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以後走不到一起 但是現在在一起的時候卻很快樂 所以說時間越長反而是一種傷害 那還要不要繼續下去


我認為感情上的事,別人給的建議你都只能當做參考。再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做出決定。我說一下我的情況。

我的前男友是我的初戀,大一的時候在一起,兩年多基本上是形影不離的,周圍的同學當時都覺得我們會走到最後。

但我們之間其實也有很多矛盾,最主要的矛盾就是我和他不在一個城市,而沒當問到未來的問題時,他都是閉口不談或是一帶而過,慢慢的就有點失望了,一些引子也埋了下來。(當然肯定也有其他吵架的時候,我談戀愛的時候也是一個比較作的姑娘)。

然後直到有一天,(當時是暑假他回家了,我倆屬於異地。)他打電話給我告訴我他媽告訴他讓他想清楚,我和他不會有未來的,他問我該怎麼辦,和我說他媽為什麼不早點和他說。就是這一句話,讓我一下子覺得所有的勁都卸下來了,覺得沒必要了。然後我就提出了分手。

如果按正常我和他的走向,我可能會和他複合,但因為當時他所有的電話我都沒接,聯繫方式也都刪了,在我過了一個月給他打了一個電話後他告訴我他有女朋友了(我知道不應該,但畢竟那次戀愛是初戀,很多事情都是只隨心走的)。然後就是天塌下來了的感覺,正常的分手走向開始。

但我不後悔當時的決定,我不想把我的未來壓在一個他可能留在上海的可能性上。但其實很早我就知道會有這個問題,當時沒有分手也只是因為當時的感情勝過了其他所有的一切。


我認為吧 既然遲早要分 不如早點分 省的越到後面分越難過 不如早點放下 走出來。


談啊,多談戀愛少結婚,保護好自己。

至於分手這件事,有人就可以和平分手,而且之後還是好朋友。時間那麼長,可以準備準備分手。


早死早超生


既然明白遲早分開,倒不如洒脫一點,早點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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