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異地一南一北,一千五百公里,終於說服雙方家長走到一起,男方10W彩禮,女方10W嫁妝,打算在婚房附近買個小房子,將來給女方父母養老,可以婚前買,寫女方名字嗎?婚後兩人一起還貸,雙方都是普通家庭,條件一般

懇請各位嘴下留情,實在是不知道怎麼辦好


有些東西你沒寫,但可以推測出來。

你既然已經決定遠嫁了,就別搞這些形式了。你真要想著父母,就不會找那麼遠的男朋友。

你現在這樣搞,看樓上那些回答,還覺得你佔了男方家便宜,何苦呢。要麼反過來,把你們的婚房買在你家這邊,把錢給男方父母買養老房。

獨生女要都像你這麼搞,以後就不會有獨生女了。


首先恭喜您,異地戀情很不容易,跨越千里的愛情且行且珍惜。

實際上這棟房子寫您和男方誰的名字都可以。可能您會擔心,寫您的名字,房子的所有權在您,男方會不會未必介意,萬一離婚房子不就沒了?

實際上,完全不用擔心,只要做好婚前財產公正,這10萬塊錢是不會丟的。並且根據新婚姻法規定,房子是您的,男方參與償還貸款。那麼在一旦離婚,您需要將男方承擔的金額全額返還,並且獨立承擔貸款。

所以您看,不需要有任何擔心。任何的顧慮,法律都替我們安排的明明白白。

不過這件事,我們這些外人說了不算。關鍵還是要看你們。不光你們倆,也包括你們的原生家庭。

正如彩禮嫁妝你們已經達成一致一樣。這件事也是需要你們雙方達成一致。實際上很多事情,都不是A說了對,B說了不對的。這是家事,家事沒有學術性和技術性的要求,也就沒有絕對正確的選項。就看你們能否達成一致。有反對意見也正常,切記不要道德綁架就行。

以下是一點個人私貨。

您買房完全沒有問題,這其實可以理解為一種投資。但如果您父母身體健康的話,還是晚些接來比較好。畢竟您和男方的新生家庭剛剛成立,買房已經用掉了你們不少的啟動資金,而且還需要雙方償還貸款。不如等經濟平穩之後再考慮。

而且也要考慮到老人離開生活數十年的地方,要適應新生活的過程


不合理,太自私,會變成婚姻不穩定因素,不值得這麼做。

可以用這20萬首付一套房子,寫雙方名字,同等份額,婚後共同還貸,將來公婆岳父母都可以來住,這樣才公平合理。


不知道就分手吧,信息給的也不全,有這想法說實話我覺得就很自私

你是打算只考慮女方父母養老,不考慮男方父母?


我覺得一點毛病都沒有。如果你是遠嫁,去公婆城市定居的話。遠嫁的概念是什麼,以後只能過年過節有時間去看望,平時父母有什麼事情都可能照顧不到。而在公婆家所在城市定居,不僅意味著以後公婆生病有事會時常幫忙,還要和男方各路親戚相處。某些人,只知道在錢的劃分上要求平等,假裝看不見遠嫁對男方家庭帶來的既得利益,掩耳盜鈴罷了。

要公平就在男女中間的城市定居,誰也別這占遠水解不了近渴的便宜。


房子男方出了10w,女方出了10w,一起還貸款。也就是說買房支出兩方一模一樣。

為什麼只寫女方名字呢?

這問題你還問?你自己不知道答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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