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22條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父母離異後一方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協議後,方能申請辦理變更。父母離異後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1、十六周歲以上未滿十八周歲,且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要求變更其姓名的,必須徵得其本人同意;2、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的,應當徵得其本人的同意;3、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的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後決定。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二條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需要的,離婚後給孩子改姓需要徵得對方的同意。


我妹小孩兩歲了,一直沒上戶,之前兩口子離婚了,我妹給小孩上戶去,戶籍民警說改姓需要孩子父親簽字,即便離婚了也要帶離婚證過來。但居委會和街道又說沒上戶之前改名可以上戶。 我想問問大家,上戶的名字和出生證不一樣,即便離婚了,是否需要另一方同意?

不需要


法律規定的了,孩子改名字,當然當然要他父親同意呀。


如果你問的是法律上的話,是的。在中國辦事,只要有錢有關係。這些都是小事。我就認識有不通過父親改姓的單親媽媽。


婚姻法上有詳細的說明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