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記憶越發不行,看過的電子書再看第二遍,會看到大概一半才模糊想起來看過。紙質書有觸感印象可能深一點。但最難過的是認識了個朋友,交談之下覺得也是博覽群書的人,結果被告知他只是背了所有的名著速讀。那麼對於外顯來說,看過一整本書的人,是不是還不如這種知道劇情梗概,還能背出其中經典名句的人呢。錢鍾書說聰明的女人從不要做才女,她們會巧妙的偷懶。我困惑了。


怎麼算是有意義呢。

考試、實用、學習、尋找生命意義、提高人生境界?拿出去顯擺?那這些結果的意義又是什麼呢?好累。

看的爽,感動自己,消遣時間,甚至是恰飯就不算有意義了嘛。

何況,讀歷史不能是因為感興趣,讀哲學不能是因為解惑,讀政治不能是因為拓寬眼界,偷窺一些社會真相嘛?

讀書沒有意義就不讀了嘛。

非要急功近利不可嘛。

嘴太碎,不針對任何人,先道歉了


讀書嘛,很簡單。讀它總是因為你有這情緒需要得到滿足,無聊也好,求知也好,好奇也好,隨大流也好,反正既然去讀,自因需要。炫耀當然不必,大多數時候反而被別人誤解。

讀書像吃甘蔗,嚼來嚼去最後又吐掉,雖不能使人果腹,卻能讓你對它的甘甜念念不忘。拿我來說,有時候閑了,下雨了涼爽了,躺在床上就想看書,一本好書,在讀的時候我腦子裡會想到很多東西,這是我對牆面壁所達不到的思維活躍。思考讓我找到表達,表達讓我宣洩情緒,就是這樣,合上書本,一切恢復如初,慵懶的周末依舊慵懶,淅瀝的小雨依舊連綿。

時光平淡,間或渴望江河洶湧、驚濤拍岸;五感麻木,偶有偏愛酸甜苦辣、五光十色。書上可讀的文字不多,但有的書可讀性很強,百讀百思,百思百辯,如果說最後給我留下了什麼東西,我覺得可能是一種看待與自我看待的方法。說的通俗點,快樂是,快樂的方式不止一種,活得真實快樂,你需要自己的方法。


我想起以前看到的一個比喻:讀書就像拿著一隻裝過煤塊的竹簍去打水,雖然水會漏光,但是日積月累,竹簍變得乾淨了。

讀書的意義不在於記住內容,而在於在讀書的過程中,書籍給你帶來的影響。它可以激發你思考,讓你領略多樣人生,也能帶你走出陰霾。

在平常的生活中,能遇見願指導你、有智慧的人,總是極少的,你能做的就是去多看看書。

書讀多了,思考多了,人就漸漸地不一樣了。也就更容易遇見優秀的人了。


瀉藥。

「讀萬卷書,行萬里路」。

對於行者,他收穫的是艱難長征途中抽象出的感悟,而不是每一步腳下的灰塵。


逼著自己寫讀書筆記和書評,慢慢會有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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