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剛領證不久,打算今年下半年在他家那邊辦婚禮(我家重慶的,他家新疆的)。婚前他承諾,婚禮由他父母出錢辦,收的紅包禮金歸我們小兩口自己。如今領了證,那天我們商量起結婚的事宜,考慮到我們都在上班,請假去新疆一趟很不容易,而且畢竟是給我們倆辦婚禮,也不能完全讓他父母出錢,所以我提出來婚禮需要用的鑽戒、婚紗、禮服、鞋子、請柬、喜糖盒、佈置婚房的用品等等這些開銷都由我們倆出,我們在網上買,或者在我們工作地(成都)買,到時候寄回去。並且我跟老公說,跟咱爸媽講,婚禮能簡單的盡量簡單,能省則省。我說這樣的話,完全也是想的他父母出錢辦婚禮,禮金又都給了我們,我想著也給他父母省省錢,表明我的一個好的態度。結果說到最後,他說收到的禮金裡面要「扣除辦婚禮的成本」,剩下的錢再給我們。因為這個,我們已經鬧了一週了,溝通過一次,但根本沒用。他說他當時那樣說就是希望我在他父母面前有一個好的形象,而不是圖錢。但我覺得我的態度已經很端正了,戒指、婚服這些都是我們自己出錢,難道還不夠態度端正嗎?反反覆復強調說,婚禮他們來辦,禮金給我們,但我認為既然如此,實際上就是我們倆自己辦,婚禮酒席、煙酒、婚慶花掉多少錢還是要扣除的話,我就跟老公提出了一個我的解決辦法:所有開銷我們來出,即使因為訂酒席、婚慶他父母墊付了,我們也立馬把錢轉給他爸媽,然後禮金我們自己收著。但他和他父親並不同意我這個建議,強調說婚禮肯定得他們辦,扣除婚禮開銷,禮金都是我們小兩口的。既然如此,不就是又想要「男方辦的婚禮」「禮金給了小兩口」這個名頭,又不想出這個錢。不知道各位有什麼高見?如果是我的想法不對也希望各位指正,我實在是不知道該怎麼解決了。解決不了,我已經做好離婚的心理準備了。


今年剛辦過婚禮,我們情況是這樣的:我和我老公都在外地工作,老家是一個市的,我父母收的禮金都歸我父母,公婆收的禮金都歸公婆。我們只拿了給我們的改口費和上拜的錢。對於禮金我一直的概念是,誰的父母收的就歸誰,從來沒想過收禮金。因為雖然是我婚禮上收的禮金,只不過是他們之前給出去的又收回來了而已,或者是未來要再還出去的,這本來就是個禮尚往來的事情,又不是承我的情給我的錢。既然男方家想把婚禮的錢扣出來再給你,你到不如直接不要這部分禮金了,省的以後婆家覺得你多收了禮金,你心裡覺得婆家佔了個好名聲,雙方有隔閡。至於婚禮酒席,婆家想怎麼辦怎麼辦,你把你想要的細節事項給你老公說清楚,讓你老公辦好就行。

花銷與禮金方面:

1)我們自己用的東西和比較喜歡的東西都是自己準備的,比如婚紗、禮服、鞋、喜糖等等的,佈置婚房的物品也是自己在網上碰到喜歡的就買了直接寄到家裡。

2)公婆花的大頭是裝修婚房和買家電的錢,以及婚禮的儀式流程之類的。不過我提前給老公強調過很多次,家裡婚房裝修不用太浪費,畢竟也就過年回去住兩天而已,家電也不用買什麼,可以買些家裡準備要換的,到時候讓家裡直接用。另外也和他明說的是,家裡不管買的什麼還是怎麼裝修的或者婚禮怎麼舉辦,只要父母高興就行,不要把這份情放在我身上,因為我們也不回去常住。所以不要說為了你們結婚我們花費了多少多少,要說也是你家為了你結婚花費了多少心血,我家為了我結婚花費了多少。按照我的意思,屋裡安一個空調就夠,畢竟是北方冬天是暖氣,夏天也沒什麼假期回老家,電視直接把他之前往家裡買的電視放過去意思一下就行(他家農村,婚房和父母的屋子就在一個院子,在家待不了幾天也看不了電視),洗衣機準備換了,就買個好的,以後家裡也能用。不過老公獨生子,公婆裝修挺上心的(居然裝修出了簡約北歐風,能感覺出來他們的用心)。電視又買了個新的(回工作地前,我讓老公把新電視換公婆客廳了,說的是方便和我們視頻,之前那個給了爺爺奶奶)。

3)婚禮當晚我在屋裡收拾衣服,老公把我叫到公婆那邊,讓我看當天的禮單,當時我還奇怪,我又都不認識,給我看做什麼,我就象徵性翻了翻,然後和他隨口問了幾個認識的人名,意思了一下。回屋後老公給我說,收了多少多少錢,這錢也是平時爸媽給出去的,我們就不拿了吧。我說,這本來就是他們的呀,又不是給我們的。我閨蜜來參加婚禮並且當伴娘,把紅包給我爸媽,我媽沒收讓她給我,說這是你們之間的情誼,不用給我們。

