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在朋友圈發的一個文案「突然有點心疼羅志祥,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做的一些事情(不知道多人運動的情況),卻被無數陌生人批評,今天看到微博上,跟EDC當年一樣,也宣佈退圈。

老師之前也給我們講過:「我只是喜歡看你的表演,對你的私生活並不感興趣。也不會因為誰誰誰突然被爆私生活而大喫一驚或者倒戈相向去批評。」

我不知道周當時是否考慮過網路暴力的嚴重性,還是兩人在談判和解的時候,沒有達成一致,最後魚死網破。」

LZX在這個問題上,就是錯了,可網上無數人言語攻擊,而他本人能看到這些沒有絲毫留情的話,他看著這些評論者,和自己毫無關聯,卻個個都來指責自己。

玩的好的幾個同學就在下面評論了,輿論監督明星私生活,有意義嗎?對明星,我該去注意他的私生活嗎?

(我不是LZX粉絲,我就是覺得,這樣過分的去看一個明星的私生活,而遠超過過作品「我也沒看過多少羅的作品」,這是我們想要看到的嗎?就好像羅的事情出來,有很多藝人出現新作品,卻被熱度刷走。)


哈哈,一毛一樣,當初歐弟炒作,小豬不聲不響的背了好幾年的鍋,現在多人運動,小豬又不聲不響的成了全網嘲,我覺得可以改藝名背鍋 了,嘿嘿


我覺得他活該,因為他當初就不該把自己的貞操捆綁給那個周富婆

我以前對他比較有好感的,一是因為他早在零幾年就說「我是中國人」,二是因為他的經歷是「不要瞧不起胖子,胖子瘦下來會很好看」的例子,

對他路轉黑是在他和周富婆「公佈戀情」的時候,我看了那個照片,那女的p得跟鬼一樣,覺得他這叫什麼土味兒品位啊,怎麼找了個網紅臉的?到底是沒念過幾年書的,骨子裡品位是low的

後來我知道這個網紅臉,最不佔籌碼的就是她的臉,因為這是周富婆,這個羅戲子圖的不是美貌,而是權勢,

我就更看不起他了,因為他這麼一個喫盡苦終於闖出一番事業的人,怎麼還向階級妥協了?他應該找一個有才華但出身平凡的女人而不是個沒文化又沒有優良基因的富二代啊(我覺得人但凡學慣用功一點,都不會當個賣臉的網紅,而且還不是李佳琪那種混出名堂的網紅)(我就是這麼個保守的人)

他出事了,我的第一反應是,媽的他跟那個網紅臉的富婆怎麼才黃啊?

從周富婆的檄文還有小號可以看出,羅戲子擔任男友這個職位,除了劈腿外都是稱職的,該照顧的地方都照顧到了,而且也不算只動動嘴皮子的那種,會從專業的角度指導周富婆怎麼在公眾表現,會精神安慰周富婆,更別說陪聊天到凌晨了,而且周富婆也說自己越來越優秀了

這就好比一個人背叛了自己公司在外面接私活,壓縮自己睡覺時間在外面還幫幾個競爭對手的公司工作,卻能每份工作都幹得無可挑剔,以至於公司發現了他的行為,將他開除,卻找不到除了「背叛」之外其他的罪名,這樣的人我還是很佩服的

他本來這樣精力過人的人,專屬於一個人就是一種浪費,他本可以像小李子、黴黴、蕭亞軒那樣過著頻繁換伴侶的「隨性」的生活,然而,錯就錯在他為了攀附這麼一個「內地權貴」把自己的貞操給這個女富婆捆綁了,也許他是為了事業發展的野心,也許是苦於出身想換門庭,他出賣了自己

出賣自己,卻不守信用,這是他走的最錯的一步棋,

他出賣的不是肉體,而是他的精神單身權,他的一個戲子的肉體本來也沒多少價值了,周富婆不會介意他肉體出軌,如果介意,一開始就不會跟他談戀愛,我不相信我一個路人看幾集綜藝就能看出他本性,她周富婆九年還看不出來,

周富婆之所以公開處刑羅戲子,將他浸網路豬籠,不是因為發現多人運動,只不過是裝作剛發現多人運動而已,

真正的原因是她意識到羅戲子精神出軌簡愷樂(化妝師什麼的都只算肉體出軌,威脅不到周富婆的正牌老婆地位),正是因為簡愷樂這個和羅交往比他舊,羅與其又無比默契(不像周富婆只能死皮賴臉拉羅戲子拍抖音或秀恩愛互相利用彼此資源)的女人,再加上霸佔了九年「羅志祥女友」的位子,也沒升級為正牌老婆,周富婆當然要有所行動

