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看到新聞說家長讓孩子用勞動換零花錢,也不知道這樣做到底好不好,感覺這樣雖然有培養孩子勞動意識等等好處,但會不會孩子以後就只認錢啦?大家自己或者親朋好友有沒有親身實踐過的啊?孩子後來怎麼樣了呢?


我覺得可以,但是得把握分寸。

最好是孩子有點什麼超出常規索要零花錢數量的需求,再這麼做才合理。

舉個例子:

——殘酷的父母:

【我想每天有十塊錢零花錢,我想買水,買冰棍,買零食】

【你不上班憑什麼要錢?那好啊,從今天開始,每天早上五點起來給家裡掃地擦地,掃一天賺一天錢。做不到就別指望有零嘴吃!我養你沒把你打死已經是我脾氣好積德行善了,還想要冰棍,冰棍你媽個冰棍】

——正常的父母:

【我想要個四驅車,三百,但我每天只有十塊,還都被花光了】

【那你幫我洗車洗一次二十塊,收拾碗筷一次五塊,你攢一攢就有了。】

【我不幹,我看外面廣告洗車一次四十塊】

【行吧!那你給我洗乾淨點,我看你洗車水平決定給你四十還是二十】

就是這樣。


強烈擁護這種做法,而且,我的女兒就是在這種環境下成長的,實際效果也超出我的預期.

當然,任何事都有雙面性,重要的是如何掌控其中的尺度.

以個人經驗來說,這種做法的優勢真的很多,

比如,讓孩子在勞動中體會到勞動的艱辛,這樣才會更加的珍惜別人的勞動成果,當然,她也會絕對捍衛別人踐踏她的勞動成果.

再比如,讓孩子通過自己的勞動來換取自己想要的東西,女兒喜歡讀書,她的書也基本都是通過自己做家務換來的,每次當她領到了工資興高采烈的要求我帶她去書店的時候,看著她一本本的查看書後的價格計算著自己有限的資金儲備,這樣的感覺,真的比以前讓她肆無忌憚的買完回家大部分都被扔到角落裡強的多;尤其當剛上小學的她總會留下些零錢給我和她媽買杯飲料或者零食的時候,那種感覺,真的爽歪歪了.

更讓我出乎意料的是,自從明白了賺錢不易,小丫頭連路過那些曾經喜歡的麥當勞必勝客漢堡王等地方,都主動拉著我回家煮麵條了,即使不用她買單,但她也知道不能隨意的揮霍了.

更讓我開心的是,作為一名名副其實的童工,隨著年齡的增長,小破孩越發的明白黑心的僱主在剝削她,沒上學的時候就知道用自己的方式來固定勞動證據、統計勞動量計算金額、追討工資、甚至想方設法的跟我談判要求漲工資加福利時,這裡面涉及到的語文、數學、甚至包括統計學、心理學的知識範疇,早已超越了學校里的任何課本內容.

至於題主所擔心的「孩子愛錢」的問題,個人認為,任何人都愛錢,不愛才不是正常人,但君子愛財 取之有道這句話,自然是明白的越早越好.

當然,這種做法也有些弊端和實施的阻力,其中最大的,那就是來自於老人方面的壓力,無論我媽還是丈母娘就曾經多次使用各種兇器來追殺我,因為在她們看來,也只有我這樣的懶爹,才能想出如此過分的招數來折磨本應一心只讀聖賢書的孩子.

於是,在每次暴打痛毆我之後,她們總會偷摸的給孩子塞錢,然後無比痛心的對孩子說:「丫頭啊,再缺錢就跟奶奶/姥姥說,奶奶給你,別跟你爸那個大懶蟲一起瘋,咱只要努力學習就行...」

而丫頭做的,除了拒絕,更多的是把老人給的錢留起來等到她們過生日再給她們買禮物,因為她想要的,已經通過自己的勞動賺到了.

而且,她已經越發的喜歡跟那個黑心的懶爹鬥智斗勇,甚至開始反過來用自己的勞動所得出資忽悠我幫她寫作業了,而給我開出的價格,簡直比童工還黑.


在我們家,做家務是不給錢的。雖然說可以通過給錢培養財商,但我不想把什麼都搞得和錢有所掛鉤,家庭嘛,本身每個人都有承擔家務的義務,另外,如果一家人一起做家務,那家務不是負擔,而是樂趣。

我一個朋友,在孩子幼兒園時期,為了幫孩子適應幼兒園的生活,我們在家裡實行的是物質獎勵措施,她自己起床沒有賴床獎點什麼東西,吃飯不挑食獎勵什麼東西等等,獎勵機制對她來說還是挺好用的,所以一直延續到小學還是這樣,作業幾點之前完成達到什麼質量可以玩多久時間的遊戲,考試進步多少帶她去哪裡玩……

但是隨著她漸漸長大,感覺這種獎勵機制的弊端逐漸出現了,學會和我們討價還價,有些獎勵她認為沒有吸引力就不去做這件事情,有些本來就是她應該做的,現在都沒有獎勵就不去做……本來這個機制的初心是幫她養成良好的習慣,可是現在的這個結果和我們當初的設想背道而馳……

當然不好。

孩子是家庭成員,跟爸爸一樣為家裡做任何事都不能講報酬。

孩子要零花錢,不是不可以,但是要正確引導。不能讓孩子覺得錢來的很容易。

孩子可以跟我要求買東西。手機,iPad,手錶,電腦,OK沒有問題。必須列出這些東西的重要性,以及必須要有的理由。如果寫不出來,那麼不好意思,不給予滿足。

今年因為網課的原因,我給孩子買了電腦大概7000多塊錢。那麼這個錢等於他借我的。他有兩個選擇,每年還我2000塊錢,兩年後商品折舊,完全給他。另一種,他需要用每小時三塊錢的價格爭取使用權。分數提高十分抵扣1000元錢。

孩子自己去算賬,我們不干預。

第二,零花錢必須想著賺,不能向我拿。要跟我可以,我要抵押!他可以拿自己的東西跟我談錢,還不上,東西歸弟弟所有。

我兒子的做法是,書籍出租。因為買書是我對他的投資,他獲得書籍的方式是免費的。所以他可以將自己的書籍出租給別人收取出租的費用。增進友誼,節約閱讀的時間成本,賺取零花錢。

第三,理財規劃。

雖然十幾歲的小孩沒多少錢,但是一個月十塊錢還是有的。我兒子每個月賺的不止十元錢,他拿5元用來投資。剩餘的強制儲蓄,第一天一元,第二天兩元,第三天三元,以此類推攢到拿不出更多的錢維持不變,堅持一年。

第四,懲罰機制。

家庭成員不合格就要罰款,需要參與家庭勞動3小時。完不成就得罰款。

被老師投訴,作業不按時完成也要罰款。

撒謊欺騙,沒收財產。

孩子在我們家是家庭成員,他的工作就是學習和幫助父母分擔家務勞動。

就算是弟弟只有四歲,也是一樣的。自己穿衣服自己洗臉刷牙,自己穿鞋子,自己吃飯,幫媽媽攢垃圾袋。

家是我們共同的,爸爸媽媽在努力賺錢,哥哥要零花錢必須自己想辦法。弟弟不需要零花錢但也要為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我們的勞動成果是共享的。

當然,孩子覺得不公平的時候可以跟我提出意見,我們共同成長。

希望對您有用。


我是覺得,作為家裡的一份子,最基本的勞動是不能用零花錢來換取。

比如洗碗、掃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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