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能停,主要考慮為什麼停。

如果是出現以下情況,一般是要停的:

1.出現不可耐受的放療副作用,這個在肺部(放射性肺炎)、縱膈(放射性食管炎)、頭部(放射性腦水腫)都有可能出現被迫停止,骨轉移灶放療出現的可能性很小。

2.病灶在放療過程中出現迅速進展,這個比較罕見,但是如果出現了,也是要停的。3.因其他同步治療導致無法進行放療,例如同步化療引起的骨髓抑制,這個在骨轉移放療中一般不用考慮。4.放療效果良好但是引發一些腫瘤的併發症,例如腫瘤壞死後出血,也是不得不停下來。

5.設備出故障、醫院關張了、天災人禍(到現在還沒結束,你懂得)之類的不可抗外力問題。

除了這些不得不停的情況,不要主動停放療(如果是醫生制定方案中工作日放療周末休息不算停),放療要按照固定的時間分配,給腫瘤持續的打擊才能獲得較好的收效,主動停下來從治療策略上就是姑息養奸。

即使是非常精準的放療也是一定風險,人體不同部位接受的輻射劑量是有限制的,因此從來沒有放療不能停的情況。

對於骨轉移後導致的骨痛,採用放療方式主要是減緩癥狀。這种放療針對的範圍是局限於一處或少數幾處時,採用外照射。多數骨轉移患者通過放療可獲得部分或完全的疼痛緩解,但一些患者可能出現疼痛暫時性加劇。這通常發生在放療後最初幾日內,這種疼痛加重通常持續1-2日。

而採用放療治療的方式可以使單次放療,也可以多次放療。這點需要您的主治醫生根據病情及醫院的放療方式決定。

一般而言於大多數無併發症的骨轉移痛患者,即無明顯軟組織受累和骨折/骨折傾向者,採用的是單次放療;而其它患者可以使用多次放療,但往往也不會超過10次,具體的看病情。總而言之,絕對不會放療一開始就不停了。

治療骨轉移也不僅僅是放療,早期情況手術也是可以的,也有藥物治療的可能,比如雙磷酸鹽類藥物,國外也有使用地諾單抗。抑制骨轉移癥狀的進一步發展。


骨轉移有很多治療方案,除了放療,還有打骨轉針比如唑來膦酸,可以使用靶向葯卡博替尼,或者使用地諾單抗等。

每種方案有效率副作用都因人而異,一種不行就換一種試試。


我父親骨轉移+腦轉移,頭部放療了2次,直接人不能走路了,眼睛視力直線下降半盲狀態,然後劇烈嘔吐,他說就感覺天旋地轉的,太遭罪了。


我說的簡單點,從患者的角度來說,如果忍受不了放療的痛苦,就該停下來。放療是容易引起放射性炎症,也可能會出現骨髓抑制的,那因為放療也是會有較大的副作用,對身體上會有些傷害,也可結合免疫治療也是能會有不錯的效果的(減輕患者的痛苦)。


放療總劑量有限制,無法對同一個部位持續照射,對於對第一次放療無反應或者放療後又恢復疼痛的肺癌骨轉移患者,如果考慮再次放射治療。有證據表明,單次8Gy劑量的放療與長達1-2周的多次小劑量放療(總計20Gy)的效果相似。 ???


放療是受限的,因為劑量不能太高,一般骨放療都會把單位劑量做分割,短期之內再程放療不具備可行性,且要全面評估骨轉移的位置,破壞程度等因素,骨轉移放療目的多旨在控制疼痛,如溶骨性破壞,還可以同時配合地諾單抗及雙磷酸鹽。


並不是,骨轉移的處理辦法並不是只有放療,可以打骨轉移針唑來膦酸,然後找到對種類有效的藥物也可以控制骨轉移。


除非改變治療方案


對與非醫療人員我們能做的就只能是相信醫生。


放療是局部治療方式,主要是為了減輕骨轉移所導致的骨痛等癥狀,但並不能根治腫瘤。所以,如果體內的腫瘤不控制,骨轉移所引起的癥狀可能反反覆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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