這也就解釋了她為什麼裝出一副:「為廣大女性發聲」「保護女性」的樣子,卻又點名掛出蝴蝶(簡愷樂)的雙標行為

周富婆和她文案團隊的行為本身沒有問題,本來「引發共情」「擴大打擊面」就是語言藝術,她的長相沒有啥藝術可言,語言耍點手段又有什麼的?再說誰讓羅戲子有把柄在她手裡呢

對於羅戲子,我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慶幸還好他沒跟周富婆結婚,還好沒生個低顏值的孩子,不然纔是真的無法挽回


確實是三觀出了問題。

你會同情綠地張雨晴嗎?會同情李小璐嗎?會為馬蓉說幾句話嗎?何況這些人不是聚眾淫亂。你同情羅志祥的時候,有沒有同情過周揚青?

普通人聚眾淫亂是道德敗壞。那明星是不是有特權,有錢就可以聚眾淫亂?

而且,你不知道為什麼黃可以和賭毒並列。黃是自願的,為什麼要禁止?黃可以傳播性病,破壞家庭,道德敗壞。危害一點也不比賭毒少。

羅志祥被罵,說明大部分人還是有三觀的。如果讓羅志祥這樣的人大搖大擺的繼續出來撈金,那纔是我們社會真正的悲哀。我不希望我們的下一代認為明星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就可以聚眾淫亂,就可以吸毒就可以賭博。


偶像之所以是偶像,是除了有出色的業務能力,個人道德形象最起碼也需要沒有明顯的短板。因為他們是公眾人物,是很多孩子爭先模仿的對象,這些人有話語權,有影響力,在其位則需謀其事,這句話通用於所有職業,所有角色。

彎彎明星除了羅志祥也有蠻多亂搞約炮的,可為什麼沒有爆出來或者爆出來之後又不了了之了。其因之一為他們並沒有凹男友人設,他們沒有受契約精神禁錮。沒結婚沒戀愛沒凹人設到處玩、不立好男人flag、喫業務能力那碗飯,確實大家也就懶得管。

文章的崩盤,吳秀波的崩盤,小豬的崩盤,全都因其喫了優質男人、好老公、好男友的福利之後做了一些逾越道德的事情。而其中小豬的影響最為惡劣。

你約泡,你包養,你以利換利,權色交易,或者你和原配達成共識可以彩旗飄飄 其實都糊不了你。

我猜想小豬選擇周揚青公開,除了感情因素還有各方面利益衡量。要不然周揚青就是另外一個相安無事的蝴蝶姐姐,沒正宮地位但享受各種福利,兩廂情願。

但羅志祥要的太多,既想要一個家世體面的正牌女友,還放不下那些鶯鶯燕燕,通過欺騙、做局、隱瞞、和稀泥各種手段去實現他所有的慾望,被反噬就是最終的結果。自作孽不可活。

總結為人不能太貪。貪得無厭被反噬,不值得同情。

另外,我還有一句話想對提問者說:法律是最低最低的道德,是保證社會正常運行的道德和人權底線,以法律為唯一標準不適用於所有非低階問題的討論,畢竟在我們國家,公序良俗囊括孝、悌、忠、信、禮、義、廉、恥。


額,同情,我理解的同情都是對境遇不如自己的人才會用到這個詞,話說他就算從此退休,他的財富也夠普通人生活幾輩子了吧。

高收入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他成為藝人的那天起應該就想到了自己的一切隱私都有可能暴露在公眾的目光之下,也應該做好了承擔這一後果的心理準備。

說這些評論者和羅志祥毫無關聯,可能不妥,真正的路人應該會無感,安心的當個喫瓜羣眾就好。這件事情比較失望的應該還是對他有關注和好感的人,有錢的可能捧了錢場,沒錢的捧了人場,或多或少都對他表達了支持,粉絲本來就是明星的"衣食父母",而他也的確挑戰了"衣食父母"的道德底線,就必然要承擔所帶來的後果。

其實人有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選擇不道德生活方式的自由,這也是基本人權,但他上的街舞類節目包括一些其他的綜藝,其觀眾可能是一些心智還不成熟的少男少女,把他當偶像當榜樣,而他又給這些小孩子的成長帶來了什麼樣的影響呢?

總之他可以有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但他確實是讓前女友抓住了把柄,他也沒有做到好好分手,安撫好女朋友,讓前女友把這些事情爆出來,隨之帶來了一系列的社會影響,難道他就沒有一點責任麼?

這是很自然的一件事情,當然某種程度上來說,他也是這件事情的受害者,卻並不無辜,同情是沒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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