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的我,經歷了一個讓我精神崩潰的事情。我之前談了一個男朋友有三年了,他背叛了我所以我們分手了,那個女孩是出現在沒分手的時候,自從我和他分手之後,前男友的現女友就像瘋了似的聯繫我。

給我打各種騷擾電話,發各種難聽的話,讓她朋友跟我一個地方上班人,到處散播我的謠言,我只好辭職了,我和前男友

分手有一年多了,而這一年多,那個女孩從未放過我,她換著不同的手機號,微信號,抖音號,快手號,對我進行辱罵,在軟體上公佈我的照片造謠辱罵我,她重新下載了個微信號,用我的名字在外面罵別人,讓別人以為是我罵的,讓別人都來找我罵我,更可恨的是,她發簡訊到我媽媽手機號上罵我媽媽!!

派出所我去了三次,也記錄檔案了,但是一直沒有結果,在這一年多期間我也罵過她,也發布過她兩三次照片,後來她消停了,我就把東西都刪除了,但是最近又開始了,我是真的真的不知道怎麼辦了。

我很無助,到底如何正確的去處理這件事,我希望大家都能幫幫我,我真的想自殺了,現在的我被人誤會,被大家議論,都說我的壞話,我快堅持不住了。

照片我只配了一張,對不起,我看見都會很難過


找警察沒用,警察面臨的問題太多,趨向於和稀泥(這不是警察的錯)

你手上有她使用你個人照片,姓名,身份的實據的話,可以花錢找一個好一點的律師事務所,找一下律師商量下。

確認實據就可以去安排民事訴訟

不要以為侵犯公民隱私就不是罪名了。

之後堅持不接受道歉不私了就是了。

以下內容來自百度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一: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第三十八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是不容侵犯的。任何人不得對公民進行人格侮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的第三十九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犯。禁止任何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的第四十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通信自由權,並且內容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不是因為國家機關刑事調查需要,任何組織或者都不可以使用任何的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

以下的行為都屬於侵犯他人隱私的範疇:

1、沒有經過公民的允許,私自公開公民的姓名,肖像,住址以及各種的私人信息。,

2、未經他人許可,非法闖入他人的住宅,搜查或者破壞他人住宅的居住安寧,造成一定惡劣的社會影響,損害到他人的利益。

3、未經他人許可,非法跟蹤別人的日常生活,監視別人的住所,安裝一些竊聽的工具和鏡頭,窺探他人的私生活,使得他人的日常生活受到監視。

4、未經他人許可,非法調查他人的財產狀況,沒有經過當事人的允許非法公開他人的財產狀況。

5、未經他人許可,私自拆開他人的信件或者隱私的文件,並且將其內容公佈,給當事人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和惡劣的影響。

6、未經他人許可,私自調查他人的社會關係和家庭成員的狀況並且將其調查的結果公之於眾。


很同情你,我也有過類似遭遇,但是輕得多。加油!盡量不要被這件事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必要時可以尋求法律援助。


尋求法律援助啊,網警啊,難道要我們幫你嗎


發到微博上,把事情鬧大,看看有沒有人管,我就不信媒體曝光後還沒有人管,這已經屬於人身攻擊了,當地警察幹什麼喫的,你倆的對話還有她罵你的那些話都要保存好,都是證據!


舉報,黑客,找律師,上法院。


灑家在李敖,郭德綱,許四多,小河北處,學得說因緣,便是鐵石人,也勸得他轉。今晚你可別處藏了,俺就用你號說因緣,勸它便迴心轉意。或者把它聯繫方式給我……


我不知道怎麼辦

大概想一下應該是可以去法院告他的

還有

你還年輕,未來還有很長

解決了這件事情,你的整個人生都會燦爛起來

別再有輕生的念頭了

人間很美好的

你需要更多的安慰和傾訴

如果你覺得心理實在頂不住,一定要尋求父母家人的幫助,說出來會好很多的

然後可以去尋求心理醫生的幫助

加油

抱抱


知道這人的真實身份嗎?知道真實身份的話,可以直接上法院起訴呀。如果打的是民事類型的名譽權官司的話,就要求她在對你進行攻擊過的網路平臺上,還有你原先單位的範圍內進行公開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精神損失費。如果要走刑事類型的侮辱誹謗罪的話,就先找心理醫生鑒定一下精神損失狀況,出具一份鑒定報告,並且統計各個平臺上的侮辱誹謗信息的瀏覽量轉發量,如果達到一定標準的話,法院會直接判她坐牢的。如果不知道真實身份,可以先起訴網路運營商,根據法律規定運營商在這種情況下必須提供賬號所有人的真實身份,剩下了的就是算賬了。雖然法律訴訟看著很耗時間和精力,但是確實是最有約束力和效應的方法了。祝成功吧


題主是怎麼知道她發你照片辱罵你的!?


不謝邀,不好意思,我不懂,我是白癡。請看完我的一些回答再

決定是否有必要邀請我,謝謝謝謝謝!

哦哦,我隨口說說哈,生物界弱肉強食,有的人明顯欠bian......

咬人,你卻無力,,,反駁,換個地方吧,清靜清靜,早點見識醬紫

的人可能未必不是人生旅途的一種福氣何需浪費時間給這種人???

你能籍此學習併產生免疫力最好,今後遇到小人可以從從容容,三十六

計走為上策。 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醬紫時間花了很可惜的哈。

不過不好意思我回復不了情感之類問題,所以已屏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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