婚禮準備過程很容易雙方出現各種誤會和不愉快,你一定要和你老公溝通好。對於婚禮,誰想要什麼誰就準備,誰想達到什麼效果誰出錢。比如我想留下來一套紀唸的衣服,所以西服婚紗敬酒服秀禾等都是我和老公定做的,頭飾和耳墜還有鞋也都是自己搭配的。我看上了一款喜糖盒和請帖,就直接往家裡買了兩大箱,給家裡說不用準備了。伴娘的伴手禮也是一件件挑出來的,老公給婆婆說我準備伴手禮了她就不用準備紅包了,不過公婆還是準備了,也挺好。我覺得伴手禮是我對伴娘的情誼,紅包他們準備了是他們對伴娘的感謝。他們院子裏的裝扮還有細節調整什麼的都是他們佈置的,讓我挑款式我就挑,其他的一句都沒有多問。

因為這點事情就做離婚的準備不值當的,婚禮準備好了是個開心的過程,準備不好就是個鬧心事,建議你和你老公溝通好彼此在意的事情,至於其他的,隨它去吧~

PS. 婚慶公司都想拿院子的裝扮當樣板了,包括我的那幾套衣服配飾,都問我們賣不賣,他們想收,哈哈


一般來說都是男方家的呦,不過這個根據每個地方風俗不同,還提供根據每個地方以及每個家庭的實際情況呦


結婚禮金歸誰

通常我們對結婚禮金歸誰這一問題的看法呢,就是都認為結婚禮金應該要這樣來分:男方親戚給的禮金就歸男方,女方親戚隨的禮金則歸女方。因為如果是所有的結婚禮金都歸男方(包括女方這邊的)那以後女方這邊親戚朋友要隨包禮金的,難道這些男方來承擔麼?反過來也是一樣的道理。所以無論是從道理還是人情事故來考慮都應該是男方親戚隨的禮金歸男方,女方親戚隨的禮金歸女方,這是比較合情合理的。

結婚禮金在法律上歸誰呢?

其實現有法律對結婚禮金歸誰與其性質問題並無明文規定,而且在學理上關於結婚禮金歸誰與其性質問題的認識也不盡相同。有的認為結婚禮金屬於新婚夫妻共同財產,有的則認為哪方親朋隨的就應該歸哪方所有。所以在實際訴訟中,一般都會出現處於優勢方認為「份子」錢中的大部分都是其父母的親朋好友送的,而且這些禮金將來還需要其父母隨禮的,所以與對方毫無關係,對方無權要求分割;那麼處於劣勢的一方則認為禮金是所有來賓對新婚夫婦的共同祝福,受婚禮場合和贈與目的的特殊限定,禮金應屬於新婚夫婦共同所有。

所以在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法院在處理分割結婚禮金歸誰的案件時,不僅要考慮法律原則問題、舉證責任和參照適用的法律規定外,還要結合人情世故、社會經驗和婚姻實際舉辦花銷等種種情況,來使案件處理得更加公平、公正、合理。


男的出錢,禮金都歸小兩口


各地的習俗不一樣。我們這裡在男方家舉辦婚禮的前一天,一般是女方家的出閣宴,由女方家出錢,禮金當然也是女方家的。但男方家會送「過禮」(女方婚禮穿的幾套衣服,女方家辦酒的很多東西如煙酒肉……等等。但不包括彩禮,這個之前就要送)。婚禮那天,一切都是男方家出錢,禮金也是男方家收,因為無論是哪邊辦都牽涉到將來的還禮問題。如果兩家關係好也有合辦婚禮的(費用兩家商量好)……反正較繁瑣和複雜,幾句話也說不出清楚。你的情況我覺得主要是你老公的態度,之前說好了收的禮金歸你們的,後來又說要扣出婚禮的成本,感覺有點出爾反爾的。將來是你和你老公過日子,所以多溝通,主要是讓你老公去做做他父母的工作,由他去跟他父母溝通,最終總會有解決的辦法的。我覺得關於婚禮你已經做得很好了。


既然結婚用的鑽戒衣服啥的你們小兩口承擔,我覺得你已經很為男方家那邊考慮了,即使男方父母要求辦婚禮收到的禮金要分開算,最多也就是父母那一輩的親戚朋友隨的禮金歸男方父母,剩下的歸你倆。但是男方父母提出「扣除婚禮成本,剩下的就給你們」,這樣太斤斤計較了,完全不是出於一個長輩對晚輩的考慮,給人一種「」辦個婚禮自家人也不能喫虧」的感覺,反正我個人對於男方父母的行為是無法接受的,不過也不至於一下子就因為這件事鬧離婚。另外你要看看這件事過程中你老公是怎麼處理雙方矛盾的,是幫你在他父母那邊說好話,還是說只是作為他父母傳話筒。。。這其中也體現了一個男人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擔當。結婚重點是看這個男人怎麼樣,如果他還不錯,而且婚後你們不跟男方父母住一起的話,那這件事你可以不要太糾結。


我這邊的婚禮是男方都出,禮金就是父母那輩的朋友給父母,自己朋友同學給的就是自己的,畢竟父母那輩扯的,是人家來還禮的,或者以後父母要還別人禮的。當然最後還是看你們自己的,有些父母收了不要也會都給小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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