習慣。


她開演唱會我搶到票的次數也屈指可數,哈哈。

所以演唱會跟我愛不愛她沒關係啦。

因為一直愛她,所以支持她做的每一個決定。

因為她是支持我走過無數黑暗時間的人,溫暖了我的歲月。

也感謝父母姐姐從小支持我到如今。


為什麼不會? 喜歡的是這個人本身各種以及她的作品。 演唱會只能算她的作品之一吧。

搞清楚邏輯就不會有這種問題了


喜歡她和看她的演唱會之間有什麼必然聯繫嗎?


能問出這樣的問題,外加一個錯別字,題主絕對不是玉米了。


一直喜歡


喜歡,是一種情懷


喜歡她只因為她是李宇春。她的個人魅力,不管開不開演唱會都不會消失,一開始喜歡她可能因為某一方面被吸引,但喜歡了十多年,喜歡的就不再是她的方方面面了,喜歡就是她這個人。首先她得是李宇春,其次再到,李宇春做的事,相信她無論做什麼都一定能非常棒,哪怕有確實也美好的缺陷。


我什麼時候喜歡她了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