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標上海,年底準備結婚,但是續租到年底了,提前跟房東說了我要結婚的事,但是房東不給退,也看了一些建議,最直接的辦法就是打官司,有什麼辦法可以快速解決問題嗎?()


之前第一次租房,經驗不足,所以住進去以後發現方方面面都不喜歡,住了2個多月就不想住了。當時押一付三的,合同簽了一年,但是打算住完3個月就走。

一般如果提前走的話,其實合同上來說算違約的應該,但是本身這種就是看房東態度,所以當時提前和房東好好說了一下,給的理由是工作變動所以要換地方住,而且答應幫他找到新的租客再搬走,避免損失。

再加上房東自己看過房子,沒有太多損壞和弄髒的東西,所以在找到下一任租客,並且簽完新的合同之後,拿完押金走人。


如果你是房東,然後房客退租不想退押金,除非房客有重大過失,弄壞了電器傢具,或者有其他嚴重問題,不然想不退押金,只能打官司了吧?


房東要押金的本質,就是保證金,防止你提前走,防止破壞房間東西,防止你按時繳費;一般租房合同為一年,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可以按合同的流程走。

客戶,想提前結束租約,可以申請轉租,由下一位租客來承擔這部分押金,房東死活就是想要押金的,可以按合同走法律程序;建議是先協商,再走程序;

房東,一般良心的房東,客戶沒啥大問題,扣掉一堆費用,多少都會退。如果真不想給,喫掉這部分錢,簽約合同內容沒寫這部分內容,那就不怕死扛,走法律也不怕;(良心做事)


不存在只退房不退押金的,除非你找到下一個租客,這是最快的


沒看明白,你是房東還是租客


只能押金不要了,走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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